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鹏新区已出让土地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在什么地址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28 18:22:48 424 人看过

一、办理地点

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街道中山路10号行政服务大厅一楼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2008年1月1日施行)(1995年)

第四十、四十三、四十四条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四十四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

《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深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十六号,2001年5月1号施行)(1995年)

第五十九条在城市规划区内兴建临时建筑必须向市规划主管部门或其派出机构申请,取得《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0号,2013年5月1日起施行)(1995年)

第四十条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桥梁和管线等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指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款规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向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备案。

《深圳市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49号,2006年5月1日起施行)(1995年)

第四条已出让土地上进行临时建设的,由各区政府根据严控、严管、严惩的原则负责审批、管理,市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检查监督。

《深圳市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49号,2006年5月1日起施行)(1995年)

第十一条已出让土地上进行临时建设,除建设工程红线范围内施工用房外,应向各区政府申请办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13: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深圳大鹏新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类)变更条件是什么
    一、办理条件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可提出申请:1)已完成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确认和实施监管协议的签订;2)原建设用地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权利人的,须按相关法律法规征得权利人同意。二、办理费用不收费三、办理材料1)通过窗口提交的,提交纸质版原件,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2)通过网上提交的,上传原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电子文件。申请表中的内容需参照“样板”认真填写,需要详细说明的可另附A4纸制申请书,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1)通过窗口提交的:——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需提交本人签名、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交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本人签名、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2)通过网上提交的,上传原件彩色扫描的电子文件。1)通过窗口提交的,提交纸质版复印件,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验原件。2)
    2023-05-28
    53人看过
  • 深圳盐田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新建在什么地点
    一、办理地点深圳市盐田区海景二路工青妇活动中心18楼二、办理材料序号材料名称要求份数(份/套)纸质版/电子版来源渠道原件复印件1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1)通过窗口提交的:——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需提交本人签名、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交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本人签名、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2)通过网上提交的,上传原件彩色扫描的电子文件。01纸质/电子化行政机关(公安部门)申请人2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新建(建筑类)申请表1)通过窗口提交的,提交纸质版原件,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2)通过网上提交的,上传原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电子文件。申请表中的内容需参照“样板”认真填写,需要详细说明的可另附A4纸制申请书,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10纸质/电子化申请人3发改部门的立项批文(政府投资项目)1)通过窗口提
    2023-05-28
    498人看过
  • 深圳坪山区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地方
    一、办理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金牛西路12号行政服务大厅1-2楼二、办理费用不收费三、办理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金牛西路12号行政服务大厅1-2楼四、法律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城市更新工作改革的决定(2016年)一原由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划国土委)及其派出机构行使的城市更新项目的行政审批、行政确认、行政服务、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职权,除地名许可、测绘查丈、房地产预售、房地产权登记、档案管理等事项外,调整至各区政府(含新区管理机构,下同)行使。其中,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由市规划国土委及其派出机构行使的职权,由市规划国土委委托各区城市更新机构行使,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委托的除外;属于市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由市规划国土委及其派出机构行使的职权,授权各区政府及其城市更新机构行使。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2001年3月22日深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改)(2001年)第五十六
    2023-05-28
    83人看过
  • 深圳龙华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新建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城市更新工作改革的决定(2016年)一原由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划国土委)及其派出机构行使的城市更新项目的行政审批、行政确认、行政服务、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职权,除地名许可、测绘查丈、房地产预售、房地产权登记、档案管理等事项外,调整至各区政府(含新区管理机构,下同)行使。其中,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由市规划国土委及其派出机构行使的职权,由市规划国土委委托各区城市更新机构行使,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委托的除外;属于市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由市规划国土委及其派出机构行使的职权,授权各区政府及其城市更新机构行使。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3年5月1日起实施)(2013年)第二十七条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应当符合城乡规划,依法取得规划许可。在城市、镇规划区范围内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村庄规划区范围内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按照国家规定需要进
    2023-05-28
    102人看过
  • 深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延期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4年)440608第五十条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但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2008年)第四十、四十三、四十四条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
    2023-05-28
    53人看过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区别
    (一)性质不同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乡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没有此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是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是建设活动中接受监督检查时的法定依据。没有此证的建设单位,其工程建筑是违章建筑,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二)要求不同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同意你对这块地有使用权后,用于建设项目用地,不能作为它用,是土地建设主管部门审批的,超过一定用地面积需要国务院批准。2、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同意你做什么样的结构和建筑模式,是城市规划局或建设工程规划主管部门审批的,它规定了你的建筑规模,是有红线限制的----包括平面红线、高程红线及地下红线。(三)作用
    2023-04-17
    29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已出让土地建设规划许可证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22
      依法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持土地使用证或者相关权属证明文件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了解规划条件。现状用地性质与土地使用证或者相关权属证明文件登记的用途以及规划用地性质相符的,可以按照自有用地申请建设。依法拥有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第一款规定情形,申请进行建设的,应当按照城乡规划、土地管理和建设主体资质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 已出让土地建设规划许可证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04
      依法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持土地使用证或者相关权属证明文件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了解规划条件。现状用地性质与土地使用证或者相关权属证明文件登记的用途以及规划用地性质相符的,可以按照自有用地申请建设。依法拥有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第一款规定情形,申请进行建设的,应当按照城乡规划、土地管理和建设主体资质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 已经出让土地建设规划许可证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04
      依法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持土地使用证或者相关权属证明文件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了解规划条件。现状用地性质与土地使用证或者相关权属证明文件登记的用途以及规划用地性质相符的,可以按照自有用地申请建设。依法拥有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第一款规定情形,申请进行建设的,应当按照城乡规划、土地管理和建设主体资质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新证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1-20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镇(乡)人民政府应当在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以及审定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后十五日内,依法在有关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布。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一年。期满需要延期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三十日内依法办理延期手续。延期只能进行一次,延期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 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22
      土地使用权人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取得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因施工需要进行的临时建设和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取得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临时建设除外。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批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有效期不得超过两年。有效期届满确需延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