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当前的实践
当前,我国上市公司重组的案例已经发生过多起。其中涉及股权重组安排较为典型的案例主要有*ST吉纸重组案、ST宁窖重组案和郑百文重组案。
1、*ST吉纸重组案中的股权重组安排
*ST吉纸重组计划主要涉及股权重组和资产重组两大部分。其中股权重组是在法院主持的破产和解程序下,在公司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后进行的。2005年8月,公司大股东上市公司价款4.02亿元。
2.ST宁窖重组案中的股权重组安排
2002年11月,宁城老窖大股东宁城国资局与北京鹏泰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吉林人民法院裁定冻结宁城国资局持有的ST宁窖2.17亿股国家股。11月14日,宁城国资局解除了与北京鹏泰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股权托管协议》,并改选了董事会。2004年6月17日,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ST宁窖破产案。2004年12月,宁城县人民法院委托拍卖宁城国资局持有的ST宁窖全部国家股。北京大龙以3000万元竞得53%ST宁窖股权,顺鑫集团竞得18%ST宁窖,成为宁城老窖的第一、二大股东。此后,在两大股东的安排下于2005年4月通过了资产置换方案。
3.郑百文重组案中的股权重组安排
根据郑百文江苏出售约15亿元的债权,三联集团公司取得信达该约15亿债权的价格为3亿元人民币。(2)三联集团向信达购买上述债权后将其全部予以放弃的同时,郑百文公司的全部股东,包括流通股和非流通股股东将所持公司股份的约50%过户给三联集团公司。不同意将自己所持股份的50%过户给三联集团的股东的股份将由公司按公平价格回购,公平价格由下一次股东大会以《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确定的价格为准。
二、公司破产重整中原股东权益处理的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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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是指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即对该企业进行重新整顿、调整。...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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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股份冻结公司破产重整;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11《企业破产法》第19条没有直接规定债务人之股东所持股权的执行程序应当中止,但从破产程序中应尽量保持与债务人有关的财产稳定的意义上讲,在公司资不抵债而破产重整时,股东之股权与债务人财产具有一定的相似性。《企业破产法》第79条第2款规定重整期间债务人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不得向第三人转让持有的股权,主要目的之一也是保障重整的顺利进行,便于股权的调整。 重整计划经人民法院批准后,即具备生效法律文书之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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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公司破产重整小股东权益怎么才能受到保护?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21约定成俗的“资产重组”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收购兼并。(2)股权转让。(3)资产剥离。(4)资产置换。重整,是一个严谨的法律概念,其法律依据在于《企业破产法》的明文规定,其内涵、程序、效率、后果均由法律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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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的公司在破产重整中会获得哪些好处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121、破产重整是法庭内的重组,因此具有强制性。也就是说,一旦法院受理了破产重整,所有的其他诉讼程序的执行都将中止,如欠债权人的钱可以暂时不还,甚至担保债权人对担保物的执行也将不被执行 2、市场化特征更突出,如破产重整提出方主体多元化,根据新破产法的规定,不仅债务人、债权人可提出重整申请,债务人的股东可在一定条件下提出重整申请,再如新破产法引进了企业破产管理人制度,对促进重整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客观,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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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如何保障股东权益青海在线咨询 2021-11-07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后,指定管理人进行破产清算,破产管理人忠实履行职责可以保护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因此,破产经理的监督可以保护股东的权益。管理者履行下列职责:(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账簿、文件等资料;(二)调查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经营;(六)管理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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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程序进入重整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13首先提出申请,法院受理后会通知债务人及债权人并作出公告,之后指定管理人,由破企业将自己的资料转交给管理人,由其管理破产清算期间的所有事物,破企业可以监督管理人,但是不能代替管理人做决定,如果对管理人的做法有异议可以向法院申请更换管理人,具体清算事务就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清算完毕后由管理向法院提出终结破产程序,法院在15日内作出裁定,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