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欠缴算劳动合同纠纷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1 03:50:36 399 人看过

用人单位存在未依法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情形时,劳动者有权向其主张并要求进行相应的补缴,此种行为所产生的纠纷即被视为劳动争议范畴。具体而言,劳动争议主要涉及多个方面,而因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所引发的争议则涵盖于其中,譬如:

(一)劳动关系的确立与确认过程中所产生的争议;

(二)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及终止过程中所产生的争议;

(三)员工的开除、解雇、辞职以及离职过程中所产生的争议;

(四)关于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培训机会以及劳动安全保护措施等方面所产生的争议;

(五)关于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用、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方面所产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类型的劳动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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