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关系的含义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26 21:25:49 320 人看过

一、医患关系

就是在医学实践活动中产生的人际关系。这种关系分为狭义的和广义的。狭义的医患关系是指医生与患者之间的关系。广义的医患关系是指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医技人员、医疗行政和后勤人员等)与患者一方(包括患者本人、患者的亲属、监护人、单位组织等)之间的关系。从改善全面医患关系的角度,我们应更重视广义的医患关系。

二、医患关系存在着三类模式:

1.主动一被动模式也可称为支配一服从模式。在这类模式中,医师处于主动或支配地位,病人完全是被动的。

2.指导一合作模式该模式中的病人有一定意志要求,需要医师帮助,并愿意合作。

3.共同参与模式这类模式以平等关系为基础,医师和病人都有治好疾病的共同愿望。双方各自发挥自己的积极性,相互支持,相互协同配合,共同和疾病作斗争。

现代医学正处在一个由生物医学模式向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转变的时期。由于这种转变,医患关系也逐步从传统的医方主导、病人盲从的模式向医患平等、相互尊重的新型模式转变。

新医患关系模型就由受生物医学模式影响下的主被动模型,发展为指导合作模型或共同参与模型。

三、遵循原则

为了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医生应该注意遵循以下原则:

①相信医患之间可以建立彼此信任的关系,患者是可以交流、沟通的;

②不以医生本人的价值取向评判患者的价值观和生活态度,尊重患者的人格、信仰和文化;

③从生理-心理-社会的医学模式出发,充分理解患者的疾病行为和情绪反应;

④在诊断和治疗过程中,以人文关怀的态度给患者切实的医疗帮助;

⑤理解医患关系是一个动态的关系,医生应根据情况适时做出调整;

⑥医患关系是围绕着疾病的诊疗而形成的,也只应局限于求医和提供医疗帮助的过程,不能发展任何超出此范围的人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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