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秘密罪中可能涉及哪些相关主体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08 04:02:51 277 人看过

一、在商业秘密罪中可能涉及哪些相关主体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犯罪主体有:

1.企业的厂长、经理和其他管理员、企业的职工或临时雇佣工等;

2.现已离退休或转调的原企业的人员;

3.受委托并因而知悉、掌握商业秘密的人。

二、侵犯商业秘密的损失数额该如何确定

侵犯商业秘密罪损失的确定方式是:

1.商业秘密权利人因侵权行为而遭受的损失。

2.以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利润为赔偿额。

3.未能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所获利润的,可参照商业秘密许可使用或者花费的的合理费用来确定。

4.定额赔偿。

三、侵犯商业秘密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侵犯商业秘密罪量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七节 侵犯知识产权罪    第二百二十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之一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04: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经营信息涉及到的商业秘密有哪些
    经营信息中的商业秘密:(1)新产品的市场占有情况及如何开辟新市场;(2)产品的社会购买力情况;(3)产品的区域性分布情况;(4)产品长期的、中期的、短期的发展方向和趋势;(5)经营战略;(6)流通渠道和机构等。一、公司资产重组会倒闭吗资产重组不会必然倒闭。在一个拥有健全市场机制、完备法律体系、良好社会保障环境的社会经济中,企业进行资产重组可以壮大自身实力,实现社会资源优化配置,提高经济运行效率。(1)与企业自身积累相比,企业购并能够在短期内迅速实现生产集中和经营规模化;(2)有利于减少同一产品的行业内过度竞争,提高产业组织效率;(3)与新建一个企业相比,企业购并可以减少资本支出;(4)有利于调整产品结构,加强优势淘汰劣势产品,加强支柱产业形成,促进产品结构的调整(5)可以实现企业资本结构的优化,在国家产业政策指导下,可以实现国有资产的战略性重组,使国有资本的行业分布更为合理。二、双软企业认
    2023-03-23
    206人看过
  • 商业秘密保护工作中所涉及的保密合同
    签订保密合同是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管理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工作,签订保密合同时应注意合同的完整性和有效性。签订保密合同应坚持下述原则:一是合法合理原则;二是权利义务对等原则;三是平等自愿原则;四是合理约定原则。在上述原则基础上,企业应当充分运用合理约定内容具有法律效力的特点,提高合同功效。根据商业秘密运行轨迹,商业秘密保护合同主要有:商业秘密所有权转让合同;商业秘密使用权转让合同;商业秘密技术合作合同;商业秘密合作研究开发合同;涉及商业秘密的委托加工合同;涉及商业秘密的营销合作合同;涉及商业秘密设备的使用合同;涉及商业秘密的技术服务合同;员工保密合同;商业秘密开发研究合同;专项商业秘密信息保密合同;涉密人员竞业禁止合同。与合作方签订的保密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1)明确规定所涉及的需要保密的商业秘密范围;(2)合同对方以及合同对方的任何员工、代理人均受保密条款的约束;(3)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在未经许
    2023-06-08
    417人看过
  • 经侦案件中是否会涉及侵犯商业秘密罪?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属于经侦案件的。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法律概念为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侵犯商业秘密罪是否属于自诉案件不一定,要看案件的情况,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既可以提起公诉,也可以提起自诉。对于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只能提起公诉。对于证据不足的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无论是否情节轻微,均既可以提起公诉,也可以提起自诉。对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商业秘密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被害人可以提起自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023-07-06
    221人看过
  • 商业秘密中具体包含哪些信息
    一、商业秘密中具体包含哪些信息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四)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经营者以外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本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
    2023-11-16
    457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罪既遂的处罚涉及哪些方面
    一、侵犯商业秘密罪既遂的处罚涉及哪些方面《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罪】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二、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追诉时效是多久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追诉时效是十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
    2023-10-12
    278人看过
  • 合同涉及到商业秘密咋办
    在一般的合同订立过程中,不涉及商业秘密的问题。因此,没有必要将当事人双方在合同谈判的过程中交换的信息都作为商业秘密来处理。这些信息可能是很有用的,也很有价值。如果不是商业秘密,当事人均可以使用这些信息。但是,如果订立合同的过程中知悉到商业秘密,情况就有很大不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技术信息,比如技术秘密,可以给权利人带来很大的经济利益。在经营方面的经营信息,比如说客户名单,为交易带来极大的便利条件,对其经营活动,比如材料与成品的购销,意义重大。侵犯合同商业秘密的救济途径民法救济民法上的救济请求权就是基于合同或者侵权行为,要求违约人或侵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
    2023-08-17
    215人看过
  • 哪些人会被定罪为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体
    一、哪些人会被定罪为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体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犯罪主体有:1.企业的厂长、经理和其他管理员、企业的职工或临时雇佣工等;2.现已离退休或转调的原企业的人员;3.受委托并因而知悉、掌握商业秘密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罪】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2023-12-20
    456人看过
  • 商业秘密的分类以及商业秘密的特点有哪些
    商业秘密分为关键性商业秘密(绝密级),重要性商业秘密(机密级),一般性商业秘密(秘密级)与其他情报资料。1、关键性商业秘密(绝密级)一个具有竞争力的企业,至少都有一部分具有价值的商业秘密,比如配方、生产工艺等等。这些商业秘密是企业赖以生存的基础,一旦泄密,就会遭致灭顶之灾,所以,必须将其划出并予以特别保护。当然将这类商业秘密无限扩大也是一个误区,企业管理者必须准确清醒地认识到危及企业生存的商业秘密是什么。2、重要性商业秘密(机密级)这一类商业秘密也是有重大价值的,它的泄密虽然不象关键性商业秘密会给企业带来灾难性后果,但是也会使企业大伤元气,遭受巨大经济损失。3、一般性商业秘密(秘密级)其他具备商业秘密要件的情报资料,都可以归入这一类。一般性商业秘密对竞争者也是有价值的,但是竞争对手得到它不会使权利人遭受不可弥补的损害。4、其他情报资料有些虽有价值但并不属商业秘密范围。但是由于这些可利用的资
    2023-04-17
    183人看过
  • 哪些主体可能涉及金融犯罪2023
    一、金融犯罪实施主体有哪些?1、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只要是实施金融犯罪的相关人士,都是金融犯罪的实施主体;2、可分为一般主体和特殊主体,以募集资金、贷款、票据结算、金融凭证结算、信用证、信用卡使用、有价证券交易、兑付的形式进行诈骗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也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本身及其工作人员以保险索赔等形式进行诈骗的为特殊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条【单位犯金融诈骗罪的处罚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二、金融犯罪请律师有用吗?1、有用。请了
    2023-06-11
    228人看过
  • 深圳市商业秘密律师商业秘密相关法律法规
    至于商业秘密,我国法律大多只是一些原则性的规定,具体案件的处理更多地依赖于一些司法解释或行政法规。《民法通则》(1987年1月1日)、《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年9月2日)、《科学技术进步法》(1993年10月1日)、《关于审理科技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1995年4月2日)5《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的规定》(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局,1995年11月23日实施,1998年12月3日修订。)6,《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1996年10月1日)7《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家科委,1997年7月2日)8,《关于商业秘密构成要件的批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1998年6月12日)《刑法》(1997年10月1日)《关于劳动争议案件侵犯商业秘密有关规定的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1998年7月)1999年4月7日)11,《合同法》(1999年10月1日)1
    2023-05-07
    220人看过
  • 在商业秘密中有哪些特征需要特别关注
    一、在商业秘密中有哪些特征需要特别关注1.不为公众所知悉(秘密性)秘密性,这是商业秘密的核心特征,也是认定商业秘密的难点和争议的焦点。2.实用性,实用性是指商业秘密的客观有用性,即通过运用商业秘密可以为所有人创造出经济上的价值,具有确定的实用性,是实现商业秘密价值性的必然要求。一项商业秘密必须能够用于制造或者使用才能为其持有人带来经济利益。3.采取了保密措施(保密性)商业秘密的保密性是指商业秘密经权利人采取了一定的保密措施,从而使一般人不易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该要件强调的权利人的保密行为,而不是保密的结果。二、如何保护商业秘密?商战不可无秘密,在市场竞争中想打败竞争对手,企业要防患于未然,制定周密的保护方案和措施:1.企业要规定出商业秘密的具体内容,确定秘密等级,明确接触人员范围,制定严格的借阅办法,减少泄密的可能。在技术转让或合作时,也要讲明商业秘密的内容,并约定保密义务和违约责任。2.
    2023-10-20
    398人看过
  •  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的差异体现在哪里?
    该段内容讲述了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区别。国家秘密属于公权,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权利主体是国家,且只限于国家。商业秘密则属于私权,关系权利人的经济利益和竞争优势,权利主体是权利人,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国家秘密的确定必须由国家的权力部门和保密工作部门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而商业秘密的确定仅仅是权利人的个人行为。国家秘密具有绝对的排他性和不可转让性,而商业秘密的权利人有权向任何愿意得到该秘密的人进行转让。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虽然都属于秘密的范畴,但它们属于不同的层次。国家秘密是一种公权,而商业秘密则是一种私权。主要体现在:一、国家秘密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体现和代表一般的或国家的意志商业秘密则仅关系权利人的经济利益和竞争优势,体现和代表个别的或权利人的意志。二、国家秘密涉及国家的政治、军事、外交、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科学技术、国家安全、刑事司法等重大领域,而商业秘密只涉及与科研、生产、经营相关的技术
    2023-09-03
    391人看过
  • 商业秘密保密期限的相关规定
    一、侵犯商业秘密罪中的重大损失如何认定1、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侵犯商业秘密的举证难。这种举证难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表现为权利人的不配合。往往权利人对其拥有的商业秘密不愿提供作为证据,更不愿将技术信息送关相关部门进行鉴定,这就造成行为人侵犯商业秘密证据上存在问题。2、对行为人泄露的信息是否属商业秘密的鉴定问题。如果具备鉴定的条件的话,有关技术信息应当委托专业权威部门进行鉴定。因为在审查行为人泄露的技术信息是否属商业秘密时,往往会涉及很复杂的技术问题,法官对这类专业技术又知之甚少,如何来认定该专业技术属商业秘密。在这种情况下,专业权威的鉴定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专业人员对专业技术的国内外最新情况比较了解,其通过对资料检索并进行对比分析后得出的结论,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法官是中立裁判者,据以定案的鉴定结论必须进行当庭质证并听取双方意见后,结合其他证据进行全面审查判断后决定是否采信。二、窃
    2023-03-01
    305人看过
  • 专利和商业秘密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一、专利和商业秘密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专利和商业秘密的区别如下:1、概念不同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的"不为公众所知悉"即只要不是在本行业内众所周知的普通信息,能够与普通信息保持最低的秘密或新颖限度的差异的信息,都构成商业秘密。专利是一项发明创造,即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2、构成要件不同商业秘密得满足构成要件才行,非公知性,实用性,价值性,采取了保密措施,这些要件缺一不可。是有可能成为商业秘密的,就看是否满足上述四个要件。而专利则是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来确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3、实施的困难程度不同商业秘密的实施难度要大于专利。二、专利权有哪些?1、发
    2023-04-29
    9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哪些行为涉及商业秘密,哪些属于涉密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2-04
      以下行为构成商业秘密侵权:(一)通过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往手段获得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三)与权利人有业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违反合同或者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四)权利人职工违反合同约定或者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第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 涉及到哪些属于侵犯商业秘密罪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6-14
      商业秘密是不为公众所知悉的事项,即必须是仅限于一定范围内的人知悉的事项。商业秘密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商业秘密经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商业秘密权(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客观上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并且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
    • 企业在获取商业秘密以及相关方式获取商业秘密的,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05
      企业确定商业秘密之后,应当订立《商业秘密管理规定》。其主要内容有,企业商业秘密的范围、确定商业秘密的原则、商业秘密的标志方法以及商业秘密载体管理办法等。企业商业秘密的范围,是确定本企业商业秘密事项的依据和标准,由于企业、单位经营性质和领域不同,经营活动中产生的事物也不尽一致。所以每个企业都应该依据商业秘密的法律定义,结合实际制定本企业自己的商业秘密范围,明确哪一类事项是本企业的商业秘密,这是《商业
    • 具体涉及哪些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形式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0-01
      1、以盗窃.利诱.恐吓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权利者的商业秘密。2、公开.使用或允许他人用不正当手段获得的商业秘密。公开是指将权利者的商业秘密向第三者公开,向不特定的人公开,失去秘密价值的使用和允许他人使用,是指非法使用他人的商业秘密的具体情况。需要指出的是,用非法手段获得商业秘密的行为者,再次公开或使用该秘密,即构成双重侵权的第三者从侵权者那里得知商业秘密,公开或使用该秘密,也构成侵权。3、违反约定
    • 商业秘密侵权赔偿范围涉及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7-04
      商业秘密侵权损害赔偿的范围是: 1、权利人因为被侵权而导致销量减少、利润下降的损失; 2、权利人因侵权行为而导致的可得利益的减少; 3、权利人因侵权行为导致商誉和产品信誉的降低; 4、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而支出的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