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条款的终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5 11:32:37 148 人看过

终止竞业限制的条款如下:

1、用人单位必须有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秘密权利;

2、用人单位要求承担竞业限制义务的劳动者,限于用人单位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等知道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人员;

3、最长竞业限制期不得超过2年,即劳动者竞业限制义务条款自劳动合同终止或终止后2年自动终止,对劳动者不再有约束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竞业限制合同需要什么条款

竞业限制合同需要的条款:

(1)承担竞业限制义务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2)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其中,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原则上应当以能够与用人单位形成实际竞争关系的地域为限。

(3)用人单位给付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是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前提,补偿数额应明确,支付方式是在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期限内按月支付。

(4)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违约责任要有明确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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