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调薪法律问题分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6:31:09 58 人看过

工资问题既关系到职工个人的生活,也关系到国家的民生政策的落实与社会安定,所以工资问题历来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我国《劳动法》专门设一章加以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专门性的有关工资方面行政法规、规章及地方性法规都对之作出具体规定,这正说明工资问题在劳动法中的重要性。我国的工资法律制度,已经形成法律强制性规范与劳资双方自由协商相结合的制度体系,劳资双方协商包括:集体工资协商制度和个人工资协商制度。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属于集体合同协商制度的内容。个人工资协商主要体现在雇佣或者调职调薪之时。

因调职而变动工资、工作时间等狭义劳动条件时,属于劳动契约内容之变更,劳工之同意是为必要,日本曾有判决认为调职如相当程度地减少工资收入,致影响劳工日常生活时,未得劳工同意者,不得为之。[i]而我们国家的薪资调整似乎没有按照确定的规范操作,在调薪问题上,资方愿意为即为之。当前,我国用人单位以因调职而变薪、同一岗位资方单方变薪为常态,特别是目前金融海啸的国际国内形势下,用人单位更是以此为理由停发工资、少发工资、以物代工资,而劳动者因害于失去岗位难以启动维权程序,而是悻悻接受。

那么,用人单位单方调整劳动者薪资,是否构成劳动合同的违约?调资行为是否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如何认定用人单位的行为的合理性?这些问题,既是理论界也是实务界普遍关心的问题,下面,笔者从实务出发就相关问题做一定探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合同约定劳动者的工资标准。在约定及履行过程中,劳动者享有的权利包括:

1、要求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工资报酬;

2、要求按照法定工作期限支付;

3、要求按照法定形式支付;

4、要求同工同酬;

5、要求足额发放工资等;用人单位的权利包括:1、按照法定标准确定工资报酬;2、有权确定工资的计算方式;而劳动者的权利正是用人单位的义务。而劳动者享有的权利,从合同约定来看,似乎属于任意性规范,但结合法律法规规章看,在劳动合同订立之时,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守劳动法规定的工资强行法规范。也就是:用人单位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而不得以实物支付;每月支付不得按季度支付;由此可见,用人单位如果需要调整劳动者的工资,就必须既要遵守法定,同时还需要与劳动者进行协商。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劳动者工资,需征得劳动者同意,此乃法律援助体现[ii]。劳动关系核心就是劳动者付出劳动,用人单位支付报酬,所以劳动合同的核心也是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单方调整工资即为劳动合同内容之变更。用人单位确定工资报酬的标准时,不得违反国家法定,履行合同时不得违反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在劳动合同签订以后,由于市场环境的变化,用人单位的经营可能出现不佳状态而难以维系合同约定的工资水平,此时用人单位作出调整亦符合法律规定,也是其享有的管理决定权,但这样的决定权需在法定范围内形式,最为重要的形式包括两项:集体协商与个体协商。

那么,用人单位调整是否属于合理状态?笔者认为:

首先看调整的原因。劳动合同变更的基本原因大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合意;二是情事变更[iii]。用人单位完全可以与劳动者进行协商达成合意调整工资标准[iv],但在发生情事变更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能否单方作出调整,《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该条实际既表明用人单位单方变更权,也表明单方变更的条件: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在工资调整上,无非是用人单位经营上的存在严重困难,因为只有在发生严重困难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能够减员增效或者减资创效。《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笔者认为只有在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方可减资,比如现实条件下金融海啸出现,导致一批企业生产不足,销售不畅,企业难以维系生存的时候,应当理解和支持用人单位减资以度过难关。

其次看调整的幅度是否合理。调整幅度的合理性是否影响劳动者之生活[v]。劳动者付出劳动的回报就是获得养家糊口的工资。《最低工资规定》第六条规定: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在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考虑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因素,同时还应适当考虑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这给我们一个启示,用人单位在减资时应当考虑的因素应当与最低工资确定因素相同,但在此基础上确定一定比例,以不影响劳动者的基本生活为目的。

最后看用人单位是否与劳动者之间进行了协商。劳动者在岗位不变的情况下,调整其工资,应当征得劳动者的同意。《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正符合劳动法的原则。

注释:

[i]刘志鹏:《劳动法理论与判决研究》,元照出版公司出版,2000年版,第175页。

[ii]郑尚元:《劳动合同法的制度与理念》,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版,第237页。

[iii]冯涛等:《劳动合同法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出版,2008版,第162页。

[iv]《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v]郑尚元:《劳动合同法的制度与理念》,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版,第238页。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徐小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8日 15: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劳动者相关文章
  • 电子支付相关法律问题分析
    电子商务以全新的贸易方式开拓了一个全新的超越国界的巨大市场,而与电子商务相伴随的且为电子商务重要支点的网上支付也就成为开展电子商务的国家、地区、企业乃至于网络消费者所共同关注的一个现实问题。本文拟就网上支付的主要形式、问题及其有关的法律效力做一介绍和分析,旨在使业内人士明确网上支付的实质和所需的法律环境,进一步推动我国电子商务向前发展。关键词:网上支付法律效力电子商务1前言电子商务发展势头迅猛,网上支付也日显重要。但法律对于现实总是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如今,我国现有的网络立法仅仅停留在计算机及网络的建设、运营、域名注册、网络安全等网络发展初期层面上,有关用于网络交易的立法几乎是一片空白,更不用说有关网上支付的法律了。由于缺少法律的规范,更加限制了网上支付的进行,进而在某种程度上极大地限制了电子商务的开展。2网上支付手段的法律效力问题网上银行,实质上是现实银行在网络上业务的拓展和延伸。随着网络
    2023-06-06
    208人看过
  • 劳动者试用期常见法律风险问题
    一、试用期期限随意设定;二、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合同;三、试用期不缴纳社会保险;四、试用期随意辞退劳动者;五、试用期工资随意设定。下面,针对以上5种情况逐一进行分析,希望能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充分认识试用期这一法律概念,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正确订立劳动合同、处理劳资纠纷有所帮助。违法一、试用期期限随意设定试用期一般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首次建立劳动关系后,为增加相互了解,为决定是否最终选择对方而设定的一定期限的考察期。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限的组成部分,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的长短取决于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
    2023-04-28
    96人看过
  • 集团型公司劳动关系调动的法律问题
    现实中,集团公司调动子公司的员工属于常见的现象。其中,涉及到三个主要法律问题:第一,集团公司将子公司的员工调至其他关联公司,对劳动者来说,这种调动法律本质是旧的劳动关系的解除、新的劳动关系的建立。基于公司发展的需要,集团公司经常将一个子公司的员工调至另一个子公司。多数情况下,子公司会执行集团公司的意志,职工本人也会服从调动,不存在争议问题。但是,关联公司之间虽然具有控股与被控股、上级与下级的关系,但是它们都是独立的法人,都是独立的用人单位,不能将它们用工资格混为一体,全部统一在集团公司的名下。审判实务中,应严格界定劳动者与它们之间劳动关系,并以此作为认定当事人享有权益、承担责任的基础。第二,如职工不服从调令,集团公司能否进行强行调动。劳动关系一经建立便受法律保护,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不得随意解除或变更劳动合同。不论是用人单位,还是用人单位上级集团公司在未与职工协商一致的情况下,非经法定事由,均
    2023-04-28
    401人看过
  • 集团型公司劳动关系调动的法律问题
    现实中,集团公司调动子公司的员工属于常见的现象。其中,涉及到三个主要法律问题:第一,集团公司将子公司的员工调至其他关联公司,对劳动者来说,这种调动法律本质是旧的劳动关系的解除、新的劳动关系的建立。基于公司发展的需要,集团公司经常将一个子公司的员工调至另一个子公司。多数情况下,子公司会执行集团公司的意志,职工本人也会服从调动,不存在争议问题。但是,关联公司之间虽然具有控股与被控股、上级与下级的关系,但是它们都是独立的法人,都是独立的用人单位,不能将它们用工资格混为一体,全部统一在集团公司的名下。审判实务中,应严格界定劳动者与它们之间劳动关系,并以此作为认定当事人享有权益、承担责任的基础。第二,如职工不服从调令,集团公司能否进行强行调动。劳动关系一经建立便受法律保护,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不得随意解除或变更劳动合同。不论是用人单位,还是用人单位上级集团公司在未与职工协商一致的情况下,非经法定事由,均
    2023-04-19
    467人看过
  • 认定劳动关系存常见的问题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用人单位录用劳动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但是有一些特殊法律情形,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认定问题上存在误区,所以笔者对以下特殊法律情形加以分析,希望能够对广大读者带来启发。情形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否认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应如何认定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所以具备以上三项标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应当认定为劳动关系。情形二、
    2023-06-04
    161人看过
  • 认定劳动关系存常见的问题分析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否认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应如何认定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所以具备以上三项标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应当认定为劳动关系。二、劳动者从事钟点工或者其他固定简单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目前有些用人单位往往为了逃避缴纳社保,支付经济补偿金、加班费等我国劳动法律规定的强制义务,与劳动者签订劳务合同,那么如何认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是否为劳动关系呢?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务合同符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一
    2023-03-23
    330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者
    词条

    劳动者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 更多>

    #劳动者
    相关咨询
    • 劳动法关于调岗和调薪的问题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1-15
      在面对公司危机的时候,许多用人单位最先想到的就是以“调岗调薪”的方式压缩管理成本。但是,一旦用人单位的“调岗调薪”没有按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不仅达不到目的,还可能导致员工的投诉或引发劳动争议,反而增加讼累,造成经济损失。那么,用人单位应该怎样合法地“调岗调薪”呢?其实,调岗调薪的法律性质就是是对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我国法律主要有一下规定: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7条的规定,工作内容和劳动
    • 劳动合同到期调岗降薪问题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28
      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愿意续签,单位调岗降薪,劳动可以拒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按半年计算)或要求单位仍按以前的岗位和工资执行。 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
    • 劳动。薪资问题!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7
      看看你们劳动合同关于提成结算方法是怎么约定的,有约定按约定,没约定,你离职的话公司应该在你离职时结算给你。现在你提供不了物证书证证明你有未结提成的事实,那么你应该在证人证言这块想办法。
    • 劳动合同法关于怀孕可以调岗调薪的问题是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28
      无权擅自对你进行调薪。根据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公司对你进行调岗调薪,需经过双方协商一致,你不同意的话,则公司不能以你怀孕为由单方面调整其工作岗位。同时,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怀孕、、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公司以你怀孕为由,调岗调薪,显然不符合上述法律规定,除非公
    • 孩子分家析产的法律问题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27
      分家、与析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所谓分家是将一个较大的家庭根据分家协议而分成几个较小的家庭。所谓析产又称财产分析,是指财产共有人通过协议的方式,根据一定的标准,将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而分属各共有人所有。在分家析产时,应注意这样几点: (一)分家析产时,要把家庭共有财产和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区分清楚。分家析产只能是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属于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是不属于分割范畴的。 (二)分家析产时,要根据公平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