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偿权和将来求偿权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1 20:54:05 440 人看过

1、适用对象不同

追偿权适用于交强险,其追偿对象主要是投保或应当投保交强险的侵权人(或投保义务人),是交强险保险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而代位求偿权适用于商业险,其求偿对象是造成保险事故的第三者,并不是商业险保险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2、立法目的不同

追偿权的主要目的是降低保险人的运营成本,避免谨慎守法的机动车驾驶人为违法驾驶者分担违法成本。而代位求偿权是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制度,其直接目的主要是防止投保人获得双重赔偿和防止第三者逃避责任,使保险人、被保险人、第三者之间的利益趋于公平。

代位求偿权起诉责任人

原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财保绍兴公司)诉称:湖南金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隶属于浙江金昌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2008年3月13日,湖南金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长沙时代帝景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帝景大酒店)签订办公用房租赁合同,租赁期间为2008年3月28日至2011年3月27日,其中约定由时代帝景大酒店提供车位。2008年6月8日,被告地下停车库因暴雨积水,导致浙江金昌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所有的浙D-90788号车被水淹,该车受损。该车损失险投保于原告处,保险金额为2680000元。车辆经原告与浙江金昌房地产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共同定扣损,确定车损为890753元,原告支付了该理赔款,并签订机动车辆保险权益转让书,约定由原告向被告追偿已支付的理赔款。被告作为事故发生地的经营单位,对该车具有保管义务,应对停放在其地下车库的浙D-90788号车辆损失承担最终赔偿责任。故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追偿款890753元。被告时代帝景大酒店辩称:保险代位求偿权是从属于被保险人对第三者的赔偿请求权,其诉讼时效应当与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要求赔偿的时效一致,即须以被保险人仍能行使其民事赔偿权利为前提。本案中,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行使民事赔偿权利的诉讼时效应从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算,即2008年6月8日洪水倾人被告地下车库之日起计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保管责任适用1年的特别诉讼时效,故被保管人及原告未在2009年6月8日诉讼时效期内向被告索赔或主张权利,已超过诉讼时效。综上,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一条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5日 07: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第三者相关文章
  • 物权请求权和债权请求权的区别
    二者的区别主要有:1、本质不同物权请求权是指物权的圆满状态受到妨碍或者有被妨碍之虞时,物权人为恢复其物权圆满状态,得请求妨害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债权请求权是指在物权受到侵害并发生财产损害时,物权人要求行为人赔偿损失的权利,它是一种索求性、进取性的请求权,其典型的民事责任形式即是赔偿损失责任。2、诉讼时效限制不同债权请求权的行使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而物权请求权很难适用诉讼时效。3、物权请求权的实现不同物权请求权不以行为人的行为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为前提;而行为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前提是加害人造成了受害人现有财产或非财产性损害。4、物权请求权的行使主体不同物权请求权的行使主体并不局限于物权人本身,因为物权请求权是与物密不可分的,任何对物的占有构成侵害或妨碍的,物的持有、占有者即可行使此项请求权。一、物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原因是什么物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物权请求权是物
    2023-03-29
    424人看过
  • 债权请求权和物权请求权的区别
    二者的区别主要有:1、本质不同物权请求权是指物权的圆满状态受到妨碍或者有被妨碍之虞时,物权人为恢复其物权圆满状态,得请求妨害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债权请求权是指在物权受到侵害并发生财产损害时,物权人要求行为人赔偿损失的权利,它是一种索求性、进取性的请求权,其典型的民事责任形式即是赔偿损失责任。2、诉讼时效限制不同债权请求权的行使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而物权请求权很难适用诉讼时效。3、物权请求权的实现不同物权请求权不以行为人的行为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为前提;而行为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前提是加害人造成了受害人现有财产或非财产性损害。4、物权请求权的行使主体不同物权请求权的行使主体并不局限于物权人本身,因为物权请求权是与物密不可分的,任何对物的占有构成侵害或妨碍的,物的持有、占有者即可行使此项请求权。一、物权请求权的后果物权请求权,又称物上请求权,是指物权的圆满状态受到妨碍或者有
    2023-03-11
    234人看过
  • 物权请求权和债权请求权的区别
    一、物权请求权和债权请求权的区别1、功能不同(1)物权请求权的目的在于排除物权受到侵害的事实或可能,恢复或者保障物权的圆满状态。(2)债权请求权的目的在于要求加害人履行损害赔偿之债,以货币方式恢复被损害物的价值,弥补受害人所遭受的价值损失。2、归责原则不同(1)物权请求权不需要证明他人对该财产的占有、侵害或者妨害是否具有过错。(2)债权请求权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受害人要主张权利就必须举证证明加害人具有过错。3、责任构成要件不同(1)物权请求权的行使不以造成财产损害为前提,只要物权遭受到侵害或者有遭受侵害的可能,物权人就可以行使物权请求权。(2)债权请求权行使的前提是存在损害赔偿之债,没有损害就没有赔偿。4、在是否适用诉讼时效上有所不同(1)物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2)债权请求权根据《民法典》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适用三年普通诉讼时效。5、法律的保护力度不同物权请求权的效力优先于债权请求权二、
    2023-04-12
    95人看过
  • 保险追偿权和代位求偿权的区别是什么?
    一、保险追偿权和代位求偿权的区别是什么?《保险法》上的追偿权和保险人代位求偿权除了法律渊源不同以外,其主要区别如下:1、适用对象不同追偿权适用于交强险,其追偿对象主要是投保或应当投保交强险的侵权人(或投保义务人),是交强险保险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而代位求偿权适用于商业险,其求偿对象是造成保险事故的第三者,并不是商业险保险合同的一方当事人。2、立法目的不同追偿权的主要目的是降低保险人的运营成本,避免谨慎守法的机动车驾驶人为违法驾驶者分担违法成本。而代位求偿权是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制度,其直接目的主要是防止投保人获得双重赔偿和防止第三者逃避责任,使保险人、被保险人、第三者之间的利益趋于公平。3、法律性质不同追偿权和代位求偿权都是法定的权利,但其性质不同。追偿权是法律赋予付出一定义务的人一种经济上的请求补偿的权利,追偿权人和被追偿人之间存在基础的合同关系。二、代为求偿权的成立要件是什么?对于代位求偿
    2023-04-14
    77人看过
  • 保险追偿权和代位求偿权的区别是什么?
    一、保险追偿权和代位求偿权的区别是什么?《保险法》上的追偿权和保险人代位求偿权除了法律渊源不同以外,其主要区别如下:(一)适用对象不同追偿权适用于交强险,其追偿对象主要是投保或应当投保交强险的侵权人(或投保义务人),是交强险保险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而代位求偿权适用于商业险,其求偿对象是造成保险事故的第三者,并不是商业险保险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二)立法目的不同追偿权的主要目的是降低保险人的运营成本,避免谨慎守法的机动车驾驶人为违法驾驶者分担违法成本。而代位求偿权是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制度,其直接目的主要是防止投保人获得双重赔偿和防止第三者逃避责任,使保险人、被保险人、第三者之间的利益趋于公平。(三)法律性质不同追偿权和代位求偿权都是法定的权利,但其性质不同。追偿权是法律赋予付出一定义务的人一种经济上的请求补偿的权利,追偿权人和被追偿人之间存在基础的合同关系。二、代位求偿算不算出险?代位求偿不是车
    2023-04-12
    307人看过
  • 代位追偿权和代位求偿权的区别有哪些?
    一、代位追偿权和代位求偿权的区别有哪些?1、适用对象不同追偿权适用于交强险,其追偿对象主要是投保或应当投保交强险的侵权人(或投保义务人),是交强险保险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而代位求偿权适用于商业险,其求偿对象是造成保险事故的第三者,并不是商业险保险合同的一方当事人。2、立法目的不同追偿权的主要目的是降低保险人的运营成本,避免谨慎守法的机动车驾驶人为违法驾驶者分担违法成本。而代位求偿权是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制度,其直接目的主要是防止投保人获得双重赔偿和防止第三者逃避责任,使保险人、被保险人、第三者之间的利益趋于公平。3、法律性质不同追偿权和代位求偿权都是法定的权利,但其性质不同。追偿权是法律赋予付出一定义务的人一种经济上的请求补偿的权利,追偿权人和被追偿人之间存在基础的合同关系。《交强险解释》第十八条规定的追偿权,实际上是保险人代受害第三人之位,向侵权人求偿的权利。而通说认为,代位求偿权本质属于债
    2023-06-19
    105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第三者
    词条

    通常情况下,第三者被定义为破坏别人家庭的人和合法夫妻关系的人。 如果第三者是明知道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或者以夫妻名义与有配偶者共同生活的,构成重婚罪,会坐牢。... 更多>

    #第三者
    相关咨询
    • 代位求偿权和追偿权有什么区别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5-26
      1、适用对象不同 追偿权适用于交强险,其追偿对象主要是投保或应当投保交强险的侵权人(或投保义务人),是交强险保险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而代位求偿权适用于商业险,其求偿对象是造成保险事故的第三者,并不是商业险保险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2、立法目的不同 追偿权的主要目的是降低保险人的运营成本,避免谨慎守法的机动车驾驶人为违法驾驶者分担违法成本。而代位求偿权是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制度,其直接目的主要是防止投保人
    • 损害求偿权和损害赔偿的区别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8
      侵权损害赔偿是指行为人因侵权而造成的他人财产、人身和精神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以给付金钱或实物为内容的民事责任方式r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 代位求偿权和追偿权的区别都有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12
      1、适用对象不同:追偿权适用于交强险,其追偿对象主要是投保或应当投保交强险的侵权人(或投保义务人),是交强险保险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而代位求偿权适用于商业险,其求偿对象是造成保险事故的第三者,并不是商业险保险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2、立法目的不同:追偿权的主要目的是降低保险人的运营成本,避免谨慎守法的机动车驾驶人为违法驾驶者分担违法成本。而代位求偿权是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制度,其直接目的主要是防止投保人
    • 请问偿还请求权和留置权的区别?
      浙江在线咨询 2021-07-30
      人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保管留置物所支出的费用,有权向留置物的所有人要求偿还。因为,留置权人是为保管留置物而支出必要费用的,其受益者为留置物的所有人,即债务人。如《日本民法典》第299条第(一)项规定:“留置权人就留置物支出了必要费时,可使所有人予以偿还”。保管留置物的必要费用是为保存及管理留置物所不可缺少的费用。该费用债权属于留置权所担保的范围。
    • 物上代位权和代位求偿权的区别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15
      (1)权利性质不同 代位求偿权属于债权的法定转让,代位权则属于债的保全范畴。 (2)权利内容不同 代位求偿权行使的是属于债权人自己的权利,代位权行使的则是属于债务人的权利。 (3)权利效力不同 代位求偿权行使的效力直接归于债权人,而代位权行使的效力归于被代位的债务人。 (4)产生权利的原因不同 代位求偿权仅产生于保险合同,而代位权则无此限制。 (5)行使权利的条件不同 代位求偿权的行使以保险责任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