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登记——开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9 21:50:08 365 人看过

服务编号:

服务名称:

税务登记——开业受理机构:东莞市国家税务局受理窗口:企业所在镇、区国税分局的办税服务厅协办机构:

服务描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服务类型:申请办理申办对象: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申办资格:凡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或《征管法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纳税人。申报材料:一、营业执照;二、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三、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四、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的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五、纳税人银行账户、帐号证明;六、房地产权属证明文件和房屋土地租赁合同;七、纳税人的关联企业的名单、相互关系及地址;八、《税务登记表;九、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办理地址:企业所在镇、区国税分局办理依据:《征管法第十五条,《实施细则第12条收费依据:粤价费(1)函[1993]102号和粤价函[1999]443号收费标准:税务登记证15元和外框20元受理时限3天内办妥发证受理时间:正常上班时间联系电话:2630312投诉电话:2630663服务网址:

流程图:

流程说明:办理国税税务登记证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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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12日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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