如何处理此婚姻存续期间的房产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1:24:58 492 人看过

张某与王某原系夫妻,2000年5月16日经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双方在协议离婚时,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有的房产一处约定“归张所有,由王使用”,但没有约定使用期限。2002年12月,张某因欲再婚需房屋居住,便要求王某让出房屋另找住处,王某则认为,该房已约定由其使用,故拒绝让房,从而引发争执。2003年5月,张某将王某起诉到法院,请求排除妨碍。

本案可以判决排除妨碍。处理本案的关键在于对该争议房屋所有权的确认问题。从本案的案情看,双方协议约定房屋“归张所有,由王使用”,这种使用期限从一般意义上讲应该有期限限制,否则所有权人拥有的所有权便失去意义;但由于双方原系夫妻,客观上又作出了此种约定,关于王某的使用应否受到期限限制,应取决于双方协议时的本意,若本意就是归张某所有,王某仅是暂时使用,则张某现有权要求让方;若本意是虽归张某所有,但王某将拥有永久的使用权,那么,张某便无权要求王某让房,因为此种约定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处理本案,要判定双方原先的本意是什么,应是很困难的,或者说是难以确认的。所以,要从本意上裁决能否排除妨碍看来是行不通的;本案适宜附条件地判决排除妨碍,具体做法是判决:一、张某给王某另行解决住房问题,如出钱给王某租房居住或者给一定的钱供王某自行租房居住,待王某住房问题自行解决后,即当王某拥有自已的住房,如另行结婚、自已买房等之后,张某则不再负有为王某解决住房问题的义务;二、王某在张某为其解决住房问题后让出房屋。这样判决若张某履行义务后王某仍不让房,则张某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搬出房屋。

之所以说这样判决为宜,是因为从双方约定的“归张所有,由王使用”看,首先,确定该房归张某所有是适当的,因为王某对该房已放弃了经济利益权;其次,双方的此约定又不足以排斥王某的使用权,如果王某确实无房居住,张某要求让房又不为王某解决暂时的住房问题是有失公平的。最后,处理本案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冲突,不应用一般意义上的物权原理去处理,而应结合本意说及双方原本共有的事实和双方的约定,作出处理方式,这样对双方都是公平的,双方对其这种模糊约定产生的此种后果,应该说是完全能够接受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17: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再婚相关文章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用公积金购买房屋离婚,财产如何处理?
    婚后用男方公积金买的房子离婚,房子分配如下:1、房子确实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按适当照顾女方和子女原则,平均分割;2、男女双方一方获得房子所有权,就需要支付另一方房子市价的一半。都支付不了,可以变卖房产,钱一人一半。3、房子有没有贷款,当初是谁购买,登记在谁名下,谁是过错方等,对房产分割都有影响,还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处理。婚前买的房子离婚时该怎么分配婚前买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属个人财产,不能进行分割;二人共同出资,可以进行分割,分割方式没有约定则按当时的出资比例;一人支付首付婚后还贷,婚前买房一方支付首付的该首付部分属于个人财产,婚后还贷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应当由夫妻共同分割。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
    2023-07-11
    387人看过
  • 共同财产证明婚姻存在的存续期间
    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具体有:1、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2、提交开户银行名称及银行帐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开户券商名称及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3、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4、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5、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财产是共同财产吗视情况而定。1、如果一方的父母在婚前死亡,但是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才分割遗产,由于继承是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所以这笔遗产应属于对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2、如果是遗嘱继承,明确由自己子女方一人继承,与配偶无关的话,也是一方的个人财产。3、如果法定继承的事实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使当时没有对遗产进行分割,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后,遗产分割的配偶一方仍可以主张分割。配偶一方基于特定身份关系享有
    2023-07-03
    432人看过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房增值部分的处理方式
    如果是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则房产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其增值部分要看性质,婚前房产增值了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如果是因为婚后的经营管理使房产增值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孳息和自然增值的部分不进行分割,属于一方所有的。婚前买的房子没离婚现在孩子怎么分配婚前买的房子离婚后一般是不予分配仍归购房的夫妻一方所有;如果双方有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共有,或是购房人婚后有在房产证上加上配偶的名字,则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房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
    2023-07-20
    275人看过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妻子向丈夫借款,离婚后如何处理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妻子向丈夫借款,离婚时需要偿还。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因此,夫妻之间借款有效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借款协议订立的时间是:婚姻存续期间。(二)借款的目的是用于借款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个人事务。(三)是以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出借的。(四)离婚时,这笔借款的处理按照借款协议中约定的方式进行处理。婚内夫妻之间借款如何处理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婚内夫妻之间借款有按民间借贷处理,还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这样的争论,在法院审理中会考虑以下方面确定:(一)是否实际发生了借款的事实,如仅书写了借条而无实际借款行为,则借款
    2023-06-24
    254人看过
  • 婚姻存续期间的房产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一)夫妻共同提出申请。夫妻双方携带相应材料去房屋所在区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屋产权变更。若申请符合条件,房管局初审后将报送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申办房屋产权变更所需材料:《土地变更登记申请书》、原土地证和房产证、个人身份证明、结婚证、需要交税的情况下要出具完税证明。(二)登记土地变更程序受理申请。资料齐备予以受理;资料不齐或不合规定,说明理由,补齐材料,并说明需要补交的材料和补交期限,补交齐备后予以受理。对受理编号,发放回执单。(三)产权审核。登记人员审查资料,实地调查情况,符合规定的,报上级核准。直至最终审核阶段通过。(四)交费领证。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或经办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到是房屋产权登记中心缴纳相关费用,然后领取房屋权属证书。一、房产抵押登记手续1、抵押登记申请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2023-03-08
    436人看过
  • 婚姻存续期间住房公积金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杨某某(单位职工)向法院起诉请求与邹某(下岗职工)离婚,邹某在答辩时要求对杨某的住房公积金16000元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杨某认为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的规定,住房公积金属于其个人财产,不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法院认为,住房公积金是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职工按其工资收入的比例按月缴存一定的款项,职工所在单位也按一定的比例为职工缴存一定的款项,存入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其中个人缴存的部分是直接从职工工资中扣缴,属于工资收入,单位缴存的款项以应属于该职工的工资性收入,因此,住房公积金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虽然杨某现在尚未实际取得该住房公积金,但在其退休时,可全额支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余额,属于其应当取得的财产。据此,法院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判决准许原、被告离婚,对庭审结
    2023-08-04
    205人看过
  • 离婚如何分割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保险单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投保,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同为夫妻一方,离婚时处于保险期内,投保人不愿意继续投保的,保险人退还的保险单现金价值部分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2.离婚时投保人选择继续投保的,投保人应当支付保险单现金价值的一半给另一方。离婚保险单怎么处理离婚期期间,购买的保单如果医疗险、重疾险、意外险这种,因个人受到意外伤害、患病住院、患重疾获得赔偿的保险,与个人关系密切,因为其特定的用途,所以属于个人财产。而家财险、健康险等夫妻共同缴纳的保险,不管是哪一方的名义购买的,都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可以进行财产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
    2023-07-05
    157人看过
  • 婚姻存续期间的存款怎么继承
    银行存款发生继承过户时,继承人需要到该储蓄所当地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书。申请办理的具体程序如下:合法继承人(主要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等)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亲自到公证机构填写继承公证的申请表。若有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要求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若声明放弃的继承人在外不便亲自到本地公证机构办理的,可以到其现住地的公证机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的公证并寄至本地,再由其他继承人携齐该放弃继承声明的公证书及其他证据资料一起办理公证。公证机构审核相关资料并经调查核实后,出具继承权公证书,继承人即可凭该公证书到相关银行办理取款手续。申请办理须提供的材料:1、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户口本、身份证)和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如死亡证、骨灰证、火化凭单等)。2、合法继承人单位或所属街道办、派出所出具的家庭亲属关系证明(详列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的情况)。3、被继承人的遗产凭证(存折)。4、非本地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2023-02-25
    371人看过
  • 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如何分担有关法律
    一、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如何分担有关法律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二、哪些债务是个人债务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个人财产清偿: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抚养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措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夫妻之间如果离婚之后还存在没有偿还完
    2023-04-21
    401人看过
  • (2)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房离婚财产划分
    夫妻双方离婚的,房产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若房产仅登记在购房一方名下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婚后存在还贷情况的,若房屋仅登记在一方名下,法院一般会将房屋判决给购房的一方,对于婚后房屋增值部分和共同还贷部分,获得房屋所有权一方需要支付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婚前买的房子离婚后怎么分配婚前买房在当今社会已经非常普遍了,但是婚前买房也有一些弊端,比如夫妻结婚后,感情破裂,离婚时就必然会涉及到房子的分割问题,这是非常复杂的,并不是我们想象的只归一方所有或者夫妻一人一半均分即可,那么究竟婚前买的房子离婚后怎么分配呢下面就为大家解答。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
    2023-07-07
    377人看过
  • 婚姻存续期间不够八年的能否继承房产
    如果该房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并不会因为结婚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会对房产进行分割。如果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不管婚姻关系存续几年,在离婚时都可以进行分割。分割时由双方达成分割协议,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民法典中母亲还在儿子能否继承房产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要从被继承人死亡时才开始的,被继承人还在世的情况下,继承人自然不能继承房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
    2023-07-27
    202人看过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离婚时如何划分责任?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要想知道该债务是否用于共同生活,如果共同债务是用于共同生活的,那么夫妻双方需要共同承担偿还责任。下列债务则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
    2024-01-24
    175人看过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信用卡逾期的处理办法
    婚前信用卡逾期的婚后债务处理的方法是:1、婚前信用卡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婚前财产或婚前债务,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只能谁的债务谁承担了。2、如果一方婚前所欠债务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具有密切关系,且婚前所欠债务中的资金、财物已转化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或已成为婚后夫妻共同使用的,应夫妻共同偿还;3、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为婚后共同债务。婚前债务和婚后债务的界定(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双方的名义,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一般是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且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3)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一般为个人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一方婚前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为夫妻共同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2023-07-18
    329人看过
  • 婚姻期间房产如何更名
    婚姻期间房产的更名需要夫妻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到房管局办事大厅填写一份双方共同拥有该房产的申请,就可以办理房产证增加共有人的业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一、房产如何过户房产过户流程如下:1、房产证过户时必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3、缴纳税费;4、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买卖双方进行交接,过户完毕。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二、房产抵押是否需要做不动产登记?需要的,房屋抵押贷款,需要去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不动产证仍有抵押人保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三、安置房过户打官司麻烦吗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
    2023-04-06
    59人看过
换一批
#结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再婚
    词条

    再婚是指一方在配偶死后或双方离婚以后与他人再次结婚的行为。 再婚是以终止原来的婚姻为前提的,如果不终止原婚姻关系又结婚,则构成重婚。... 更多>

    #再婚
    相关咨询
    • 婚姻存续期间有重婚事实,了财产如何处理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1
      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婚姻法第46条规定情形的,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
    • 婚姻存续期间出现的婚外情抚养权如何处理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4-05
      婚外生子,也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但能不能争得到,要看具体情况。可以和女方协商要回孩子,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但你婚外生子,这孩子要回抚养权,你妻子是否同意法院会问,另外要看你是否有比女方更好的抚养条件。孩子如果还在2周岁以下,即使你起诉也难赢,倒是女方反诉的话有可能判决归女方抚养、让你支付抚养费;如果孩子已经4周岁以上、而且女方收入较低抚养条件不如你,你妻子也同意接收这孩子的,有可能赢。
    • 婚姻存续期间过户的房产如何在时不能分割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7
      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原则上在离婚时可分割的。过户的房产是什么情况具体来电咨询
    • 新婚姻法对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如何划分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05
      根据《婚姻法》第19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2018年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31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
    • 婚姻中房产续存如何分割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09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不能分割。分割财产一般指的都是离婚之后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可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约定为个人所有还是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