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和一些国际公约所涉及的风险,是指货物的毁损、灭失的危险,即货物发生毁坏、灭失的可能。风险转移是货物买卖合同中最实际的一个问题,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利益平衡。
《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条:“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可见我国《民法典》采用交付主义原则。那么货物交付就成为至关重要的问题。其实货物交付,通常指卖方将货物的占有和实际控制权移交给买方。
同时石材机械都需要运输。《民法典》第六百零三条第1款:“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第六百零六条:“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在货交承运人这种情况下,卖方将货物交付第一承运人就履行了交付货物的义务。承运人领受货物视同买方之代理行为,风险也随之转移给买方。
所以在这个方面,作为买方的石材企业更需要注意。简单想一想,大多数石材机械企业会在买卖合同中回避这个问题,我认为这是很正常的,前面说的很清楚,交给承运人就视同交给买方。不过本着诚信原则,我们应该告之对方,《民法典》也提倡意思自治,当事人还可以另行约定。
《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一条:“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的,不影响因出卖人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买受人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这个条款更体现了一种公平制衡的精神,买方在承担运输风险同时可以要求卖方设备不能正常投产,给买方带来的实际损失或者支付违约金(石材企业应该在违约条款中这样提出或约定违约金)
在运输到目的地之后,如果货物的品质不符合合同要求,货物的风险何在?
我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条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目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这个条款作为石材机械企业要特别关注,这样规定有更利于促使卖方诚实、谨慎履行合同,交付符合合同品质要求的货物,以这样的风险责任连同违约责任约束卖方。
总之,在买卖合同中,只要双方能本着公平、意思自治、诚实信用原则,了解清楚买卖合同的条款,确保合同目的的实现,这样即使出现一些纠纷,双方也可以根据合同协商解决,杜绝缔约时出现盲点,以免日后耗费人力、物力去进行诉讼(一方面国人都有厌诉的传统;另一方面中国的诉讼成本较高、程序烦琐、人情事理左右司法公正。)
其他情况下货物风险转移
对于在运输中销售的货物的风险,依公约第68条的规定是自买卖合同成立时起转移给买方。运输中销售的货物,不存在交付承运人的问题,因为货物已在承运人的控制下了,所以从合同成立时就转移风险。但由于对运输中的货物的出险时间不易确定,所以公约又规定,如情况表明有此需要,风险自交给签发运输单据的承运人时起转移给买方,这种情况须以卖方在订立合同时不知道货物已灭失或损坏的为限。
依公约第69条的规定,其他情况下如在卖方营业地交货,或在卖方营业地以外的地点交货,此时的风险从买方接受货物时起或货物交由买方处置时起转移给买方。
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之间通过意思表示一致,达成了一项协议,该协议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有效。 合同成立需要满足以下要件: 1、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2、具有主体适格的两方以上当事人; 3、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4、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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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风险转移的问题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01如果销售合同涉及到货物的运输,但卖方没有义务在某一特定地点交付货物,自货物按照销售合同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转交给买方时起,风险就移转到买方承担。如果卖方有义务在某一特定地点把货物交付给承运人,在货物于该地点交付给承运人以前,风险不移转到买方承担。卖方受权保留控制货物处置权的单据,并不影响风险的移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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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买卖合同的风险转移题目江西在线咨询 2023-06-26对于合同中有运输条款的货物买卖的风险转移,依公约第67条的规定应依下列方式转移风险: 1、合同中有运输条款的货物买卖的风险转移。 (1)如该运输条款规定卖方有义务在某一特定地点把货物交给承运人运输,则卖方履行义务以后,货物的风险就随之转移给了买方 (2)如合同中没有指明交货地点,卖方只要按合同规定把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货物的风险就转移给买方了。 2、对于在运输中销售的货物的风险转移。 对于在运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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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买卖合同的风险转移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26对于合同中有运输条款的货物买卖的风险转移,依公约第67条的规定应依下列方式转移风险: 1、合同中有运输条款的货物买卖的风险转移。 (1)如该运输条款规定卖方有义务在某一特定地点把货物交给承运人运输,则卖方履行义务以后,货物的风险就随之转移给了买方 (2)如合同中没有指明交货地点,卖方只要按合同规定把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货物的风险就转移给买方了。 2、对于在运输中销售的货物的风险转移。 对于在运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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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同风险转移的问题湖南在线咨询 2023-06-081、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该条的规定是基于买卖双方当事人对风险的发生都没有任何过错。 2、标的物的交付在买卖合同依法成立时业已完成,买受人自应担负合同依法成立时标的物可能出现的风险责任。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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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买卖合同中的风险转移宁夏在线咨询 2021-12-01对于合同中有运输条款的货物交易的风险转移,根据公约第67条的规定,应以下方式转移风险:1、有运输条款的货物在合同中买卖的风险转移。(1)如果运输条款规定卖方有义务在特定地点向承运人运输货物,卖方履行义务后,货物的风险将转移给买方;(2)如果合同中没有指明交货地点,只要卖方按照合同将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货物的风险就会转移给买方。2、运输中销售的货物的风险转移。对运输中销售的货物的风险,根据公约第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