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不能成立的辩护意见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1 12:40:15 179 人看过

1、贪污罪的犯罪对象是国家公共财产,如果被告人非法占有的是个人财物那么不能算作贪污罪。

2、《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3、因此,贪污罪必须以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为前提,而不是非法占有个人财物。

一、贪污罪的相关司法解释是什么

为依法惩治贪污贿赂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二)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三)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四)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五)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一)多次索贿的;

(二)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三)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第二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具有本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受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具有本解释第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三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贪污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具有本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受贿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具有本解释第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四条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可以判处死刑。

符合前款规定的情形,但具有自首,立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或者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等情节,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符合第一款规定情形的,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裁判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9日 08: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贪污挪用公款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一、贪污挪用公款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贪污挪用公款辩护词的内容有: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辩护人的基本信息、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等。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提出应当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文书。二、结构写法(一)标题。可写“关于×××(人)××××案的辩护词”。(二)前言。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三)辩护理由。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
    2023-06-03
    332人看过
  • 贪污罪公诉意见书
    刑事诉讼法
    审判长、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我们受***区人民检察院的指派,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现就本案发表如下公诉意见:公诉人认为**在本案中的行为构成贪污罪。理由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2条规定: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从本罪的主体方面来说,贪污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被告人**担任**党委书记兼厂长,属于法定主体中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从本罪的主观方面来说,贪污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目的。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侵犯了职务行为的廉洁型,会发生侵害公共财产的结果,而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本案中,被告人刘-东存在犯罪的动机和直接故意。有三个方面均能证实:
    2023-06-03
    83人看过
  • 涉嫌贪污案公诉阶段辩护意见书怎么写?
    涉嫌贪污案公诉阶段辩护意见书XX市人民检察院:安徽XX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犯罪嫌疑人陆某某亲属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辩护人,参与本案审查起诉阶段的诉讼活动,维护其合法权益。在接受委托后,我依法调阅了起诉意见书,会见了在押犯罪嫌疑人,并听取了陆某某对案件有关情况的介绍。为切实履行律师职责、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现根据初步了解的案件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对本案发表辩护意见,供检察机关参考:1、起诉意见书认为陆某某在改制期间“隐瞒公司资产状况、恶意提高职工入股金,迫使职工放弃参与购买”的推测有失客观公允,XX公司职工不参与收购公司股份是其自由选择。现有文件材料表明,XX公司的改制方案形成了详尽的书面报告,上报市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企改办)及XX市轻工业局、XX市经贸委等单位,并得到了企改办的批准,其资产负债的评估情况不可能没有职工知道。然而,没有任何一名职工要求参股。辩护人认为
    2023-04-03
    281人看过
  • 污染环境罪辩护意见书有何作用?
    一、什么是环境污染罪?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该罪具体的内容包括违反国家规定,排放有害物质。污染环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修正案八》)罪名做出的补充规定,取消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罪名,改为污染环境罪。二、环境污染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60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涉嫌下列情形之一,应予立案追诉:(一)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二)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它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三)致使森
    2023-03-21
    123人看过
  • 贪污自行辩护是什么意思
    一、贪污自行辩护是什么意思?自行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针对指控进行反驳、申辩和辩解,自己为自己所作的辩护。自行辩护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的重要方式,它贯穿于刑事诉讼的始终,无论是在侦查阶段,或者是在起诉、审判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有权自行辩护。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2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侦查分阶段只能自行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起诉、审判阶段也都有权自行辩护。自行辩护是目前我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重要的途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对象。他们对是否实施了犯罪、如何实施的犯罪,以及犯罪的后果等情况最清楚,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们会竭力地提供对自己有利的各种事实和证据,证明自己无罪、罪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法律应当充分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自行辩护权。二、贪污罪量刑标准(一)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
    2023-06-18
    479人看过
  • 污染环境罪辩护意见书中的辩护策略是什么?
    一、主体要件如果控方以自然人犯罪进行指控,那么需要考虑的问题是能否构成单位犯罪。在双罚制的情况下,单位犯罪只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规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在单位实施的犯罪中起决定、批准、授意、纵容、指挥等作用的人员,一般是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在单位犯罪中具体实施犯罪并起较大作用的人员,既可以是单位的经营管理人员,也可以是单位的职工,包括聘任、雇佣的人员。”据此可以进一步分析被追诉人是否属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此外,一般情况下,单位犯罪对责任人的处罚相对于自然人犯罪较轻,故即使不能出罪,也可取得罪轻辩护的效果。二、主观要件对于污染环境罪的主观要件究竟是故意还是过失,或是二者均可,目前仍有争议,但司法实践当中较为接受的是过失说。过失说是指行为人在实施排放、倾倒或者处置行为时,
    2023-05-22
    254人看过
  • 贪污改职务侵占的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一、贪污改职务侵占的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一)标题。可写“关于×××(人)××××案的辩护词”。(二)前言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三)辩护理由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辩护理由;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见,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罪名发表意见;认罪态度主要是根据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提出可以从轻的理由。(四)结尾。归结辩护理由,提出有关判处被告的建议。(五)写明辩护人姓名,并注明具体日期。二、新刑法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1、法定刑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的量刑起点
    2023-06-03
    121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不认罪的辩护意见内容有哪些?
    一、犯罪嫌疑人不认罪的辩护意见内容有哪些?(一)标题。可写"关于×××(人)××××案的辩护词"。(二)前言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三)辩护理由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辩护理由;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见,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罪名发表意见;认罪态度主要是根据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提出可以从轻的理由。(四)结尾。归结辩护理由,提出有关判处被告的建议。(五)写明辩护人姓名,并注明具体日期。二、辩护词格式范本如下:关于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
    2023-06-03
    101人看过
  • 律师谈贪污罪辩护技巧
    一、贪污罪数额的辩护技巧立法机关在制定贪污罪时,在贪污罪的量刑上要看行为人贪污的数额是否达到5干元,其中,贪污的数额按累计方法计算。所以说,我们就要对其进行严密的调查取证。对于行为人贪污的数额达到5千元的,无论其情节如何,均构成贪污罪;而对于贪污的数额尚未达到5千元的,一般应视为一般贪污违法行为。辩护技巧:对于辩护律师,在对待这个问题上一定要仔细、谨慎,紧扣贪污犯的数额,专业的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评判出适合的数额。计算贪污物品的价值,我们认为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被盗物品的数额计算方法。对贪污物品的价格,应以贪污物品价格的有效证明确定。如对单位的办公用品进行贪污的,应以单位采购这些物品的价格计算。如若贪污的是仓储物品,应以仓库库存物品的价格计算。对于不能确定价格的,可区别情况,根据作案当时、当地的同类物品价格,并按照规定核价方法,以人民币计算。
    2023-03-02
    67人看过
  • 贪污罪辩护技巧是什么
    立法精神:立法机关在制定贪污罪时,在贪污罪的量刑上要看行为人贪污的数额是否达到5干元,其中,贪污的数额按累计方法计算。所以说,我们就要对其进行严密的调查取证。对于行为人贪污的数额达到5千元的,无论其情节如何,均构成贪污罪;而对于贪污的数额尚未达到5千元的,一般应视为一般贪污违法行为。辩护技巧:对于辩护律师,在对待这个问题上一定要仔细、谨慎,紧扣贪污犯的数额,专业的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评判出适合的数额。计算贪污物品的价值,我们认为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被盗物品的数额计算方法。对贪污物品的价格,应以贪污物品价格的有效证明确定。如对单位的办公用品进行贪污的,应以单位采购这些物品的价格计算。如若贪污的是仓储物品,应以仓库库存物品的价格计算。对于不能确定价格的,可区别情况,根据作案当时、当地的同类物品价格,并按照规定核价方法,以人民币计算。计算国家工作人
    2023-06-03
    271人看过
  • 贪污案件的辩护方式
    一、贪污案件需要证明的对象所谓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盗窃、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贪污罪的证明对象应围绕该罪的构成要件而确定,因此贪污罪需要证明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客观方面,需要证明贪污行为客观存在的犯罪方面。(1)贪污行为存在的客观事实;(2)贪污行为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为;(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贪污的数额;(4)需要证明贪污行为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不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不认定为贪污罪;(5)需要证明犯罪的手段是侵吞、盗窃、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这是区分私分国有财产犯罪的关键所在。2、主体方面,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符合贪污犯罪刑事责任主体要求。由于贪污犯罪的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其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不需要运用证据证明,而刑事责任能力,如行为人的精神状况,一般不需要证明,所需证明的是犯罪嫌疑人
    2023-03-03
    469人看过
  • 量刑意见辩护点有哪些?
    一、量刑意见辩护点有哪些?量刑意见辩护点有无罪辩护和减轻辩护两点,刑事案件中,律师要做无罪辩护的,必须严格认真的审核研究全部的案卷材料,研究具体证据和法律适用,结合具体的案情在全面分析案件的情况下,再提出具体的无罪辩护的意见。刑事案件每个案件的犯罪情节是不同的,涉及贪污数额、次数、款项性质、危害程度等不同情况,每个案件不同,辩护律师要根据犯罪事实、证据认定、当事人供述等进行辩护,做出无罪、罪轻、减轻、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和具体的量刑意见。每个案件的情节不同,辩护词也就不同。二、辩护词的核心就是:1、罪名是否成立。2、犯罪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完整确凿。3、量刑情节,即无罪、罪轻、从轻处罚、减轻处罚的量刑意见。这是一个辩护词的核心内容。三、无罪辩护的技巧有哪些首先,认真查阅案卷,熟悉案情。律师进行无罪辩护首先要查阅案卷,了解案情,这是无罪辩护前提,一定要认真细致。针对复杂的案情,堆积如山的卷案
    2023-06-03
    385人看过
  • 贪污罪可以做无罪辩护吗?
    贪污罪是能做无罪辩护的。行为人犯贪污罪的,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法院对贪污罪的裁量标准?法院对贪污罪的裁量标准如下:1、贪污数额较大或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贪污数额巨大或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3、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等。二、贪污罪犯罪量刑标准贪污罪的量刑标准一般为:1、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3、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
    2023-06-26
    191人看过
  • 不构成环境污染罪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提出应当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文书。不构成环境污染罪辩护词的内容有当事人信息、辩护人信息、不构成环境污染罪的辩护意见、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等。一、格式和内容辩护词一般由首部、理由和尾部三部分构成。(一)首部(1)呼语。对审判人员的称呼。如:“审判长、审判员”。(2)引用法律根据简要说明辩护人出庭的合法性,写明辩护人是受被告委托还是被人民法院指定出庭进行辩护的。(3)概括说明辩护人为履行辩护职责所进行的工作(如阅卷、调查、会见被告人等)。(4)针对起诉书概括表明辩护人对此案的基本看法。(二)正文正文是辩护词的主体。这一部分要写明辩护的理由,要从实际出发,针对公诉人的指控或一审判决,提出辩护意贝。(1)从被告的行为事实方
    2023-03-24
    174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贪污罪的辩护意见规定是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17
      贪污罪的辩护意见围绕以下四个方面找出突破口,这类案件在证据方面办案部门往往存在缺陷,随着取证的要求越来越严,证据取得的合法性对办案部门来说,要做比较多的工作,有些办案部门工作做的不细,突破口还是比较好找的。 一、从贪污罪的犯罪主体上看,是否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 二、行为人是否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 三、行为人是否实施了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 四、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
    • 贪污贿赂犯罪的辩护规定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31
      针对《刑法修正案(九)》新增加的贪污罪、受贿罪判处死缓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的规定,该司法解释明确了终身监禁适用的情形,即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过重,判处一般死缓又偏轻的重大贪污受贿罪犯,可以决定终身监禁。同时,凡决定终身监禁的,在一、二审作出死缓裁判的同时应当一并作出终身监禁的决定,而不能等到死缓执行期间届满再视情而定。终身监禁一经作出应无条件执行,不得减刑、假释。 为依法从严惩治贿赂犯罪,司法解释将
    • 贪污罪的辩护意见怎样才可以使判刑较轻?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7-14
      贪污罪的辩护意见围绕以下四个方面找出突破口,这类案件在证据方面办案部门往往存在缺陷,随着取证的要求越来越严,证据取得的合法性对办案部门来说,要做比较多的工作,有些办案部门工作做的不细,突破口还是比较好找的。 一、从贪污罪的犯罪主体上看,是否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 二、行为人是否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 三、行为人是否实施了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 四、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
    • 贪污犯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哪些行为可能构成贪污罪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18
      一、贪污犯的构成要件: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同时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公务的廉洁性和公共财产所有权。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务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4、本最的主观方面必须是处于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务的犯罪目的。二、哪些行为可能构成贪污罪贪污手段多种多样,但归纳起来不外乎是采取侵吞、窃
    • 贪污受贿刑事辩护质证意见是怎样的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03
      关于贪污受贿刑事辩护质证意见的辩护如下,据被告人A在2016年9月13日18时50分至23时30分第一次的调查笔录(报捕卷49页)中称,“在跑项目的过程中,B给我过2万元”,后来根据辩护人的几次会见,被告人A均称,只收到了B的3万元,针对5万元的数量来源,反贪人员跟被告人A做了交易,称只要被告承认了,关于某庄(报捕卷45页)村干部送的2万元就不会再追究。事实上被告人A在收到某庄村干部2万元后就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