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是否属于身份关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18 06:41:34 146 人看过

劳动关系不属于身份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等)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

所谓身份关系,是指基于主体的一定身份而发生的以身份利益为内容的人身关系。

如基于亲属、婚姻、智力劳动成果等而产生的身份关系,包括父母子女、夫妻、作者、发明者等身份关系。

身份关系由民法调整即表现为身份权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8日 15: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董事监事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一、董事监事是否属于劳动关系对于向公司提供日常劳动并从公司领取工资报酬的董事、监事,依法应认定为劳动法上的“劳动者”,与公司间的关系应为“劳动关系”;双方无约定,无需为公司提供日常劳动,仅于特定时间、场合履行法定职责的董事、监事,公司向其支付“津贴”性质的对价,对于此部分董事、监事,则其不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二、“解聘董监高职务”是否必然导致“解除劳动关系”关于此问题,有两方观点:(一)将董监高劳动关系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项下的从属关系,解聘董监高之职务则必然导致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公司于此不属于违法解除,然此观点将两者关系简单以“从属关系”概论之,终有《公司法》非《劳动法》之特殊
    2023-05-24
    451人看过
  • 劳动关系与人事关系是从属关系吗
    一、劳动关系与人事关系是从属关系吗在雇佣关系中,存在着一种从属性关联性。劳动者所承担的责任是完全基于其向雇主提供的服务而产生的。自雇佣关系确立之日起,该劳动关系的另一方——劳动者,就必须将自己融入到雇主所属的企业团队之中。因此,尽管双方在雇佣关系的确立过程中所遵循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与相互协商,然而在雇佣关系建立之后,这种职责上的从属性关系便已然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二、劳动关系与员工关系两者完全等同么劳动关系与员工关系两者不完全等同。员工关系指的不仅仅是劳动关系,包括员工和公司之间的雇佣关系;员工和上下级之间的领导和被领导关系;员工和员工之间的同事关系;因传授知识和技能而形成的师徒关系等等。《劳动合同法》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2024-03-29
    317人看过
  • 关于劳动关系能否构成雇佣关系
    雇佣关系不能认定为劳动关系。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服务,雇用人支付一定的金额给受雇人的关系,不适用《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关系受《劳动法》调整。一、入职没有毕业证怎么办在你还保留学生身份之前,公司与之建立的都不是劳动关系,只是劳务关系,符合雇佣关系特征的,可以认定为雇佣关系。还没拿到毕业证的仍然属于在校生,不具备劳动法中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因此还没拿到毕业证的应届生签订的是就业协议书。二、打工出事故怎么赔偿首先得看是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如果是雇佣关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属于劳动关系的,按照工伤处理,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三、退休返聘人员离职返聘待遇怎么办退休返聘人员和单位之间只能认定是雇佣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也不受《劳动法》的调整和保护,所以工资数额不受最低工资标准的限制。北京市最低工资1
    2023-02-19
    448人看过
  • 借用劳动关系属于什么法律关系?
    一、借用劳动关系属于什么法律关系?借用劳动关系属于法律规定中的非标准劳动关系。非标准劳动关系是相对于传统劳动法所构建的典型劳动关系(标准劳动关系)而言的,类似的称谓有非正规劳动关系、弹性劳动关系或灵活就业中的劳动关系等。对非标准劳动关系,目前学界还没有较为一致的明确的界定。其主要特点有的表现为“有劳动没关系和没关系有劳动”,如劳务派遣人员、外借人员等,有的则是非全日制用工——小时工。非标准劳动关系的非标准性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劳动关系中的用人主体超出传统劳动关系的范围。第二,从属性减弱,认定劳动关系的难度加大。典型劳动关系的从属性包括人格上的从属性、组织上的从属性。但随着经济全球一体化、信息时代、企业竞争和人事成本的变化,企业用人方式逐步打破这一特征,劳动关系从属性呈现出弱化趋势。第三,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实施出现障碍。第四,劳动者权利实现障碍较多,团结权难以实现。
    2023-04-29
    140人看过
  • 什么是劳动关系,属于劳动关系的有哪些情况?
    一、什么是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同时。也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中外自然人)。二、属于劳动关系的情况1、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法》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2、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劳动法》第十条;“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3、劳动法适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包括外
    2023-06-21
    367人看过
  • 劳动关系中哪些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一、劳动关系中哪些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一般用人单位没有任何正当理由单方面辞退员工都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像是因为女职工怀孕、休产假选择辞退或者在法定医疗期内单方辞退、因工伤辞退等,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表现形式非常多。劳动者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是违法的:1、员工患有职业病或者疑似职业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2、因为工伤部分丧失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3、员工法定医疗期内。4、女职工在三期内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劳动关系。5、员工工作时间满15年并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已经不足5年。6、其他情形下没有任何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024-02-26
    222人看过
  • 做私人家教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做私人家教形成的并不是劳动关系,不具有劳动关系成立的要件,双方形成的关系是属于雇佣关系。《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劳动关系的主体包括哪些部分1、员工:员工,也称为农民工、雇员、雇工、受雇人、劳工,是指在就业组织中,本身不具有基本经营决策权力并从属于这种权力的工作者。员工的范围有蓝领工人、医务工作者、办公人员、教师、社会工作者、中产阶级的从业者和底层管理者,不包括自由职业者、自雇佣者。2、工会:工会是劳动者(雇员)组成的旨在维护和改善其就业条件、工作条件、工资福利待遇以及社会地位等权益的组织,工会
    2023-06-02
    419人看过
  • 承包是否属于劳动关系的讨论
    不是。劳动关系与承包关系的重要区分点—人身隶属性。在承包关系中,承包方享有经营管理的自主权,需要按照企业承包合同的规定完成所承包的生产经营任务。发包方负责检查监督承包方的生产经营活动,但不直接参与承包方的日常工作。承包人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吗在外务工人员的增多,承包人的责任也增多,那么在出现意外事故的时候,若是承包人与公司签订协议,则说明有公司一齐承担责任,在外务工人员的权益得到保障。若是出现了工伤等意外事故,责任需要承包人去负责,公司也具有相应的连带责任,那么今天我们就来看看,承包人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文件]第四条规定:“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这条规定表明,建筑施工、矿
    2023-07-02
    323人看过
  • 房产经纪人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房产经纪人是否可以认定劳动关系需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首先是劳动者双方是否存在管理以及被管理的关系,其次,用人单位是否有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罪后,用人单位是否给劳动者提供劳动条件,由此可以认定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
    2024-05-01
    298人看过
  • 个体工商户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个体工商户能成立劳动关系。个体工商户可以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选择订立的劳动合同类型,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生效。一、试用期签不签劳动合同试用期签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二、入职之后一般多久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入职后要在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时,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
    2023-03-24
    172人看过
  • 建立劳动关系后离职属于解除劳动关系吗
    一、建立劳动关系后离职属于解除劳动关系吗?离职当然属于解除劳动关系,不过正常情况下离职一定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在试用期内想离职的提前3天通知公司即可,若公司的一些行为侵犯到了个人合法权益,可以随时离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
    2024-02-15
    193人看过
  • 属于劳动关系的情况
    1、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法》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2、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劳动法》第十条:“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3、劳动法适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包括外资企业)。《劳动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劳动关系的认定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存在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但是想要确
    2023-04-03
    240人看过
  • 婆媳关系是否属于直系亲属?
    直系亲属在不同的法律关系中,其直系亲属的范围也有所不同。在刑事法律关系内,直系亲属的范围被做了限定,只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其他都不属于直系亲属;在民事法律关系内,直系亲属的范围就比较大了,广义的直系亲属包括直系血亲和直系姻亲,区别如下:直系血亲是指直接有血缘联系的亲属,其范围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在实践中的继承、过户等,说的直系亲属,一般来说也说的是直系血亲。直系姻亲可分为两种:一种指配偶的直系血亲;另一种指直系血亲的配偶。前者譬如公婆、丈人、岳父母以及未形成扶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女等,后者如儿媳、女婿、孙媳等。以上直系姻亲也是广义的直系亲属范围之内。综上所述,无论是在刑事领域,还是在民事领域,夫妻一定都互为直系亲属关系,直到婚姻关系解除,这种直系亲属关系才会消灭。可以因公婆媳关系吵架提出离婚吗因婆媳矛盾丈夫是能依法提出离婚的,但不得在女方怀
    2023-07-08
    55人看过
  • 搬运工是否属劳动关系?
    临时搬运不属于劳动关系。搬运工一般是按件或者按斤数收费的,搬运工与用工单位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不会构成劳动关系的,双方形成的是雇佣关系。搬运工一般是按件或者按斤数收费的,临时搬运工与用工单位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不会构成劳动关系的,双方形成的是雇佣关系。因此,搬运工与用工单位不属于劳动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
    2024-04-30
    47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app接单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贵州在线咨询 2024-12-04
      兼职是劳动关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但它并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劳动法律关系范畴。在当前的中国劳动法律体系中,我们并不支持未经提供职业机会方事先同意的兼职行为。这可以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八条中得到印证,该条款明确规定以欺诈方式签订的劳动合同将被视为无效。因此,兼职行为只有同时获得提供职业机会方和提供兼职服务方的共同批准,才能依法获得相应的保障和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 中华
    • 资质挂靠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2-28
      资质挂靠能否按照劳动合同关系处理,并非仅仅依靠签订的文件,还要依据劳动合同关系实质法律关系。在法院审理相关案件的时候,会主要审查以下三点: 第一,工作时间的审查。主要审查是否按照单位规定正常上下班,主要依据考勤表、工资发放表等综合确定。 第二,工作地点的审查。主要审查是否在劳动合同指定的工作地点工作,同时要审查工作的连贯性、持续性等。主要依据考勤表等确定,如出差还需结合工种以及出差的相应材料综合认
    • 劳动关系属于派遣关系是什么意思?
      河北在线咨询 2023-12-06
      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由劳务派遣单位招用雇员并派遣该劳动者到接受单位工作,派遣劳动者受接受单位指挥监督,为接受单位提供劳动;派遣劳动者的接受单位因为劳动力的使用。
    • 保险公司的保险代理与劳动关系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2-21
      保险代理合同双方不得认定为劳动关系。保险代理合同是保险代理人与保险人明确双方享有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关系是指人与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依法确立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关系一般反映在劳动合同中。
    • 姑侄关系是否属于直系亲属间的关系?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6-07
      姑侄关系不属于直系。直系亲属包含: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姑侄关系属于旁系血亲。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的规定,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