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法征求意见稿明确14种非法干扰行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08:52:55 230 人看过

中国民航局8月8日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修订征求意见稿,规定严禁在航空器内使用手机或者其他禁止使用的电子设备,吸烟,强占座位、行李架,堵塞、强占值机柜台、安检通道及登机口等行为。坐飞机玩手机最高或罚5万,此前罚金在500元至1万元内。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14种危及民用航空安全和秩序的非法干扰行为,包括在航空器内使用手机,吸烟,强占座位、值机柜台等。实施上述危及民用航空安全、秩序的非法干扰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法处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罚款金额可以增加到5万元以内。

在明确危险品运输许可的同时,征求意见稿对相关义务主体提出了要求,规定公共航空运输企业从事危险品运输,应当取得危险品航空运输许可。禁止违反规定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品或者将危险品匿报、谎报为普通货物进行托运。

14类非法干扰行为:

(一)劫持飞行中或者地面上的航空器;

(二)在航空器上或机场扣留人质;

(三)强行闯入航空器、机场或者航空设施场所,冲闯航空器驾驶舱,强行拦截航空器;

(四)非法将武器、危险装置或者材料带入航空器、机场或者空中交通管制单位;

(五)谎报险情、制造混乱、散布诸如危害飞行中或地面上的航空器、机场或民航设施场所内的旅客、机组、地面人员或者公众安全的虚假信息;

(六)违反规定使用手机或者其他禁止使用的电子设备的;

(七)在航空器内使用火种、吸烟的;

(八)强占航空器内座位、行李架的,堵塞、强占值机柜台、安检通道及登机口的;

(九)盗窃、故意损坏、擅自移动航空器设备以及机场内其他航空设施设备,强行打开飞行中航空器应急舱门的;

(十)妨碍机组人员、安检员履行职责或者煽动旅客妨碍机组人员、安检员履行职责的;

(十一)在航空器内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的;

(十二)破坏用于民用航空用途的信息和通信技术系统及用于空中交通管制设备设施的;

(十三)辱骂、殴打机组人员、安检员、机场地面服务工作人员的;

(十四)危及民用航空安全和扰乱航空器内、机场秩序的其他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1日 06: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吸毒成瘾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
    注意:公众可于2010年11月4日之前提出反馈意见。以下是征求意见稿全文:吸毒成瘾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规范吸毒成瘾认定工作,科学认定吸毒成瘾人员,依法对吸毒成瘾人员采取戒毒措施和提供戒毒治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吸毒成瘾,是指吸毒人员因反复使用毒品而导致的慢性复发性脑病,表现为不顾不良后果、强迫性寻求及使用毒品的行为,同时伴有不同程度的个人或者社会功能损害。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吸毒成瘾认定,是指公安机关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戒毒医疗机构通过对吸毒人员进行人体生物样本检测、收集其吸毒证据或者根据生理、心理、精神的症状、体征等情况,判断其是否成瘾以及是否成瘾严重的工作。本办法所称公安机关,是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及其派出机构。本办法所称戒毒医疗机构,是指符合《戒毒医疗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专科戒毒医院和设有戒毒治疗科室的其他医疗机构。第四条公安机关对在执法
    2023-04-25
    237人看过
  • 征求《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
    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文号:中国证监会各派出机构、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各证券公司、各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为探讨证券公司的治理与监管,促进证券公司规范发展,现将《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登报征求意见,请你们组织有关人员对该办法进行认真研究,并于本月29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中国证监会机构部。同时,为广泛吸收对证券公司治理与监管的意见,欢迎投资者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联系电话:010-88061008传真:010-88061014电子邮箱:qiaoby@csrc.gov.cn中国证监会2001年6月20日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证券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证券公司的经营,促进证券公司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2022-12-04
    114人看过
  • 《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保障旅行社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旅行社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旅行社,应当依照《旅行社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本办法所称旅行社责任保险,是指以旅行社因其组织的旅游活动对旅游者和受其委派并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人员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第三条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旅行社和承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保险公司,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二章投保第四条旅行社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应当包括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中依法对旅游者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承担的赔偿责任和对受旅行社委派并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人员的人身伤亡承担的赔偿责任。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一)因旅行社疏忽或过失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二)因发生意外事故旅行社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三)仲裁裁决或者人民法院判决旅行社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第五条国
    2022-11-13
    419人看过
  • 征求意见稿多久出来?
    征求意见的反馈截止时间,通常为一个月;地方性行政法规,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但是,如果公布后不立即施行将有碍行政法规施行的,可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在征求意见结束,到法规公布实施之间,还有对送审稿的审查,有的要审查三次,有的审查一次即可,具体时间要看省政府法制办等部门的工作效率如何。正常情况下,三个月之内应当公布了。关于征求《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解放军总后基建营房部,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有关行业协会:为使注册建造师扩展知识和提升能力,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我们组织起草了《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有关单位认真讨论,并于2007年8月31日前将书面修改意见送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联系电话:0
    2023-08-01
    194人看过
  • 工伤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本报北京7月24日电(记者黄庆畅)今天,国务院法制办全文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稿调整了工伤认定范围,删去了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认定为工伤的规定。其主要原因是,上下班途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职工,可以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得到补偿,还可以通过民事赔偿的途径解决。同时,将机动车事故伤害纳入工伤保险范围而未将非机动车事故纳入范围的现行规定,有失公平。征求意见稿缩小了不得认定工伤的范围。据介绍,工伤保险作为社会保险,目的是保障工伤职工的基本生活,应当尽可能缩小不得认定工伤的范围。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行为,与犯罪相比,社会危害性较小,不宜将因这两种行为导致的事故伤害排除在工伤认定范围之外。据此,征求意见稿删除了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行为导致事故伤害的这两种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为了解决部分
    2023-06-09
    319人看过
  • 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了预防和惩处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违规行为,促进保险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是指保险公司通过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机构从事销售、理赔等活动。本办法所称保险代理人包括个人保险代理人、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第三条保险公司应当围绕经营行为依法合规、业务财务数据真实客观等内容制定全面、科学的中介业务经营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第四条保险公司业务财务信息管理系统应当能够完整地记载中介业务、财务信息,实现代理保险费、佣金数额与相应保险代理人,经纪保险费、佣金数额与相应保险经纪人一一对应。第五条保险公司应当加强中介业务稽核审计,建立中介业务违法违规行为责任追究机制,严肃处理对违法违规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并向公安等机关举报涉嫌犯罪案件。第六条保险公司应当加强对其保险代理人的保险
    2023-04-23
    86人看过
  • 《融资租赁法》征求意见稿修订完毕
    权威人士透露,《中华人民共和国融资租赁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已经修订完毕,按照立法程序,2006年底该草案将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第一次审议,有望于明年正式出台。据了解,根据这份新修订的征求意见稿,包括商业银行在内的金融机构将可以以控股融资租赁企业的形式,直接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上海市租赁行业协会会长俞开琪表示,阅完《中华人民共和国融资租赁法(草案)》(二次征求意见稿),十分欣慰,二稿较之一稿无论在监管问题上、在准入门槛上、在政策支持上都有重大的进步和突破,尤其在最为棘手的行业主管问题上,较好地协调、解决了困扰中国融资租赁业20多年的多头监管、政出多门的痼疾,基本形成了统一局面。据介绍,自1981年成立了第一家金融租赁公司以来,中国租赁业走过了一条十分艰辛波折的道路。我国小企业数量占全社会企业总数90%以上,产值约占GDP的三分之一。但是,小企业贷款仅占主要金融机构各项贷款的16%,这距离小企
    2023-06-09
    246人看过
  • 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征求意见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征求意见稿)为正确审理劳动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调解仲裁法)等相关法律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就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如下解释。一、【解释的适用范围】第一条【用人单位的界定】本解释所称的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及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属于本解释所称的用人单位;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但在仲裁、诉讼中应将用人单位列为当事人。自然人
    2023-04-25
    118人看过
  • 《企业裁减人员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民意
    昨日上午,国务院法制办就《企业裁减人员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开征民意,明确企业需裁减人员,应当提前30日向本企业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意见稿规定,裁减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人员的,适用该规定。意见稿明确,企业需裁减人员,应当提前30日向本企业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说明具体情形、产生的原因,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资料或者相关证明。企业向本企业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后,应当提出裁员的初步方案,包括裁员依据的法定情形;裁员范围、裁员数量和比例;被裁减人员的选择标准;裁员时间及实施步骤;被裁减人员经济补偿方式和标准。意见稿规定,企业裁减人员未履行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或者未听取工会或者职工意见的程序的,工会或者职工有权要求企业重新处理。企业确定裁员方案后,应当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交书面裁员报告,收到人力
    2023-05-10
    373人看过
  • 商标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发布
    傍名牌、盗名牌、山寨等侵权行为,一直扰乱着市场秩序,也是严重阻碍各行业有效管理市场的毒瘤,只有戳破毒瘤、摘取病根方能解决问题。而市场管制的最源头在于法规限定,因此,近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商标法新一轮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来,引起社会各界人士普遍关注。初步根据意见稿判断,正式修订后的商标法或将扩大商标注册范围,如数字、颜色和声音也能注册商标;进一步打击傍名牌行为,容易混淆的商标将不给予注册;同时,加大打击侵权力度,商标侵权行为法定赔偿上限,由原来的50万元提至100万元。约10年一修订1983年中国商标法出台后,先后进行过两次修订,分别是1993年和2001年,今2011年进行第三次修订,每次修订约隔10年。与外国年年修改法规的现象相比,我国属于集中修改型,表面上看,似乎透露中国法规对于市场的反应速度比较慢,但是从商业环境稳定性来分析,这种做法更能提供较为稳健的法律保障环境,同时利于检测新的修改
    2023-06-08
    373人看过
  • 《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出台
    这八类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必须公布1、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导致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2、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或缴纳社会保险费,造成严重后果的;3、非法使用或介绍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或死亡等严重后果的;4、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严重损害劳动者健康或导致劳动者死亡的;5、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造成严重身心损害等后果的;6、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劳动保障行政处罚决定并符合申请听证条件的;7、因拖欠劳动报酬以外其他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的30人以上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或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突发事件的;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用人单位有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怎么处理用人单位非法使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如何处理?用人单位非法使用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
    2023-06-09
    259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和追加执行当事人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
    为保障人民法院及时、有效地处理执行案件当事人变更和追加的问题,公平保护执行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一条(债权人变更的范围)除执行依据中指明的债权人以外,下列人可以申请执行或者申请继续已经开始的执行程序:(一)债权人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其继承人、受遗赠人、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或者财产代管人;(二)债权人离婚的,按照离婚协议或者生效法律文书,取得该债权的原配偶;(三)作为债权人的法人分立的,分立协议中确定继受该债权的法人;与其他人合并的,合并后存续的法人;(四)债权人姓名或名称变更的,变更后的人;(五)作为债权人的其他组织被撤销的,开办该组织的公民或者法人;(六)作为债权人的企业法人依法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歇业的,其清算人或者负有清算义务的人;(七)作为债权人的机关法人被撤销的,继
    2023-06-05
    381人看过
  • 审计署关于征求《审计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审计厅(局),署机关各单位、各特派员办事处、各派出审计局:为了落实全国人大和国务院关于审计法修订的立法规划,审计署组织有关人员起草了《审计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有关人员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04年5月15日前将书面修改意见报署(含电子文件)。联系人:彭新林黄跃进电话:(010)68301762(010)68301792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2023-04-24
    107人看过
  • 征求意见稿到正式多久
    1、征求意见的反馈截止时间,通常为一个月;2、地方性行政法规,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但是,如果公布后不立即施行将有碍行政法规施行的,可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3、在征求意见结束,到法规公布实施之间,还有对送审稿的审查,有的要审查三次,有的审查一次即可,具体时间要看省政府法制办等部门的工作效率如何。正常情况下,三个月之内应当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和追加执行当事人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法院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和追加执行当事人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为保障人民法院及时、有效地处理执行案件当事人变更和追加的问题,公平保护执行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一条(债权人变更的范围)除执行依据中指明的债权人以外,下列人可以申请执行或者申请继续已经开始的执行程序:(一)债权人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2023-08-01
    367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上市公司征求意见稿第35条明确规定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9-13
      涉及上市公司的收购、合并、分立、发行股份、回购股份等行为导致上市公司股本总额、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发生重大变化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依法履行报告、公告义务,披露权益变动情况。
    • 公安xx法律征求意见稿司机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9
      公安部下发醉酒驾驶适用法律征求意见稿本报讯据《北京青年报》报道,今后醉酒驾车也许将适用刑法,乘客乘坐醉酒司机驾驶的机动车或将受到处罚。公安部近日给全国交管部门下发《关于修改酒后驾驶有关法律规定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拟将醉酒驾车等行为纳入刑法处罚范围,并首次提出“与醉驾司机同乘一车的乘客也应进行处罚”的内容。醉驾将纳刑法调整范围征求意见稿中,对醉酒驾驶和酒后驾驶的处罚力度都有所加重,将醉酒驾车等行
    • (修订草案表决稿征求意见稿)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17
      因地域的不同,各地经济发展对土地的需求有所不同,建议去当地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了解情况。
    • 如何向最高人民提出征求意见稿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30
      可以给他们写信啊,也可以到最高人民法院的网站在线投稿
    • 新婚姻法彩礼返还政策征求意见稿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29
      关于彩礼 最高法院在司法解释中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而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即给付财礼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最后仍未结婚的,或办理了离婚,但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确未共同生活过的以及离婚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