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侵犯品种权的法律救济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7:56:25 188 人看过

侵犯品种权的行为,主要有:

未经品种权人许可,以商业目的生产或者销售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的行为;

假冒授权品种的行为;

销售授权品种而未使用其注册登记名称的行为。

对于第一种行为,品种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部门进行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部门处理这类侵权案件时,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

对于假冒授权品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假冒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植物品种繁殖材料,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销售授权品种未使用其注册登记的名称的,则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15: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品种权相关文章
  • 如何对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进行救济
    股东权益受到侵害如何救济?I.直接诉讼?在这类诉讼中,原告是股东,被告可以是公司,也可以是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规定了撤销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的五种情形。简言之,股东认为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可以请求法院在60日内撤销决议。2。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了他们的职责。股东认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或者公司章程,损害股东利益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三。检查权不能行使。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了解公司。在实践中,知情权主要体现在股东可以查阅公司章程、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和账簿。公司无正当理由提出检查请求的,法院可以拒绝。4要求公司回购股份。股东对公司股东会决议有异议,决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回购其股份:(一)公司连续五年未向股东分配利润,但公司连续五年盈利,符合本法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的;(二)公司
    2023-05-02
    476人看过
  • 对女性生育权的侵权及救济
    (一)对女性生育权的侵权的表现形式:近年来,有关女性生育权的侵权案件与纠纷层出不穷,根据侵权行为法的一般理论,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有四个:行为的违法性、损害后果、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对女性生育权的侵权形式也要从这四个方面入手:其一是必须有侵害女性生育权的违法行为,即有侵权人违法侵害受害人生育权的行为存在;其二是必须有侵害女性生育权的损害事实,表现为侵权人侵害自然人生育权造成的财产损失、医疗费、误工费,以及因侵害对受害人造成的精神损害;其三是应有侵害女性生育权的因果关系存在,当侵权人的行为与受害人的生育权受到损害的客观事实具有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时,即构成此要件;其四是应有侵害女性生育权的主观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女性生育权侵权的表现形式具有复杂性和差异性,根据侵权主体的不同,可将生育侵权分为内部侵权和外部侵权。1.外部侵权外部侵权指夫妻以外的个人或单位,违反生育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女性生育或不生
    2023-06-06
    95人看过
  • 侵犯名誉权的法条救济是怎么规定的
    一、侵犯名誉权的法条救济是怎么规定的?1、停止侵害当加害人正在对受害人实施侵害时,受害人得依法请求停止侵害。停止侵害适用于各种正在进行的侵权行为,对于已经终止和尚未实施的侵权行为,不适用停止侵害的民事责任方式。停止侵害的请求权由权利受到侵害的当事人或者其监护人、利害关系人提出。这种请求首先可以直接向加害人提出,以图迅速、及时制止侵害行为,防止损害后果的扩大。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加害人停止侵害。在诉讼实践中,人民法院得依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先行作出停止侵害的裁定。停止侵害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与其他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的方式合并适用。如果侵害尚未造成任何实际损失,可以单独适用停止侵害;如果侵害行为已经造成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停止侵害可以与赔偿损失或者其他民事责任方式合并适用。2、消除影响、恢复名誉3、赔礼道歉加害人的行为侵害他人名誉权,给受害人造成损害的,受害人得请求赔礼道歉。
    2023-04-13
    92人看过
  • 教师合法权益遭受侵犯的救济途径
    目前,教师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的一个主要救济途径就是申诉制度。教师申诉,即教师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依照法律、法规,向主管的教育行政机关申诉理由、请求处理的一种权益救济途径。教师认为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教师法》规定的合法权益的、教师对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决定有异议的、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侵犯其《教师法》规定的合法权益的,都可以进行申诉。教师如果是对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提出申诉,受理申诉机关为学校上级主管的教育部门;如果是对当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机关可以是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对口的行政主管部门。一、保障教师合法权益的条例有哪些?保护教师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有很多。其中,《教师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挪用,拦截和拖欠教师工资”,保障教师按时获得合法的待遇保障。《教育法》规定国家要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提高教
    2023-03-19
    262人看过
  • 版权保护的法律救济
    版权所有人应当控制作品在网上的传播,这是版权所有人的权利。在网络环境下,为了保障这一权利的实现,又必须保护相关的技术措施和权利管理信息。然而,就版权制度的完整性来说,当版权人的权利遭到侵犯,相关的技术措施被破解、权利管理信息被除去或改变时,还必须提供一定的法律救济。也就是说,人以期权利人可以诉诸一洲法律救济途径,实施自己的权得、保护自已的技术措施和对于技术管理情息。如果缺乏适当的法律救济,地于权利的保护和对于技术措施、权利管理信息的保护,将在很大的程度上落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两个条约都有“关于权利行使的条款”。《版权条约》第14条规定:(1)缔约各方承诺根据其法律制度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确保本条约的适用。(2)缔约各方应确保依照其法律可以提供执法程序,以便能采取制止对本条约所涵盖权利的任何侵犯行为的有效行动,包括防止侵权的快速救济和为遏制进一步侵权的救济。”《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第23条也
    2023-04-27
    282人看过
  • 面对商标侵权救济法的措施有哪些?
    第一,与侵权方自行协商解决;第二,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第三,向人民法院起诉;一般来说,协商解决,或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都有协商不成、未达成协议的可能,这种情况下,就不得不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途径。一、商标法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2023-04-05
    353人看过
  • 业主的权利被侵犯怎么救济
    一、业主的权利被侵犯怎么救济民法典规定,物业公司损害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有权要求物业公司承担民事责任。产生争议的,可以通过协商、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救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七条【业主合法权益的保护】业主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业主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请求其承担民事责任。第九百三十七条【物业服务合同定义】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第九百三十八条【物业服务合同内容和形式】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物业服务人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物业服务合同应当采用书
    2023-06-07
    257人看过
  • 侵犯股东知情权的诉讼救济
    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法的规定,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还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行使股东知情权受到侵害时都有权利诉诸法院寻求司法救济。唯一需要区别的就是:修订后的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行使账簿查阅权的程序和条件作了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采取诉讼手段行使知情权时需要首先满足公司法的要求,即股东应先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目的,公司如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帐簿的行为有不不正当目的的,且存在可能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能,公司可以在股东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拒绝查阅的理由。股东如认为公司拒绝查阅的理由不合理,有不当之处,则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一、股东享有的权利是什么?股东享有的权利如下: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还享有表决权。《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
    2023-04-11
    428人看过
  • 非法作品受到侵害后能否得到法律救济
    非法作品受到侵害后能否得到法律救济p>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违法作品受到侵害后也可以得到法律救济。但是,作品因其基本非法内容被禁止出版传播的,包括作者本人在内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使用。当然,作者不能合法地从作品中获得任何经济利益。既然没有法律损失,请求法律救济就毫无意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条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国家依法对作品的出版、传播实施监督管理本法不适用于:(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正式译文;(二)时事新闻;(三)日历、总号表、总表和公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停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对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侵
    2023-05-07
    326人看过
  • 怎样引用他人的作品才不算违法,侵犯著作权的救济方法
    一、怎样引用他人的作品才不算违法引用他人作品进行创作,是公民在创作中常用的手法。法律允许公民为了说明自己的观点,评论某部作品等目的,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但引用要求客观准确,不能任意篡改和歪曲他人作品的原意。对于引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行27条规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引用的目的仅限于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2、所引用部分不能构成引用作品的主要部分或者实质部分。这主要是一个引用适量的问题,例如某人写了部法学专著,为使内容更充实、有趣、具有吸引力,该作者将一部案例专著中的案例引用于作品文中,作品完成以后计算为80万字,其中案例专著中案例就占了50万字,这样引用他人作品,不仅在量上不符合法律规定,而且其引用的目的也不符合法律的要求。3、引用作品不得损害被引用作品著作权人的利益。这里主要是指引用作品的风格、意图和表现手法,不能任意歪曲、篡改、割裂原作品,并应
    2023-03-31
    136人看过
  • 出租权的侵权救济
    关于出租权专题而在第47条所规定的应当承担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的8种侵权行为中,并没有将侵害出租权列为其中。根据这两条规定,侵害出租权无论情节如何恶劣只需承担民事责任。而中国《台湾著作权法》第92条规定:擅自以公开口述、公开播送、公开上映、公开演出、公开展示、改作、出租或其他方式侵害他人之著作财产权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处新台币十五万元以下罚金。由此可知,中国台湾对侵害著作出租权行为的处罚相当严厉。此外,美国、德国等国家也对侵害著作出租权行为规定了民事、刑事制裁。相比之下,中国对侵害出租权行为的制裁较轻,难以遏制日益泛滥的非法出租行为,使得某些非法出租者恣意侵害著作权人之出租权,严重损害了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对于出租者承担侵权责任是否以营利目的为要件,中国著作权法并没有规定,为本次修改著作权法之不足。TRIPS协议所限制的出租行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的对有关作品的商业性出租,如出租人并非
    2023-06-08
    293人看过
  • 对侵犯商业秘密的四种补救方法是什么
    侵犯商业秘密的四种救济方式是什么?有四种缓解方式:1。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诉:侵犯商业秘密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禁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行政执法机关,因此在商业秘密侵权纠纷发生后,受害企业可以直接向侵权人住所地或者侵权人行为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案件的管辖权一般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3。向公安机关报案:《刑法》第219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受害企业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泄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持有或者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受害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目前,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都建立了特别禁止令制度,即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权行为,如果不及时制止,将对其合法权益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害,在采取措施责令停止有关
    2023-05-07
    356人看过
  •  性侵受害者的法律救济措施
    该条法律规定了强奸罪所犯罪行及其对受害人人身损害的严重程度与处以相应的赔偿金之间的关系。这表明,对于强奸罪这种对他人身体和心理造成严重伤害的犯罪行为,法律要求行为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对受害者进行相应的赔偿。这种法律原则旨在保护受害者的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根据强奸罪所犯罪行及其对受害人人身损害的严重程度,处以相应的赔偿金。即赔偿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强 奸 罪 赔 偿 标 准 是 什 么 ?强奸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强奸罪的量刑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法定加重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
    2023-10-10
    374人看过
  • 商品侵权触犯哪条法律
    商标侵权的法律责任包括:1、行政责任。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1)责令停止侵权。具体措施如下: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2)处以罚款。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权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2、民事责任根据规定,商标权遭受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其中,侵权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如果前二者都
    2023-03-30
    73人看过
换一批
#知识产权保护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品种权
    词条

    品种权是研究出植物新品种的相关所有权人所拥有的权利,这种权利本质上就是指植物新品种权人拥有的对该植物新品种的处置权利。 植物新品种权是由新指定的法律法规确定的权利,是为了保证研究人员合理处置研究成果而设立的。有利于对研究人员进行一定程度上的... 更多>

    #品种权
    相关咨询
    • 侵犯品种权的诉讼律师需要收费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5-30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000元-30000元/件。 上下浮动幅度:20% 但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的以下费率实行分段累计收费: 标的额费率 1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10万元)6% 10-50万元的部分(含50万元)5% 50-100万元的部分(含100万元)4% 100-500万元的部分(含500万元)3% 500-1000万元的部分(含10
    • 当你的权利受到侵犯时有哪些法律途径救济自己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5
      向主管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对再审申请的法律救济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12
      当事人对有证据证明“违反自愿原则或违反法律的调解书”的再审申请权利,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当事人可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新《民事诉讼法》第209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 侵犯了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怎么救济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2-01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
    • 历史性、记载、文学作品侵权的认定及侵犯名誉权的救济途径是怎样的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1-07
      对历史性、记实性文学作品侵权的认定:同现实生活中的侵权相类似,描写历史上的真人真事的文学作品,对特定人进行侮辱、诽谤或者披露隐私损害其名誉的,文中有侮辱、诽谤或者披露隐私的内容,致其名誉受到损害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其后代有权起诉,并要求赔偿损失。 如果作品中没有人格侮辱、诽谤内容,只是时间、地点等个别细节和枝节问题失实,甚至有推理性虚构,合乎逻辑的编排,不能构成侵权。 否则,不侵权,也会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