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秘密罪中可能涉及哪些相关主体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0-08 04:02:51 277 人看过

一、在商业秘密罪中可能涉及哪些相关主体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犯罪主体有:

1.企业的厂长、经理和其他管理员、企业的职工或临时雇佣工等;

2.现已离退休或转调的原企业的人员;

3.受委托并因而知悉、掌握商业秘密的人。

二、侵犯商业秘密的损失数额该如何确定

侵犯商业秘密罪损失的确定方式是:

1.商业秘密权利人因侵权行为而遭受的损失。

2.以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利润为赔偿额。

3.未能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所获利润的,可参照商业秘密许可使用或者花费的的合理费用来确定。

4.定额赔偿。

三、侵犯商业秘密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侵犯商业秘密罪量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七节 侵犯知识产权罪    第二百二十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之一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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