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是否需要承担保证责任,要看保证合同中约定的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如果合同并未约定保证方式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是一般保证的,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经过了司法程序后仍不能履行债务的,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主债务人是什么意思
主债务人是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对债务的履行承担第一位或主要责任的人。根据一般法律原则,在国际融资活动中,因借款合同而产生的债为主债,因保证合同而产生的债为从债,借款人是主债务人,保证人是从债务人。贷款人只能先向借款人追索,并在经法律强制执行而无效的情况下,才能再向保证人索偿。
保证人的责任可因主债的消灭或无效而取消,例如当借款合同经法院判决为无效时,保证人的责任可相应解除。但当保证合同中规定,保证人为主债务人时,保证人就不能援引上述原则作为自己的抗辩,贷款人有权向保证人立即追索,即使贷款人已向借款人表示弃权,也不能使保证人的责任得以免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百九十三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四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第六百九十五条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
-
保证贷款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应承担的责任
167人看过
-
债务保证人应如何履行其责任?
191人看过
-
保证人未履行还债责任,债务人该怎么办?
355人看过
-
履行债务没有履行期限保证责任
172人看过
-
债权人对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具有留置权吗
433人看过
-
保证人有责任偿还债务吗?
368人看过
保证人是对某项事务作出保证行为的人。再如债务等项的担保方面,保证人是指具有代为清偿票据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是非票据债务人对于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作出保证行为的人。 保证人与被保证人承担同样的责任。国家机关、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 更多>
-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保证人只要对债务人承担保证责任就是无限责任吗云南在线咨询 2022-01-23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不同的保证责任是不一样的。该担保人属于什么保证?一般责任保证是指保证人仅对债务人不履行负补充责任的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务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因此,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仅在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完全消偿债权的情况下,才负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是指保证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与债务人负连带责任的保
-
被保证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拒绝保证人履行债务吗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02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
-
连带责任保证期间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如何维权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17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二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
保证人履行债务未经债务人同意有效吗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27有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因此,未经保证人同意减轻债务的,对保证人有效,保证人需要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
担保人主债务人及主债务人不明应承担责任香港在线咨询 2023-03-141、主债务人不明担保人需要承担责任,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担保人则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承担其担保责任,如果担保人是一般保证人,则享有先诉抗辩权。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