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根据套取资金涉嫌的具体罪名来确定量刑标准。一、查办套取国家专项资金案件,应当坚持全面理解国家专项资金政策,统一正确适用法律;坚持准确划分责任,体现区别对待,贯彻宽严相济;坚持严格把握、慎重处理,重点惩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严重失职渎职犯罪和重大诈骗犯罪。二、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的使用人不符合国家专项资金政策的基本条件,在申报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严重弄虚作假,虚构并不存在的企业或项目,伪造关键性申报材料,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的,应当对使用人以诈骗罪定罪处罚。三、套取国家专项资金使用人的申报项目符合国家专项资金政策的基本条件,但在申报过程中夸大实际情况,伪造或提供了个别非关键性虚假申报材料,套取的国家专项资金部分被用于企业弥补损失,或者用于转产、更新设备、生产经营的,对使用人一般不宜按诈骗罪定罪处罚。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的使用人在申报过程中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情节严重的,应当对使用人分别以行贿罪、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定罪处罚。符合国家专项资金政策的基本条件是指申报的项目真实合法存在,类别、性质、科目符合国家专项资金政策的基本要求,但在数量规模和时间等要求上存在有不完全真实的成分和情形。四、在套取国家专项资金过程中负有直接审核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起主要作用,积极支持、参与帮助资金使用人弄虚作假,并对套取的国家专项资金进行私分,非法占为己有的,无论资金使用人是否构成犯罪,均以贪污罪追究相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刑事责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人系资金直接使用人,符合贪污罪构成要件的按贪污罪定罪处罚。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的使用人涉嫌诈骗等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审核a资金使用人提供的材料时明知或应当明知条件虚构,仍予以纵容、帮助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严重不负责任没有审查出相关材料虚假而使国家专项资金被骗取的,应当分别以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追究相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刑事责任。收受贿赂,构成受贿罪的数罪并罚。五、在办理套取国家专项资金案件中要注意准确把握政策,正确划分责任,区别对待,注重效果。追究刑事责任要慎重,对于在审核工作中没有收受贿赂徇、私舞弊情节,没有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可以移交纪检监察部门给予党政纪处理,对于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的使用人由于政策规定不够明确对申报项目是否符合政策要求认识模糊,且所申报项目客观上符合国家专项资金政策部分条件的,一般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关于规范办理套取国家专项资金案件的指导意见》第一条、第二条
《关于规范办理套取国家专项资金案件的指导意见》第一条、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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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列费用套取资金构成诈骗罪怎么处罚北京在线咨询 2021-12-31量刑标准应当根据涉嫌提取资金的具体指控确定。1、查处提取国家专项资金的案件,要全面了解国家专项资金政策,统一正确适用法律;坚持准确划分责任,体现区别对待,宽严相济;坚持严格把握和认真处理,重点惩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失职渎职和重大诈骗。2、提取国家专项资金的用户不符合国家专项资金政策的基本条件。在申报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严重欺诈、虚构不存在的企业或项目,伪造关键申报材料,符合欺诈要求的,以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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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列支出量刑标准,有哪些规定湖北在线咨询 2023-11-05虚列支出构成职务侵占罪,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职务侵占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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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列开支套取公款处理依据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2-18虚列开支套取公款处理依据如下:1、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3、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