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依据及条件描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关于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审定工作的通知》
1.具备相应的组织机构(略);
2.具有与开展职业健康检查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略);
3.具有必需的仪器设备并符合相关条件(略);
4.达到工作场所基本要求(略);
5.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略);
6.省级卫生计生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材料来源
法定依据及描述
1
变更申请?[示范文本下载]
1份原件。封面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书的填写应符合填写说明的要求,格式正确,内容完整。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贵州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审定工作程序》第十七条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或职业病诊断机构变更资质证书的,应向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
2
变更证明文件?[示范文本下载]
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名称、地址变更(包括自身变更、合并等):凭当地机构编制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变更:凭单位主管(上级)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即任命决定复印件。
《贵州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审定工作程序》第十七条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或职业病诊断机构变更资质证书的,应向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资料具体要求如下:单位名称、地址变更(包括自身变更、合并等):凭当地机构编制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变更:凭单位主管(上级)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即任命决定复印件。
3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批准证书》正、副本?[示范文本下载]
正、副本原件1份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发放。
《贵州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审定工作程序》第十七条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或职业病诊断机构变更资质证书的,应向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批准证书》和或《职业病诊断机构批准证书》原件。申请资料具体要求如下:单位名称、地址变更(包括自身变更、合并等):凭当地机构编制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变更:凭单位主管(上级)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即任命决定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1
收件
2
受理
3
审查
4
决定
5
制证
6
发证
本事项为原件核验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1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环节
步骤
办理人
法定时限-->
办理时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与受理
收件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范潇月、赵成松、马可、李治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phone_img.jpg"width="22"height="22"alt=""/>
0851-86987268-->
5工作日-->
0-5工作日
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核对每个材料是否航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受理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范潇月、赵成松、马可、李治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phone_img.jpg"width="22"height="22"alt=""/>
0851-86987268-->
5工作日-->
2工作日
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核对每个材料是否航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查与决定
审查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范潇月、赵成松、马可、李治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phone_img.jpg"width="22"height="22"alt=""/>
0851-86987271-->
5工作日
审查申报材料的内容符合法定要求。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决定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徐地柱
1工作日
复核审查步骤提出的初步意见,作出审批决定。
申请事项符合国家审批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不符合国家审批的相关规定,不予行政许可。
环节
步骤
办理人
法定时限-->
办理时限
送达方式
办理结果
颁证与送达
制证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范潇月、赵成松、马可、李治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phone_img.jpg"width="22"height="22"alt=""/>
0851-86987268-->
4工作日-->
4工作日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批准证书》(模板)《不予许可决定书》(模板)[下载][下载][下载]
[下载][下载][下载]
-->
发证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李治、马可、范潇月、赵成松
-->
3工作日
1、准予变更的换发《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批准证书》;2、不予变更的发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不予许可决定通知书
资料[下载]
-->
四、办理地点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65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省卫生计生委窗口B052、B053。可乘1路、2路、6路、17路、20路、24路、29路、44路、65路、11路、16路、21路、22路、23路、38路、44路、219路、229路等车,在政务中心、新路口、省展览馆、青云路口站点上/下车。??
五、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七、办理费用
不涉及收费
八、法律依据
1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原文下载]
-->[在线查看]
依据描述
第三十六条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第四十四条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文章来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
-
-
-
健康证检查项目有哪些,办理健康证需要什么材料?体检需要什么材料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07一、健康证检查项目:常规内外科体格检查;肝功能一项(ALT);大便培养(痢疾、伤寒杆菌);胸部透视。二、体检和办证流程:按照卫生监督机构确定的人员名单到健康体检单位进行预防性健康检查,统一使用卫生部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性健康检查用表》。 1、带身份证和个人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到收费处缴纳体检费,领取体检表,粘贴照片(另一张领健康证用)、填写好姓名、性别等基本情况; 2、检验室采血、大便肛拭
-
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什么广东在线咨询 2023-06-04一、体征: 1、一般情况,包括脉率、血压; 2、五官包括视力、晶体、眼底、外耳、听力、鼻、口腔、咽喉; 3、内科包括心脏、肺、肝、脾; 4、外科包括甲状腺; 5、神经系统包括症、膝反射、反射、肌力、股张力、共济运动、感觉异常、病理反射; 6、其他。 二、化验及其他检查包括血、尿、肝功能、胸部、心电图、B超、脑电图、听视觉诱发电位、神经肌电图等。 三、其他。
-
天津办理健康证地点查询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0-24处理地点如下:天津市疾病预防管理中心地址:河东区华越路6号电话:(022)2433401天津市河东区疾病预防管理中心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古田路9号电话:(022)24340563天津市塘沽区疾病预防管理中心地址:福建路43号滨海新区天津市东丽区疾病预防管理中心地址:一经路15号天津市疾病预防管理中心地址:赤峰路124号天津市和平区疾病预防管理中心地址:鞍山路129号天津市河西区疾病预防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