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获公房使用权的一方有补偿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30 03:00:13 128 人看过

一、未获公房使用权的一方有补偿吗

公房使用权判给了一方,另一方能否取得补偿?

(1)如果一方无权取得公房使用权,那么也就不存在补偿问题。

(2)如果双方均有权取得公房使用权,由于使用权最终只能判给一方,因此得房方应向未得房方进行适当补偿。

二、离婚后公房使用权归谁

公房使用权判给男方,还是判给女方呢?

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结合实际业务经验,我们认为,法院在该问题的处理上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夫妻离婚,受到最大伤害的是孩子。为确保孩子的健康成长,有一个稳定的居住环境,将公房使用权判给带孩子的一方,合情合理。此外,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应判归女方抚养。

(2)男女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这不是“女士优先”的问题,而是在一般情况下,离婚对女方的伤害和打击要比男方大。据调查,目前离婚率高发的年龄段有三个:第一个阶段是刚结婚两年内,进了“围城”,想出去;第二个阶段是三十五岁左右,男方事业有成,有外遇,容易离婚;第三个阶段是五十五到六十岁,觉得人生一世,也要潇洒一回,容易出轨,导致离婚。特别在第二个阶段,离婚率相当高。

(3)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

(4)照顾无过错一方。什么是“过错”呢,一般来说主要是指由于谁的原因造成了夫妻离婚。在实践中,主要的情形是一方有婚外情,或有赌博等不良嗜好,或道德品质败坏等。

(5)参考公房产权人(单位)的意见,决定判给男方或女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5日 01: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房相关文章
  • 公房租房人获得补偿的方式有哪些
    (1)公房租房人按照政府颁布的房改政策购买自己租赁的房屋,成为该房屋的产权人,然后凭借着被拆迁人身份获得公房拆迁的补偿。(2)被拆迁人用在其他地区安置公房租房人的方式来做补偿,并且和公房租房人解除原来的房屋租赁关系,也就是使用实物来补偿。(3)被拆迁人用协议方式收购公房租房人的公房使用权,也就是使用货币来补偿。一、公房拆迁是如何补偿的1、公房拆迁的补偿分为两种:(1)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补偿。这里的拆迁人指的是根据法律法规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建设单位。而被拆迁人指的是被拆迁房屋的产权人。(2)被拆迁人对租房人的补偿。2、公房拆迁的时候政府是有给予补偿的,一般都是按照被拆迁房屋的面积进行1:1的补偿,但是具体应该怎么补偿,需要看房屋所在地的政府的拆迁公告上怎么要求和规定的。3、公房拆迁的补偿款并不会全部都给予房屋居住人的,还有一部分补偿是给予被拆迁公房的所属单位的。至于给予公房租房人的补偿,一
    2023-04-07
    356人看过
  • 离婚没公房使用权的能不能有补偿
    离婚的时候无论哪一方都不能保证一定能够获得使用权,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以及夫妻双方各方面的情况来进行判决。(1)如果一方无权取得公房使用权,那么也就不存在补偿问题。(2)如果双方均有权取得公房使用权,由于使用权最终只能判给一方,因此得房方应向未得房方进行适当补偿。“适当补偿”的标准如何界定:对此,目前的法规尚无明确规定。就本市而言,公房若遇到拆迁,承租人最高可以获得拆迁费80%的补偿款。据此,笔者认为,可否参照拆迁,以获得安置的一半作价补偿给另一方。公房使用权离婚时怎么判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结合实际业务经验,法院在该问题的处理上主要遵循以下原则。(1)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夫妻离婚,受到最大伤害的是孩子。为确保孩子的健康成长,有一个稳定的居住环境,将公房使用权判给带孩子的一方,合情合理。此外,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应判归女方抚养。(2)男女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这不是“
    2023-03-11
    329人看过
  • 公房使用权归夫妻一方享有的情况
    法院在公处理房使用权判给男方还是女方这个问题上主要遵循以下原则:1、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夫妻离婚,受到最大伤害的是孩子。为确保孩子的健康成长,有一个稳定的居住环境,将公房使用权判给带孩子的一方,合情合理。此外,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应判归女方抚养。2、男女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在一般情况下,离婚对女方的伤害和打击要比男方大。3、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4、照顾无过错一方。即夫妻离婚主要是由于谁的原因造成的。在实践中,主要的情形是一方有婚外情,或有赌博等不良嗜好,或道德品质败坏等。5、参考公房产权人即单位的意见,决定判给男方或女方。如果一方无权取得公房使用权,那么得到公房使用权的一方不必对另一方作出补偿;如果双方均有权取得公房使用权,由于使用权最终只能判给一方,因此得房方应向未得房方进行适当补偿,而对于如何界定适当补偿的标准目前的法规尚无明确规定。一、公房使用权归夫
    2023-03-24
    80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的获取方式
    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主要有出让、划拨、转让三种方式。(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1、内涵: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2、出让方式:招标、拍卖、挂牌、协议。3、年限: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二)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1、内涵: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即划拨土地使用权不需要使用者出钱购买土地使用权,而是经国家批准其无偿的、无年限限制的使用国有土地。但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使用者依法应当缴纳土地使用税。2、年限: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
    2023-02-16
    55人看过
  •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吊销收回能获得补偿吗?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吊销收回1、国有土地吊销:吊销是指收回并注销,即吊销是指由有管辖权力的部门停止原来准许进行某项活动的对象停止该项活动并收回准许文本的执行过程,一般带有强制性。起因基本是由于该对象违背或违反了发放文本时的约定所致。吊销,指发生法定的严重违法行为或不接受管理,由主管机关依法依职权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即不是因相对人申请,而由有权机关依法依职权强制终止其资格、资质、身份。2、国有土地收回: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后的收回《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2款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未按法定期限申请续期,以及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未批准其续期申请,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吊销收回的补偿1、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9条后段的规定,国家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应“根据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实际年限和开发
    2023-04-12
    485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的获得方式有几种
    1、土地出让金:是土地批量出租时一次性收取的费用,是土地有效年限的使用价格也称地价。它包括土地开发投资费用和使用期内的金额土地使用费。前者包括征地、动迁及为地块直接配套的基础设施费,是对开发投资的一次性补偿。2、土地使用权划拨: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3、土地使用权出让: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4、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5、土地使用权出租:是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
    2023-03-26
    347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房
    词条

    公房是指由政府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公有住宅主要由本地政府建设,主要向城市居民出租、出售,由企业建设的住宅,向本企业职工出租、出售。公房的大量存在是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实行住房福利化的结果... 更多>

    #公房
    相关咨询
    • 未获公房使用权的一方有补偿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11
      未获公房使用权的,则对于房屋财产不存在补偿的问题,但是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未取得公房使用权的一方有怎样的赔偿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21
      未获公房使用权的,则对于房屋财产不存在补偿的问题,但是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拆迁中没有使用权的一方能否获得拆迁补偿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15
      1.如果没有取得使用权的一方,本来就无权要求承租公房,没有补偿。 2.如果双方均有权要求取得使用权,但法院判归了一方,得到房屋使用权的一方应当向没有得到房屋使用权的一方进行适当补偿。 那么,“适当补偿”的标准如何界定呢对此,司法解释是个空白。在实践中,公房若拆迁,承租人最高可以取得拆迁费80%补偿款。因此,笔者认为,根据该公房是否可售,参照房屋所在区县的不同地段,由法院根据使用权价值的一半补偿给
    • 公房使用权判给了一方,另一方能否取得补偿?
      重庆在线咨询 2021-01-13
      1)如果一方无权取得公房使用权,那么也就不存在补偿问题。 2)如果双方均有权取得公房使用权,由于使用权最终只能判给一方,因此继续承租方应向另一方进行适当补偿。   “适当补偿”的标准如何界定呢?对此,目前的法律尚无明确规定。据此,笔者认为,可参照拆迁法规,依照离婚时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公布的同类住房标准价,以获得安置费用的一半价款作价补偿给另一方。   有“部分产权”的公房,离婚时如何分割?   根据
    • 公房使用权判给了一方,另一方能否取得补偿?
      宁夏在线咨询 2021-01-14
      (1)如果一方无权取得公房使用权,那么也就不存在补偿问题。 (2)如果双方均有权取得公房使用权,由于使用权最终只能判给一方,因此得房方应向未得房方进行适当补偿。 (四)“适当补偿”的标准如何界定?对此,目前的法规尚无明确规定。就本市而言,公房若遇到拆迁,承租人最高可以获得拆迁费80%的补偿款。据此,笔者认为,可否参照拆迁,以获得安置的一半作价补偿给另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