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的房产转移拆迁了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0 03:50:10 407 人看过

一、保全的房产转移拆迁了怎么办

1.保全的房屋被拆迁的,房屋保全措施及于房屋的替代物、赔偿款,所以法院会对拆迁补偿款采取保全措施。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查封地上建筑物的效力及于该地上建筑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查封土地使用权的效力及于地上建筑物,但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分属被执行人与他人的除外。

地上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的登记机关不是同一机关的,应当分别办理查封登记。

第二十二条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灭失或者毁损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该财产的替代物、赔偿款。人民法院应当及时作出查封、扣押、冻结该替代物、赔偿款的裁定。

二、财产保全申请需要的材料

1.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当事人及其基本情况;申请财产保全的具体数额;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方式;申请理由。

2.被申请人的明确地址或住所地,以及被申请人的开户银行及帐号等财产线索。

3.有效的担保手续。

采用现金担保的,应当提供与请求范围价值相当的现金。

采用实物担保的,应当提供与请求范围价值相当的动产或不动产。担保人应提交用作担保的实物的购买发票、产权证等证明该实物所有权的材料。在担保期间,用作担保的实物仍可由担保人继续使用,但担保人必须书面向人民法院保证,在保全期间,对用作担保的实物,不转移、变卖、毁损、丢失,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采用保证人担保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担保书、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并应加盖保证人的单位公章。担保书中应明确担保事项和担保金额。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3日 06: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全相关文章
  • 转移后的财产能保全吗
    一方转移财产的,另一方为防止其对共有财产予以隐藏、变卖后者损害的,可以在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同时,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人民法院将根据申请,依职权对家庭共有财产予以查封或者扣押。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第一百零二条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
    2023-04-21
    483人看过
  • 房产转让后怎么处理拆迁房屋
    房屋转让后现在要拆迁的,拆迁补偿款项一般属于房产所有权人所有,如双方已办理过户手续,房屋所有权已转移,则原房屋所有权人不能够得到拆迁补偿款项。但是如尚未办理过户手续,原房屋所有权人仍可就该房屋得到补偿款,但在双方的买卖合同关系中涉及违约。离婚后房产转让协议模板离婚后房产转让协议模板如下:1.开头写好转让双方当事人的具体信息;2.正文内容为转让的具体房产信息、付款方式、违约金等;3.将双方的权利义务都要明确;4.最后签名盖章并附上日期。《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
    2023-08-14
    491人看过
  • 诉前保全财产转移
    一、诉前财产保全期限所谓诉前财产保全,也就是诉前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所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与诉前财产保全有关的民事争议必须有给付内容。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应是有给付内容的,如不是因财产利益之争,而是人身名誉之争,无给付内容的,法院就不能采取诉前保全措施。诉前财产保全属于应急性的保全措施,目的是保护利害关系人不致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失。例如,双方当事人签订购销合同,需方按约定给付供方150万元的预付款,事后发现供方有欺诈行为,根本没有能力履行合同,而且所付货款有被转移的可能,如不及时采取强制保全措施加以控制,必将产生难以弥补的损失。由于从债权人起诉到法院受理需要一段时间,法律就有必要赋予利害关系人在情况紧急时,请求法院及时保全可能被转移的财产的权利。诉前财产保全的裁定时间是48小时,在法院
    2023-04-02
    251人看过
  • 没有产权的房产拆迁如何补偿?拆除和转移需要什么材料
    无产权房屋拆迁如何补偿?无产权房属于普通住房,只有使用权。如果房子被拆了,就没有补偿。房屋拆迁和转移需要什么材料?房屋拆迁、转让申请材料:(1)以开发商名义出具的房产证原件。(2)开发商授权书。(三)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注销证明。(四)被安置人身份证复印件。(5)安置协议。(六)房屋转让申请。(七)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8)调查家庭计划。(九)搬迁人死亡的,应当提供死亡证明、代理人证明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安置房过户手续:1。先办理安置房房产证,再办理过户手续。申请房产证的条件是房产已居住5年。办理房产证后,可按正常程序办理过户手续。2。先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可在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购买),并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约定,如如何付款、如何分次付款等。一般情况下,签订销售合同后首付30%,再到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转让当日支付60%,最后10%在您拿到房产证后支付。3。转移程序并不复杂。只要双方身份
    2023-05-31
    254人看过
  • 案件移送管辖财产保全被转移怎么才能解除保全
    一、案件移送管辖财产保全被转移怎么才能解除保全?第一,诉前保全措施采取后,利害关系人在15日内未起诉的;第二,被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第三,申请人在财产保全期间撤回申请,人民法院同意其撤回申请的;第四,人民法院确认被申请人申请复议意见有理,而作出新裁定,撤销原财产保全裁定的;第五,被申请人依法履行了人民法院判决的义务,财产保全已没有存在意义的。二、移送管辖案件中对移送法院财产施的处理审判实践中,通常采取以下两种方式对移送管辖案件中原法院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进行处理:一种是移送法院在移送案件时解除财产保全,受移送法院受理案件后重新裁定财产保全;另一种是受移送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据移送法院的法律文书、移送函及被移送法院的相应法律文书办理解除保全手续。三、移送管辖的条件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023-06-03
    266人看过
  • 拆迁房的房产证改名字流程是什么,拆迁房怎么办理房产证
    一、拆迁房的房产证改名字流程1、房产证改名字去房产交易办理就可以了。2、房产证更名办理需要材料:提供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3、如果以后不打算再出售的话就直接签署赠与,那样子费用比较低点,如果以后还打算交易最好是到房屋交易大厅填写买卖契约,然后去房屋交易大厅过户,但是中间会出现费用。二、拆迁房如何办理房产证拆迁安置房是因原有房屋拆迁或农民被征地而来的房屋,需要按照现行的房屋平均售价的一定比例(大概是70%左右,是我自己计算的,不一定符合你那里的具体情况)缴纳费用,然后办理产权证,但是大都没有分户的土地使用证,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归属一般是当地或区域房管所所有。那么拆迁房的房产证是需要通过房管所来办理的。安置房私有,各地也有不同的规定。1、产权人持(夫妇)身份证明、婚姻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带齐材料到行政服务中心房产窗口缴纳共维基金、办证(回迁协议、结算单;2、不动产销售发票联,契税完税凭
    2023-06-24
    118人看过
  • 被保全的房产会有拆迁补偿金吗?
    被保全的房产可以拆迁。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灭失或者毁损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该财产的替代物、赔偿款。人民法院应当及时作出查封、扣押、冻结该替代物、赔偿款的裁定。此规定对查封效力是否具有追及效力采纳了肯定说,即法院查封财产的效力及于该标的物的替代物或者赔偿金。一、公证处未审核登记记录能否保全房产未办理登记备案的房产能被保全。人民法院对于未办理登记备案的房产,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后,予以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
    2023-06-23
    220人看过
  •  申请拆迁安置房财产保全的问题
    这段内容讲述了拆迁安置房的产权问题以及保全问题。拆迁安置房已取得房产证,符合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然而,拆迁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满5年后取得产权证、具有完全产权,未取得产权证的拆迁安置房无法证明房屋权属,无法起到保全的作用,一般不予保全。因此,如果想要保全拆迁安置房,需要先取得产权证,并且房屋已满5年。拆迁安置房已取得房产证,符合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拆迁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满5年后取得产权证、具有完全产权,未取得产权证的拆迁安置房无法证明房屋权属,无法起到保全的作用,一般不予保全。 政 府 拆 迁 安 置 房 能 申 请 财 产 保 全 吗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政府拆迁安置房属于不动产,若拆迁安置房的存在给申请人带来重大损失,申请人可
    2023-09-05
    283人看过
  • 门头房拆迁无房产证有拆迁合同怎么办房产证
    首先需要确定,你所居住的房子是不是违章建筑。按规定,进行拆迁补偿时,被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要给予补偿。但是,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即违法建筑,将不予补偿。其次,并不是没有房产证就不能证明自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没有房产证的原因有很多,不同情况需要分开说明,参考如下:老房子;如果是农村中,由于农民都是在自家的宅基地上建房子,所以没有产权证时只要集体组织能够提供相应的证明,证明这个房子是你的,在拆迁时也能够得到拆迁补偿款。如果是在城市中,如果房子没有产权,那么只能找卖给你房子的人或持有产权证的人,双方协商房产过户到你名下,以补正自己没有房屋产权,否则将不能拿到拆迁补偿款。一、浙江省江干区企业拆迁补偿标准通常情况下,杭州市企业拆迁补偿有以下三种情况:1、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补偿。没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适当补偿;2、金钱补偿要按被拆迁
    2023-06-28
    77人看过
  • 拆迁暂停,拆迁房屋就能安全了吗
    近期,拆迁工程暂停的消息从不只一座城市传来。从报道中看,暂停的原因都是为了实现年底的环保达标任务,当然也不排除在10月中旬宣布这一决定有其他原因。那么,拆迁方的突然停工究竟意味着什么?被拆迁人是否可以就此暂时放下一直高悬到嗓子眼的心,躺在屋里呼呼睡大觉了呢?对此,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青年律师陈丽芳表示,广大被拆迁人一定要明白一个道理:报道中所谓的“拆迁工程停止施工”,是指涉及土石方作业、房屋拆除作业,可能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的暂停,而不是整个拆迁项目的暂停。在这个“暂停期”内,拆迁项目仍然可以持续依法推进协商谈判、签约、下达征收补偿决定等直接关乎被拆迁人权益的步骤。且需要注意的是,报道中明确了“重大民生工程”和“应急处置工程”暂不列入停工范围,而实践中大量的征收拆迁项目都属于重大、应急之列,尤其以轨道交通建设和棚户区改造项目为代表。因此,传说中的“暂停休息”被拆迁人所遭遇的项目很可能根本就不
    2023-06-28
    239人看过
  • 房产证齐全拆迁赔偿是怎样的
    一、拆迁人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房屋拆迁许可证内容向社会发布公告。三、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四、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一般而言,对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迁补偿方式分为一般情形的补偿和特殊情形的补偿两类。一般情形的补偿分货币补和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特殊情形的补偿被拆迁人不能选择,或只作货币补,或只作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五、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一、房屋拆迁补偿流程1、拆迁人需要向有关部门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2、拆迁管理部门面向全体社会成员发布有关通知;3、管理部门以及拆迁人经行合理的宣传和解释;4、明确如何赔偿和安置百姓。对于除了违章建筑和期限外的临时建筑以外的建筑按一般情形和特殊情形两种形式进行补偿; 5、拆迁双方在自愿、公正原则下达成协
    2023-02-19
    406人看过
  • 拆迁设定抵押的房产怎么办?
    拆迁已设定抵押的房屋处理方式如下:抵押双方可以协商,以拆迁补偿金提前偿还债权人,或将补偿金向公证处提存。抵押权人也有权请求法院对补偿金采取保全措施。采取房屋产权调换的方式补偿的,债权人和被拆迁人可以重新订立抵押合同。一、国家征收房屋房屋征收赔偿标准详解怎么办关于国家征收房屋补偿是这样规定的:如果是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另外还设有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和奖励性补偿费,因此补偿金额不会太低。二、广州工厂拆迁补贴政策一般情况下,广州工厂拆迁企业有补贴。通常有2种补偿方法:1、货币补偿的金额。按照被拆迁房屋的位置、用途、或者建筑面积等因素,通过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来确定;2、进行房屋产权的调换。拆迁人和被拆迁人需要按照法规,计算
    2023-04-10
    189人看过
  • 协议拆迁,房子拆了置换安置房卖了,被拆迁人该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拆迁是先补偿后拆迁的,房屋被拆迁了,但安置房却被卖了的,被拆迁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利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
    2023-04-27
    175人看过
  • 将拆迁离婚财产转移给父母怎么处理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一、怎么去解决离婚一方虚构债务的情况如果是离婚时一方虚构债务的,则对于虚构债务的这一方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因为法律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如果是离婚后才发现一方虚构债务的,则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财产。二、协议离婚时法院能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吗协议离婚在一定条件下是能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法律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三、在深圳,婚后的财产怎么分配在深圳,夫妻双方结婚后,婚后所获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
    2023-03-16
    352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全
    词条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保全
    相关咨询
    • 遇到拆迁的房产怎么保全?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01
      政策要求拆迁的话一般是要拆除的,可以争取合理足额的补偿。
    • 爸爸在拆迁中心转移了我的房产,我怎么办,拆迁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1-21
      一、如果你父亲写明了授权委托书及声明书,拆迁后的房产归你父亲所有,以你父亲的名义与拆迁方签定协议,此房产属你父亲所有。但你父亲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 二、如果你父亲确实是伪造了你爷爷的授权委托书等相关书面证明,此委托书及其他书面证明属无效。但是否是伪造要由原告一方举证。要对你爷爷是否认识字及是否会书写自已名字或做笔迹鉴定能否找到你爷爷在世时书写名字的鉴定材料决定着案件的胜算。 三、原告一方要调取委托
    • 了医保怎么办小孩的户口迁移医保没有转移怎么办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6
      小孩医保没法迁移,到户口所在地区重办。
    • 被保全的房产拆迁的问题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2-09
      被保全的房产可以拆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灭失或者毁损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该财产的替代物、赔偿款。 人民法院应当及时作出查封、扣押、冻结该替代物、赔偿款的裁定。此规定对查封效力是否具有追及效力采纳了肯定说,即法院查封财产的效力及于该标的物的替代物或者赔偿金。应当注意的是,条文规定的“赔偿款”,一般包括
    • 因男方准备转移拆迁款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23
      可以的。可向法院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规定: 第二十八条夫妻一方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在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损失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