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职权罪的认定有: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作的廉洁性;主观上是行为人以不当目的而故意实施的滥用职权的行为;客观上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的区分有哪些
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
1、犯罪主观方面不同
滥用职权罪在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而玩忽职守罪在主观方面则是出于过失。
2、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形式不同
滥用职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滥用职权或者超越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而玩忽职守罪在客观方面则表现为,行为人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滥用职权罪从哪些方面来区分
198人看过
-
滥用职权罪从哪些方面认定
97人看过
-
滥用职权罪从哪些方面认定
406人看过
-
滥用职权罪从哪些方面认定
159人看过
-
从哪些方面确定滥用职权罪
83人看过
-
滥用职权罪能从哪几个方面认定?
188人看过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
滥用职权罪从哪几个方面认定重庆在线咨询 2023-03-09滥用职权罪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来认定: 第一,滥用职权应是滥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一般职务权限,如果行为人实施的行为与其一般的职务权限没有任何关系,则不属于滥用职权。 第二,行为人或者是以不当目的实施职务行为或者是以不法方法实施职务行为,在出于不当目的实施职务行为的情况下,即使从行为的方法上看没有超越职权,也属于滥用职权。 第三,滥用职权的行为违反了职务行为的宗旨,或者说与其职务行为的宗旨相悖。 滥用
-
滥用职权罪是从哪几个方面认定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12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本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5、法律依据:《刑法》 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
-
滥用职权罪主犯从犯有哪些区别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111、在事前共谋的共同犯罪中,首先提出犯意者通常为主犯,随声附和、表示赞同者通常为从犯。但这个标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仅仅在犯罪共谋阶段随声附和,而在具体犯罪行为实施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亦属于主犯,而不构成从犯。 2、在事前共谋的共同犯罪中,策划、指挥犯罪活动者通常为主犯,被动接受任务、服从指挥者通常为从犯。 3、从参加共同犯罪的频率来看,多次参加共同犯罪者或者参加全部共同犯罪活动者通常为主犯,
-
滥用职权二审辩护词要从哪些方面开展?青海在线咨询 2023-05-28滥用职权罪要求滥用职权的行为必须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才构成犯罪。即遭受重大损失是构成本罪的客观要件之一。针对该要求,最高检于2005年年底发布了最新的司法解释,明确界定了何为“重大损失”,所以也要认清是否有这方面问题。
-
滥用职权二审辩护词要从哪些方面开展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20滥用职权罪要求滥用职权的行为必须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才构成犯罪。即遭受重大损失是构成本罪的客观要件之一。针对该要求,最高检于2005年年底发布了最新的司法解释,明确界定了何为“重大损失”,所以也要认清是否有这方面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