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斥期间和诉讼期间的区别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4 10:40:48 340 人看过

一、除斥期间和诉讼期间的区别是什么?

第一,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请求权是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

第二,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无需事事由法律特别规定,只需符合法院受案范围的请求权,均可援用诉讼时效。除斥期间需由法律明确规定,法律未做特别规定的,当事人不能援用除斥期间。

第三,诉讼时效有中止、中断、延长的制度,除斥期间则无,是固定不变的,故除斥期间又有不变期间之称。

第四,诉讼时效届满,消灭的是胜诉权,当事人的请求权依然存在,只不过是被请求权人产生时效届满的抗辩权,可以据此对抗请求权人的请求。除斥期间届满,当事人消灭的是实体权利,该权利丧失,不能再行使。

二、诉讼时效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条

【对法定代理人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一条【受性侵未成年人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三条【诉讼时效援引】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一百九十四条【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第一百九十五条【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九十六条【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14: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抚养费相关文章
  • 除斥期间的起算点从什么时候算,除斥期间是什么
    一、除斥期间的起算点从什么时候算除斥期间的起算点一般是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起算。合同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享有的对意思表示不真实,但已经生效的合同予以撤销,使合同归于消灭的权利。《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撤销权的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二、除斥期间是什么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或当事人依法确定的对于某种权利所预定的存续期间,又称预定期间。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
    2023-05-06
    452人看过
  • 上诉期是否是除斥期间
    一、上诉期是否是除斥期间不属于。(一)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或当事人依法确定的对于某种权利所预定的存续期间,又称预定期间。(二)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权利预定存续的期间,债权人在此期间不行使权利,预定期间届满,便可发生该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三)除斥期间可以分为法定除斥期间和约定除斥期间。前者由法律直接规定,后者允许当事人根据法律自行约定。甚至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可以由一方向对方单方提出一合理期限。二、除斥期间是什么意思法律分析: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消灭;(二)担保物权实现;(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三.诉
    2023-05-06
    121人看过
  • 解除合同除斥期间的行使期限,除斥期间有什么规定
    解除合同除斥期间的行使期限是六个月,如果在法定期限届满的时候,民事权利也会消灭。其规定是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解除合同,比如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一方存在违约的情形而解除劳动合同。一、解除合同除斥期间的行使期限解除合同除斥期间的形式期限是六个月。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具有如下特点:1.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2.除斥期间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身,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3.除斥期间规定的是权利人行使某项权利的期限,以权利人不行使该实体民事权利作为适用依据。4.除斥期间是自相应的实体权利成立之时起算。二、合同解除权的除斥期间有什么规定合同解除权的除斥期间规定是可以参照《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
    2023-04-26
    447人看过
  • 保证合同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什么关系?
    除斥期间亦称预定时间,是指法律预定某种权利于存续时间届满当然消灭的期间,其与诉讼时效是又有联系又有区别的。除斥期间是一种对形成权的行使进行时间限制的期间。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都是限制权利行使的期间,权利人在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在期间届满后均引起权利变动的后果。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为:1、适用对象不同: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2、法律效力不同:诉讼时效的法律效力表现为胜诉权之丧失,权利本身并不消灭,除斥期间的法律效力表现为形成权的消灭。3、价值取向不同:设置诉讼时效的价值在于促使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加速财产的流转,消灭原有法律关系;设置除斥期间的价值在于消除当事人关系中的不确定、不稳定因素,维护交易安全,维护原有法律关系。4、期间和计算不同:诉讼时效一般长于除斥期间,而且诉讼时效可能中止、中断甚至延长,而除斥期间固定不变。5、适用的主动性不同:法官不能行使适用诉讼时效,只在义务
    2023-04-12
    403人看过
  • 除斥期间是保证期间吗
    除斥期间不是保证期间。1.保证期间首先允许约定,而除斥期间为法定期间,只有解除权可以约定除斥期间。2.保证期间届满,消灭的是债权。而除斥期间届满,消灭的是形成权。3.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债务,保证人若无抗辩权的行使,保证期间功成身退,诉讼时效期间取而代之。除斥期间不存在这个现象。一、合同担保期限从什么时候起算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一般保证、连带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期间可以设定为除斥期间,在约定不明时可以按主债务诉讼时效的计算方法计算债务到期日起算二年。二、连带责任担保期限是多久担保连带责任期限是6个月,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可以从约定。《民法典》第692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
    2023-04-03
    189人看过
  • 工伤认定时效除斥期间有什么区别
    工伤认定时效除斥期间的区别1、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关于对〈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六十四条关于工伤认定申请时限问题的请示》的复函中规定:申请时限应扣除因不可抗力耽误的时间。故《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1年申请时限并非除斥期间。当有不可抗力存在时,可适当延长。该复函于2005年2月1日作出,可以适用于本案。2、《工伤保险条例》之所以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法定期限,是出于促进预防、康复优先和及时保障的立法初衷,如果不允许申请工伤认定,显然与此相悖。3、用人单位的申请期限可以延长,而劳动者的申请期限却不可以延长,不尽合理。从保护工伤职工利益的立法原则和关怀弱势群体的立法精神看,《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一年申请时限可以适用中止、中断,待原因消失后再重新计算。4、除斥期间是民法学中关于时间的概念,是否当然适用于行政法领域尚无定论。一、工伤鉴定员工可以单方面申请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企业如不按规定向劳动
    2023-06-22
    247人看过
  • 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可以并用吗
    二者的法律价值大致相同,是不可以并存的,除斥期间经过,权利义务消灭,适用除斥期间的就不能再适用诉讼时效。一、债权人撤销权之诉怎么办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以何人为被告,依对撤销权性质的认识不同而有不同。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自应以债务人、与债务人为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利益转得人为共同被告。债权人的撤销权如同其他撤销权一样,应有除斥期间。债权人自应于权利行使期间内行使,否则,除斥期间届满后,债权人的撤销权即消灭。二、除斥期间为什么是绝对期间除斥期间不是绝对期间,可以分为法定除斥期间和约定除斥期间。前者由法律直接规定,后者允许当事人根据法律自行约定。甚至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可以由一方向对方单方提出合理期限。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
    2023-03-23
    94人看过
  • 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形成权和请求权
    一、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形成权和请求权诉讼时效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请求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权利,即丧失了该权利,不能请求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法律制度。权利人请求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就是诉讼时效期间,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权利人请求法院保护其权利的权利消灭。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的某种权利存在的预定期间。除斥期间届满,实体权利即消灭。(三)民法典中关于除斥期间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存续期间届满,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消灭。二、占有物返还请求权是诉讼时效还是除斥期间是除斥期间。诉讼时效只适用于债权制度,其针对的对象是债权请求权,而占有物返还请求权是物权不是债权。《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二
    2023-06-08
    334人看过
  • 除斥期间的时间是多久
    一、除斥期间的时间是多久除斥期间的时间是一年。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或当事人依法确定的对于某种权利所预定的存续期间,又称预定期间。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权利预定存续的期间,债权人在此期间不行使权利,预定期间届满,便可发生该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除斥期间可以分为法定除斥期间和约定除斥期间。前者由法律直接规定,后者允许当事人根据法律自行约定。甚至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可以由一方向对方单方提出一合理期限。二、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的区别是什么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的区别是:1.适用对象不同。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主要适用于形成权,也可适用于请求权,如《产品质量法》第45条第2款规定之10年期间。2.构成要件不同。诉讼时效须两个要件,即法定期间经过和权利继续不行使之事实状
    2023-06-15
    415人看过
  • 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关系及其应用
    诉讼时效又称消灭时效,指对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的权利人,使其丧失在诉讼中的胜诉权的法律制度。除斥期间为法定的权利存续期间,因该期间经过而发生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二者的区别如下:第一、适用对象不同。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主要适用于形成权,也可适用于请求权,如《产品质量法》第45条第2款规定之10年期间。第二、构成要件不同。诉讼时效须两个要件,即法定期间经过和权利继续不行使之事实状态;除斥期间只需一个要件,即法定期间经过。第三、法律效力不同。诉讼时效并不使不行使权利本身消灭,而只是消灭附着于其上的胜诉权;而除斥期间则使权利本身消灭。第四、期间起算点不同。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即权利人能行使权利之日起开始计算;而除斥期间自权利成立之时起算。第五、期间是否可变不同。诉讼时效期间是可变期间,可以中止、中断、延长;而除斥期间为不变期间,不能中止、中断、延长。第六、
    2023-07-06
    266人看过
  • 除斥期间法律条文,除斥期间怎么处理
    一、除斥期间法律条文除斥期间法律条文具体表现在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九条中,除斥期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九条【除斥期间】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存续期间届满,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消灭。二、除斥期间怎么处理除斥期间为法定的权利存续期间,其处理是因该期间经过而发生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九条【除斥期间】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存续期间届满,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消灭。三、除斥期间的法律特征有哪些除斥期间具有如下法律特征:1.除斥期间一
    2023-05-06
    171人看过
  • 除斥期间届满消灭的是什么
    除斥期间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身,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这些形成权(有学者认为,除斥期间也适用于支配权和请求权,如建设用地使用权70年的期间就是除斥期间)。除斥期间规定的是权利人行使某项权利的期限,以权利人不行使该实体民事权利作为适用依据。律师补充:除斥期间的适用对象主要是形成权:(一)撤销权:是形成权,其权利的存续期间适用除斥期间。(二)解除权:即解除合同的权利,性质属于形成权,解除权人只要将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通知对方,即发生解除合同的效力。(三)某些特殊的民事权利,例如,《民法典》第692条规定的保证期间,一般认为该期限为除斥期间。为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需要扩大除斥期间的适用范围。因此,除斥期间的适用对象不仅仅是形成权,还包括其他一些为法律所规定的权利。【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九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
    2023-05-06
    291人看过
  • 抵押担保期间是除斥期间吗
    一、抵押担保期间是除斥期间吗担保期间不是除斥期间,理由如下:1、保证期间首先允许约定,而除斥期间为法定期间,只有解除权可以约定除斥期间。2、保证期间届满,消灭的是债权。而除斥期间届满,消灭的是形成权。3、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债务,保证人若无抗辩权的行使,保证期间功成身退,诉讼时效期间取而代之。除斥期间不存在这个现象。4、保证期间的起算点的确定如同上述,除斥期间的起算点则比较复杂。我国民法典规定,在可撤销的合同场合,撤销权的除斥期间自撤销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时起算。二、超过了除斥期间的话,提起诉讼会有什么结果除斥期间的意思就是法律规定的这段时间是不会因为任何原因改变,所以除斥期间届满以为了在除斥期间内保护的权利就丧失了在法律上的胜诉权,你提起诉讼法院就会以已经过了诉讼时效的除斥期间驳回你的诉讼请求,但是在除斥期间内保护的实体权利不会以为除斥期间届满而丧失。所以,简单
    2023-06-14
    335人看过
  •  保证期间是否属于除斥期间?
    该段内容讲述了除斥期间和保证期间的区别。除斥期间不是法定期间,因此不能约定除斥期间;保证期间届满,消灭的是债权;而除斥期间届满,灭的形成权。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务,保证人无抗辩权的行使,保证期间功成身退,诉讼时效期间取而代之。除斥期间不存在这个现象。在保证期间,除斥期间不是法定期间,因此不能约定除斥期间。2、保证期间届满,消灭的是债权。而除斥期间届满,灭的形成权。3、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务,保证人无抗辩权的行使,保证期间功成身退,诉讼时效期间取而代之。除斥期间不存在这个现象。 【 解 答 】 保 证 期 间 届 满 , 除 斥 期 间 的 作 用 是 什 么 ?按标题: 【解答】保证期间届满,除斥期间的作用是什么?保证期间届满,除斥期间的作用在于,使权利人丧失诉权,义务人取得诉权。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除斥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2023-09-06
    214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抚养费
    词条

    孩子抚养费的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 更多>

    #抚养费
    相关咨询
    • 诉讼时效期间和除斥期间的主要区别是什么,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新疆在线咨询 2023-10-01
      二者的区别如下: 1、适用对象不同。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主要适用于形成权,也可适用于请求权。 2、构成要件不同。诉讼时效须两个要件,即法定期间经过和权利继续不行使之事实状态;除斥期间只需一个要件,即法定期间经过。 3、法律效力不同。诉讼时效并不使不行使权利本身消灭,而只是消灭附着于其上的胜诉权;而除斥期间则使权利本身消灭。 4、期间起算点不同。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
    • 诉讼期限和除斥期间的关系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05
      1、概念: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不行使权利的事实状态,持续经过法定期间届满,丧失其请求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的失效制度。除斥期间,是指法定的权利的存续期间,因该期间的经过发生权利消灭的法律效果。2、适用对象上,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3、性质上,诉讼时效的法定失效期间是可变期间,可以中止、中断、延长,除斥期间为不变期间,不能中止、中断、延长。4、法律后果上,诉讼时
    • 合同约定的期限算不算除斥期间?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的具体区别?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05
      合同约定的期限是履行期限,当存在法定情况时才会适用除斥期间,一般从合同订立时算,而诉讼实效是当对方违约或侵权时,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你胜诉的时间,一般从知道或应该知道权利受损害日起算。除斥期间一般体现于形成权,用于确认或改变某种法律关系,一旦期间过了将丧失权利本身。而诉讼时效则主要对于请求权,是在权利受到侵害时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支持你请求的期间,期间一过后权利还是被法律认可的,但将不再有胜诉权,
    • 参与聚众赌博被抓,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的区别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08
      1,诉讼时效又称消灭时效,针对的是“请求权”除斥期间针对的是“形成权”。2,诉讼时效经过后,请求权依然存在。但是相应的对方取得“时效经过的抗辩权”。除斥期间经过后形成权消灭。3,诉讼时效期间是可变期间存在中断,中止,延长的情况,而除斥期间是不变期间。拓展资料诉讼时效针对的是请求权,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怠于履行请求权,在期间完成后,其请求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权利归于消灭的制度,但这个民事权利不归于消
    • 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关系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5
      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联系与诉讼时效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的主要区别是:保证期间首先是约定期间,其法定期间为任意性规定,在没有约定时适用。诉讼时效为强制性的法定期间。保证期间是请求权消灭期间,即其届满之后债权人对保证人的从债权(保证债权)消灭;诉讼时效是胜诉权消灭期间,其届满后实体权利并未消灭(有债务而无责任)。这些差别决定了该期间根本不是诉讼时效。两者主要的相同或者近似之处是:适用的对象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