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条件:
1、生育保险的参保范围为本市所有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
2、生育保险覆盖以上单位的所有职工,即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不分男女,均应参加生育保险。
一、社保的保险责任和范围
社保的保险责任和范围包括以下:
1、基本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是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后,从政府和社会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物质帮助和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2、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根据财政、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所建立的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保制度。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
3、工伤保险,工伤保险也称职业伤害保险。劳动者由于工作原因并在工作过程中受意外伤害,或因接触粉尘、放射线、有毒害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引起职业病后,由国家和社会给负伤、致残者以及死亡者生前需供养的亲属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
4、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
5、女工生育保险,生育保险是针对生育行为的生理特点,根据法律规定,在职女性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者暂时中断工作、失去正常收入来源时,由国家或社会提供的物质帮助。
二、哪些人能参加重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具有我市户口并在城镇从事个体劳动的个体工商户和雇工,具有本市城镇户口的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企业的离退休(职)人员;3、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亦属此列。
三、生育保险能报销几次
生育保险的报销次数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只要是符合国家和地方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时处于生育保险参保状态且连续参保时长满足当地要求,就可以参与生育保险报销,并不区分一胎、二胎等胎次;
2、如果是一次生育中的报销次数,则只有一次,只能在女方报销或者女方未就业且无处报销时以男方名义报销。并不能在男女双方都报销。
一、生育保险的报销流程如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二、生育保险报销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
3、夫妻双方户口簿或《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医院出具”生育医学证明”, 即出院小结,上面注明顺产还是难产;
5、医院出具宝宝“出生证明”,全国统一的;
6、活期储蓄卡,浦发银行、工商银行、上海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汇;
7、经批准再生育的,另需提供市或者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批准书;
8、失业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经失业保险机构审核的《劳动手册》;
9、参加本市农村社会保险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本人农保帐户所在地的区、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出具的《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
10、非本市户籍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允许生育的证明;
11、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生产或流产后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申领手续,被委托人另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和委托人的委托书。
综上所述,生育保险可以多次报销,但是具体的次数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只要职工生育符合我国计划生育政策,二胎也可享受生育保险报销待遇。与此同时,二胎也可以享受与独生子女同等的产假和生育保险报销。生育保险报销只要符合报销条件,所以也需要当事人积极争取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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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是劳动者因生育子女导致劳动力中断,由此从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制度,其作用是在职工妊娠、分娩和机体恢复整个过程中提供身体保健、医疗服务及有薪假期,从而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保障。 ...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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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事业单位生育保险如何参保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05根据《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第二条的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其他情形的单位(包括行政机关和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等)不属于生育保险的参保范围,不能参加生育保险,按照社会保险“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其生育保险待遇相应地也不能在生育保险基金中报销。但可向所在单位申请按原渠道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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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社会保险有哪些条件的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28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所以,在讨论社会保险的历史就不能把社会保险从社会保障中抽出来。在社会保障的历史上有两个里程碑:一是德国在俾斯麦时期首创社会保障制度;二是在1935年美国建立全面社会保障制度,并将社会保障制度化,这对二战后社会保障制度的全球化产生了很大影响。在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过程中,二战是个分水岭。总的来说,二战以前的社会保障制度在保障的项目、覆盖率和保障的水平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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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要具备哪些条件?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有哪些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12条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一般规定1、生育医疗费。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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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生育保险待遇申请需要什么条件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25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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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是哪些?生育保险有哪些用处?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03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确定的,在劳动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对生育的职工妇女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和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国家通过建立生育保险制度为生育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待遇,保障其身体健康,并为婴儿的哺育和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因此生育保险对社会劳动力的生产与再生产具有十分重要的保护作用。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