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要件:
A、中心城市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报批(报件数量4套)
1区政府关于**年度城市建设用地请示;
2、区国土资源分局审查意见;
3、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表、供地情况说明;
4、征(使)用土地情况调查表;
5、征地告知书、听证告知书、听证送达回证、听证会纪要;
6、拟征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的确认书、土地权属证明材料、权属界址点指认书;
7、建设项目用地现场查看记录表;
8、建设单位缴纳耕地开垦费凭据的复印件(占耕地需附);
9、规划选址意见或规划设计条件;
10、补充耕地验收文件;
11、委托补充耕地协议;
12、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成果、勘测定界验收报告;
13、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图;
14、拟占土地的1:1万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
15、补充耕地位置图;
16、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17、市社保部门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落实情况的说明及审核表;
1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涉及林地的,林地审核同意书)。
B、报自治区批准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报批(报件数量4套)
1、旗县区人民政府用地请示文件;
2、旗县区国土资源部门用地审查意见;
3、“一书三方案”及建设项目拟供地情况说明;
4、征(使)用土地情况调查表;
5、盟市旗县区劳动局和社会保障部门对被征地农牧民社会保障落实情况的说明;
6、对被征地农牧民社会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的审核表;
7、建设单位缴纳耕地开垦费凭据的复印件(占耕地需附);
8、征地告知书、听证告知书、听证送达回证、听证会纪要;
9、拟征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的确认书、土地权属证明材料、权属界址点指认书;
10、建设项目用地现场查看记录表;
11、规划选址意见或规划设计条件;
12、补充耕地验收文件;
13、委托补充耕地协议;
14、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成果、勘测定界验收报告;
15、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图;
16、拟占土地的1:1万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
17、补充耕地位置图;
18、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时限:
15个工作日(向市政府上报请示文件为完成工作事项)
收费:
市局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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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用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强制性地取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使用权并给予补偿的行为。 土地征用的目的通常是为了进行公共建设,如城市扩张、基础设施建设、国家重大项目建设等。在土地征用的过程中,需要遵循法律...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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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征地补偿费用标准呼和浩特征地补偿湖北在线咨询 2023-11-18呼和浩特所在的地区由于大多是非建筑物用地而在被政府征收的时候难以计算给相关公民的补偿,那么,呼和浩特征地补偿价格标准是多少?其实对呼和浩特土地的征收所需要依据的价格标准仍然需要按照国家的统一规定计算。下面来看看具体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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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集体土地征用和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程序以及转为建设用地的程序重庆在线咨询 2022-01-24市区集体土地征用和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程序(一)石家庄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征用和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程序 1、拟定市区年度转用、征用建设用地计划每年11月前,规划处会同耕保处、建设用地服务中心根据省厅下达我市的年度用地指标和市投资规模,与市计委协商,确定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内年度转用、征用土地计划,报主管局长审核、局长审定。 2、确定批次征地范围、地块、规模、数量建设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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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农用地转用和集体土地征收需要报国务院批准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13一、征收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军事设施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用地,应当报国务院批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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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转用和建设用地审批之间有何关系?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6农用地转用审批是指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使土地用途发生变更的审批;征用土地审批是指将集体所有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改变土地所有权的审批;建设用地审批是指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提供给建设单位使用的审批。三者之间的内涵和管理方式各不相同,但在实际工作中又相互交叉、相互联系,必须在审批程序上予以衔接。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区内在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征用土地审批后,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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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土地征用补偿律师收费明细安徽在线咨询 2023-05-15(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000元-30000元/件。 上下浮动幅度:20% 但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的以下费率实行分段累计收费: 标的额费率 1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10万元)6% 10-50万元的部分(含50万元)5% 50-100万元的部分(含100万元)4% 100-500万元的部分(含500万元)3% 500-1000万元的部分(含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