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裁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7 11:43:55 101 人看过

关于申请人因不当申请财产保全行为而给被申请人带来经济损失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申请人对被申请人所拥有的资金、实物资产以及银行账户等申请采取了保全措施,从而对被申请人日常的生产和经营活动产生了不良影响,迫使其在盈利方面承受了不必要的损失;

其次,由于财产保全的实施,被申请人的部分财物或者产品遭到了扣押、查封,使得被申请人无法按照既定计划履行与其他方签订的合同义务,进而导致其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因此承受经济损失;

再者,申请人可能会错误地申请对某一特定物品进行财产保全,这将直接导致被申请人无法开展相关业务活动,从而引发经济损失;

此外,申请人如果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例如误将案外人的财产作为保全对象,那么就会给案外人带来财产损失

最后,由于错误的财产保全申请,被申请人的商业声誉和企业形象都可能受到负面影响,进一步加剧其经济损失。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申请人未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起诉讼,或者在提起诉讼后又选择撤回诉讼请求,亦或是在申请保全之后又主动申请撤销保全,这些情况均不能成为其逃避损害赔偿责任的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保全错误补救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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