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7-15 04:40:58 140 人看过

一、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关于非法证据排除流程的详细规定如下所示:

首先启动相关程序;

然后由法庭进行初次审查;接着由控方提供必要的举证支持;之后便进入了举证人与抗辩方互相质疑的环节;最终由法庭做出合理的裁决。在这个过程中,使用诸如刑讯逼供之类的非法手段获取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口供以及通过暴力或恐吓等不合法方式搜集而来的证人证词或者被害者陈述,都必须无条件地进行排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

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

二、非法证据排除如何处理

针对非法证据的排除,我们必须明确——对于那些采用非法手段获取到的证人证言以及被害人陈述等相关证据资料,是要进行直接剔除的。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尽管在收集物证和书证的过程中存在程序上的缺陷,但如果能够及时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仍然可以考虑将这些证据材料纳入案件调查或审判的范围之内。

换句话说,对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并非只是简单地强调将那些通过犯罪手段或者不合法途径获得的供词以及搜查扣押所得的证据完全排除在外,而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综合权衡各方面因素来作出处理。

这种处理方式通常情况下意味着司法机关不能够采纳这些非法来源的证据,仅能作为参考或者线索使用。

除非在特定法律条文中另有特别规定,否则这些证据都无法成为定罪量刑的关键支撑力量。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

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的具体规定是什么”,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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