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刑事羁押的期限是如何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0 14:02:21 425 人看过

在刑事案件中公安机关会基于案件需要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先行拘留或者逮捕的措施,随后犯罪嫌疑人会被羁押在看守所内。

那么一般刑事犯罪的羁押期限是多久?

一、羁押期限一般是多久?

在侦查阶段,羁押分拘留和逮捕两种形式,如果是先行拘留的,此时的拘留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十七天。

根据法律规定,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至四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期限为七日。

但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法律规定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而如果是直接实施逮捕的话,羁押期限则根据案件情况有所不同。

一般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但是对于以下四类案件,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期限届满时不能侦查终结的,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此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可再延长二个月。

对于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延期审理。

二、实施羁押的条件是什么?

在实践中,并不是所有案件都需要将犯罪嫌疑人羁押在看守所内,只有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才可以实施拘留或者逮捕。

1、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的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2、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在刑事案件中,公安机关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或者调查案情需要可以采取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对于羁押在看守所的时间也各有不同,具体要结合案件情况和进度来确定。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有关刑事羁押的期限是如何规定?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其他需要帮助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律师给您解答。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3日 05: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羁押相关文章
  • 2021年刑诉法如何规定刑事拘留羁押时限?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刑事拘留羁押时限是多少我的同龄好友杨某系下岗工人,长期靠做小本买卖维持生计,一个月前因涉嫌抢劫犯罪,被当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至今已羁押40多天了。不知什么原因,公安机关一直没有报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杨某,也不予释放。请问,刑事拘留有无羁押时间限制,当地公安机关的这种作法合法吗?律师回复: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对于现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在紧急情况下,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并进行审查的一种临时性强制措施。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9条第一款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
    2023-07-17
    128人看过
  • 羁押期限在侦查期间有何规定?
    具体的侦查羁押期限无法确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时可以延长一个月,存在交通不便、团伙作案、流窜作案等因素的案件,可以延长两个月,如果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再延长两个月,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还可以无期限延长。什么情况下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由公安机关决定,无需人民检察院批准,但须报人民检察院备案。2、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3、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时间,不计入侦查羁押期限。其他鉴定时间则应当计入羁押期限。《刑事诉
    2023-07-01
    226人看过
  • 一般羁押期限的规定是什么,羁押期限最长是多少
    一、一般羁押期限的规定是什么,羁押期限最长是多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3月17日修订)第一百二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第二百二十一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基层人民检察院,分、州、市人民检察院和省级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1998年5月14日修正)第一百二十七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延长羁押期限意见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在期限届满七日前送请同级人民检察院转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1998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修正)第二百二十一条对
    2023-06-11
    386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一审最长羁押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刑事案件一审最长羁押期限一般是6个月,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2023-08-05
    387人看过
  •  刑期已到,羁押期限如何处理?
    超期羁押是一种违法行为,会严重侵害嫌疑人的权益和损害公安机关的形象。针对超期羁押,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向公安机关上一级领导申诉,要求撤销之前的决定,及时改正;2)申请国家赔偿,并给予相关执法人员处罚。如果羁押期限超过了法定刑期,就被称为超期羁押。这意味着犯罪嫌疑人被拘留的时间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期限。这是一种违法的行为,会严重侵害嫌疑人的权益,还会损害公安机关的形象。一般说来,超期羁押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具有事实依据的非人为故意超期的羁押,另一种是认为的,故意的超期羁押。在我们公安机关办理案件的过程中,或多或少会存在着超期羁押的现象,那对于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后该如何处置,有以下的办法:1、若是因为公安机关没有及时处理案件而引起的超期羁押,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上一级领导申诉,要求撤销之前的决定,及时的改正。2、若是因为公安机关里的相干人员懈怠、办案过程不公开透明混乱不堪的,办案人员造成的
    2023-09-03
    373人看过
  •  羁押期限与刑期之间的关系
    超期羁押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会导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羁押期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限。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而且亵读了法律尊严,严重损害了公安司法机关的形象。为了维护法律尊严和保护诉讼的顺利进行,必须采取措施纠正和根除超期羁押。羁押期限超过刑期是指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被依法刑事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羁押期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羁押期限的违法行为。超期羁押不仅严重侵犯了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而且违反了法律观念,亵读了法律尊严,严重损害了公安司法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为了维护法律尊严,保护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保护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坚决纠正和根除超期羁押。如何解决羁押期限超期问题?羁押期限超期问题一直是司法系统中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之一。超期羁押不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也给当事人带来了极大的
    2023-10-15
    463人看过
  • 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情形有哪些?一般羁押期限相关规定
    侦查中的羁押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被逮捕以后到侦查终结的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六机关《规定》的规定,侦查中的羁押期限可以分为一般羁押期限、特殊羁押期限和重新计算的羁押期限三种。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情形有哪些?限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六机关《规定》的规定,遇有下列情况不计入原有侦查羁押期限,即重新计算羁押期限: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由公安机关决定,无需人民检察院批准,但须报人民检察院备案。2、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3、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时间,不计入侦查羁押期限。其他鉴定时间则应当计入羁押期限。一
    2023-05-06
    273人看过
  • 违反羁押期限、办案期限规定的案件如何处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检察院负责案件管理的部门发现违反羁押期限、办案期限规定的,应当及时提出纠正意见。《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六百六十五条人民检察院负责案件管理的部门发现本院办案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提出纠正意见:(一)查封、扣押、冻结、保管、处理涉案财物不符合有关法律和规定的;(二)法律文书制作、使用不符合法律和有关规定的;(三)违反羁押期限、办案期限规定的;(四)侵害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诉讼权利的;(五)未依法对立案、侦查、审查逮捕、公诉、审判等诉讼活动以及执行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六)其他应当提出纠正意见的情形。情节轻微的,可以口头提示;情节较重的,应当发送案件流程监控通知书,提示办案部门及时查明情况并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当同时向检察长报告。办案部门收到案件流程监控通知书后,应当在十日以内将核查情况书面回复负责案件管理的部门。检察机关刑
    2023-06-14
    449人看过
  • 羁押期间如何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1、在调查案件期间,发现嫌疑人还有其他的重大犯罪行为,有可能比调查的罪行还要严重,一旦发现有这种情况,羁押的时间就从当日重新计算了。2、在录口供的时候,嫌疑人不配合记录人员,将自己的身份信息谎报,故意扰乱调查的真相,影响调查的进度。只有嫌疑人提供完所有正确信息的时候,羁押才开始计算。3、嫌疑人的犯罪动机、手法,行为不正常的,可以到医院鉴定是否有精神疾病,检查的这段时间,不算入羁押的期限里面。羁押并不是侵犯嫌疑人的人身自由,而是为了加快案件能够水落石出,尽早还清嫌疑人的清白。但如果羁押期间有证据说明嫌疑人是有罪的,嫌疑人也要接受法律的制裁。在这里提醒大家,违法犯罪的事千万不要触碰,毁掉的就是自己的未来。刑拘发现新的犯罪事实是否重新计算羁押期限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应当立案侦查(并案),同时,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全案不受补充侦查时限的
    2023-08-06
    471人看过
  • 审中羁押的期限有什么规定
    审中羁押的期限规定是:一般羁押时间是在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一、盗窃罪再看守所里要呆多久才判刑一般在看守所里面要呆五到六个月才会判刑,但如果情况特殊,判刑前在看守所羁押的时间可能会更长。对于刑事案件办理主要有三个阶段:1、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拘留最多37天,正常情况下逮捕后的侦查期限是二个月,特殊情况可经批准后延长。2、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但有可能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二次,每次最多一个月。3、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
    2023-04-04
    189人看过
  • 羁押期限折抵刑期吗,羁押期限是否能折抵刑期
    一、羁押期限折抵刑期吗根据《刑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刑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刑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所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有期徒刑的时候,之前羁押的期限可以折抵刑期。管制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和有期徒刑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因此羁押是可以折抵刑期的,但只限于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二、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情形: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六机关《规定》的规定,遇有下列情况不计入原有侦查羁押期限,即重新计算羁押期限: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
    2023-03-28
    205人看过
  • 侦查阶段羁押期限最长是多久?是如何规定的?
    侦查阶段期限最长是两个月,刑事拘留后的三日(特殊情况七日)(流窜、结伙作案三十日)以内,提请检察院批捕。检察院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当事人被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下列案件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说明:普通案件当事人被刑事拘留后一般会在十四日内批捕或释放;批捕后二个月内侦查终结,决定撤销案件或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
    2023-04-15
    70人看过
  • 关于初审羁押时限的规定
    审中羁押的期限规定是:一般羁押时间是在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一、量刑时间还没出判决书怎么办?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二、逮捕之后多久会判刑逮捕后多久判刑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法院受理至判决的时间有明确规定。《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
    2023-06-24
    480人看过
  • 新刑法公诉法羁押期限规定
    新刑诉法羁押期限规定:1、拘留的羁押期限最多为三十七天;2、侦查中的最长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七个月;3、审查起诉中的最长羁押期限不得超过六个半月;4、一审中的最长羁押期限是十三个月;5、二审中的最长羁押期限是五个月。一、嫌疑人最长羁押的最长最长的羁押时间是多久有关嫌疑人最长羁押时间的相关规定是传唤、拘传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拘留最长37天;公安机关对案件提请延长羁押期限时,应当在羁押期限届满7日前提出,并书面呈报延长羁押期限案件的主要案情和延长羁押期限的具体理由,人民检察院应当在羁押期限届满前作出决定。二、羁押的期限最长是多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看守所羁押时间最长为一年半左右。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拘留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一个月内查出犯罪证据的,报检察院批准逮捕,没有查出犯罪证据的予以释放。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期限不超过七天。(共一个月零七天)。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2023-03-22
    463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羁押
    词条

    羁押基本上是一种逮捕、拘留决定以后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当然状态,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 更多>

    #羁押
    相关咨询
    • 如何延长羁押期限,刑拘延长羁押时间的规定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09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四类案件: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以上案件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
    • 羁押超期是什么意思,对羁押期限有什么规定?如何计算超期羁押期限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1-24
      羁押是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在终审判决前的暂时关押。超期羁押是指超过法定期限的羁押。羁押不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而是刑事拘留和逮捕的附带性后果。所谓羁押的期限,主要是指拘留和逮捕的法定期限。对于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关于拘留、逮捕、逮捕后侦查和审判期间的羁押,都属于超期羁押。以下是《刑事诉讼法》对羁押期限的相关规定:一、侦查阶段在侦查阶段,羁押分拘留和逮捕两种形式,其中拘留又分为公安机关侦查
    • 刑事侦查羁押期限的规定有哪些,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9-25
      刑事侦查羁押期限的法律规定包括有: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 刑事案件如何计算刑事羁押期限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01
      第一百五十七条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 羁押期限是多久?如何判刑?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07
      1、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时间,不计入侦查羁押期限。其他鉴定时间则应当计入羁押期间。 2、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 3、这是对一般刑事案件侦查羁押期限的规定。 4、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逮捕以前已被拘留的,拘留的期限。 5、不包括在侦查羁押期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