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可否申请终结破产程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1-10-17 20:04:15 213 人看过

一、债权人可否申请终结破产程序

首先由债权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申请债务人破产的书面申请,然后人民法院在收到破产案件申请后,认为申请事项符合法定条件的,出具破产清算裁定书,然后在人民法院的主导下成立清算组,由清算组负责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二、职工债权人能否申请企业破产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企业破产法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企业中的债权人是有权利向当地的人民法院去对自己的而企业申请破产,并且要求破产的债务人对自己所欠下的债务予以还债的。那么我们可以知道,上面所提到的企业中的债权人,一般情况下是能够将其看做是与债务人之间又一个正常的经济往来的,并且在债务双方的交往过程中,所形成了有关于债权和债务的相互关系,并且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归还债务。

2、而在我们的企业中,我们都知道企业中的职工和企业之间也存在一种债务和债权的关系,因为企业都会或多或少的欠职工的工资等等债务,那么,如果企业经营不善了、或者是无法运作了,快要破产了,而企业又欠职工工资,那么被欠债务的职工,能不能以该企业拖欠他们工资或者补偿金等等来作为理由,并且以企业债权人的身份去向有关部门申请该企业的破产,我国的破产法中的法律法规并没有对这个问题有一个明确具体的规定或解释,但是在我国的很多现实的司法实践中却存在很多不同的处理办法,值得我们借鉴和了解。

3、纵观我国有关于公司破产的现实司法实践的具体过程,我们可以见得,在我国,对于企业中的职工能否以债权人的身份向有关部门申请该企业破产的这个问题的具体处理办法,一般情况下可以将其分成两种办法,其中的第一种,主要就是把企业中被欠款的职工所拥有的债权,直接看作是企业破产的债权。

4、但是除此之外,还有另外一种办法跟前面一种截然相反,那就是破产企业中所拥有债权的职工,他的债权将不看做是企业破产的债权,但是,从我国有关法律历来所遵循的弱者保护的相关原则这个方面来看,对于破产企业中的职工,他所拥有的债权是可以享有我国破产法所规定的优先受偿权利的,也就是他所在的企业如果是破产的话,那么该企业所欠下的而所有债务要归还的话,应该首先归还企业所欠下自己职工的相关债务,这样子也充分保护了企业职工的相关权益,让破产企业的职工的合法权益能够有所保障。所以说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处理办法。

三、债权人申请的实质条件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在这里,法律对债权人申请的实质条件只规定了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这并不意味着在债权人申请的情况下,破产原因的事实构成只有一项。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债务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事实属于企业内部情况,债权人通常无法确知,因而不应要求债权人在提出破产申请时加以证明。有鉴于此,债权人提出申请的,债务人应当自受理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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