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了被判刑一般不需要坐牢。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只好根据案情对其作出取保候审或者治安处罚不予执行的决定。到了检察机关或者法院层面,也是取保候审,即便判了刑,也会追加缓刑,当事人可申请监外执行。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怀孕期间被判刑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可以,根据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法定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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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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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算不算刑满?期满后还需不需要继续服刑贵州在线咨询 2023-03-25我国刑法所规定的缓刑,属于刑罚暂缓执行,即对原判刑罚附条件的不执行的一种刑罚制度。缓刑有一般缓刑和战时缓刑,本案中是一般缓刑。一般缓刑是指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还有就是缓刑的考验期问题,是指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进行考察的一定期间。本案中就是一年。考验期满后没有在犯新罪,没有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的罪没有判决的,没有情节严重的违反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并且通过了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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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期满后是否需还欠款?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09你所谓“欠款”,应当按照犯罪嫌疑人诈骗受害人的犯罪所得予以理解对吧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诈骗了受害人,在警方将其抓获之前,已将犯罪所得挥霍殆尽,对吧那么这样说,犯罪嫌疑人服刑期满,代表其刑事责任已经承担完毕。而对于其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然不可避免,也就是犯罪嫌疑人因诈骗受害人给受害人造成的损失是应当赔偿的。即便你现在无能力赔偿也应当分期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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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人员刑满后还需要继续服刑吗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17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察期限内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缓刑考验期满,公安机关应当向本人宣布并通报原判决的人民法院。”因此,被判处缓刑的人不需要办什么手续,由公安机关应当向本人宣布并通报原判决的人民法院,则刑罚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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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期减刑后是否还需要服刑四川在线咨询 2022-04-16减刑只是在原有刑期的基础上减少刑期,意思是剩下还是有刑期要执行的。根据我国刑法第78条第2款: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 假释有考验期限,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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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期减刑后是否还要服刑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21减刑只是在原有刑期的基础上减少刑期,意思是剩下还是有刑期要执行的。根据我国刑法第78条第2款: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 假释有考验期限,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