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种犯罪的对象都涉及到房地产,在定罪上可能发生混淆,应注意正确区分其界限。其主要区别是:
1、犯罪侵害的客体不同。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侵害的是军队房地产的管理秩序,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侵害的是国有土地管理秩序,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侵害的是国有土地管理秩序。
2、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的对象是军队的房地产,表现为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的产权关系,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对象是一般土地,表现为转让、倒卖这些土地的使用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对象是国有土地,表现为将这些国有土地非法低价出让。
3、犯罪主体不同。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的主体是军人,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主体是一般公民,而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法律上对于土地的使用管理是有明确规定的,军队的房地产也是同样,一般情况下应当以利于部队建设和提高战斗力为依据来进行合法的处理的,而对于犯罪分子擅自出卖或者转让军队房地产的行为,是需要按照上述法律规定来追究法律责任的。
一、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认定标准
我国刑法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认定标准:第一、犯罪侵害的客体。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军队房地产的管理秩序;第二、犯罪的客观方面。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的对象是:军队的房地产,表现为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的产权关系;第三、犯罪侵害的主体。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的主体是军人。
-
土地使用权非法转让与倒卖的定义
249人看过
-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区别有哪些?
342人看过
-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是否必须有土地使用权
355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非法转让、倒卖罪如何定罪量刑?
460人看过
-
正确确认非法低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罪的技巧
393人看过
-
非法转让和转让土地使用权罪的惩罚措施
148人看过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违法吗,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与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台湾在线咨询 2022-04-271、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8条),是指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2、第二百二十八条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
-
非法转让土地,是否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上海在线咨询 2021-06-031、客体要件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3、主体要件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主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1条规定,单位亦能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
-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区别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02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不同在于: (1)客体不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侵害的是国家对土地特别是耕地进行保护的管理制度;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侵害的则是国家对土地使用权合法转让的管理制度。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是结果犯,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侵占耕地,数量较大,造成大量耕地毁坏的行为。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则是情节犯,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实
-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以什么为目的,以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罪香港在线咨询 2022-02-07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的规定,以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定罪处罚: (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 (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 (四)非法获利五十万元以上的; (五)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
-
非法低价出让土地使用权罪属于国有权有效吗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04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询私舞弊,违反士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低价(包括无偿)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公顷(30亩)以依上,并且价格低于规定的最低价格的60%的; 2.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数量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价值20万元以上或者植被遭到严重破坏的; 3.非法低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