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合同成立所需条件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14:33:06 468 人看过

实践合同的成立条件:1、合同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2、当事人就合同内容达成一致;3、一方履行合同义务。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六百七十九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第五百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

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合同,即“一诺即成”的合同。特点在于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在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系当事人的给付义务,违反该义务便产生违约责任。在实践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不是当事人的给付义务,只是先合同义务,违反它不产生违约责任,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除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之外,还必须有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才能产生法律效果。实践合同则必须有法律特别规定,比如定金合同,保管合同等。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并不在于一方是否应交付标的物,而在于二者成立的时间不同。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达成合意时起合同成立;实践合同则在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后,还必须由当事人交付标的物以后,才能成立。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第五百八十六条第一款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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