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当前的实践
当前,我国上市公司重组的案例已经发生过多起。其中涉及股权重组安排较为典型的案例主要有*ST吉纸重组案、ST宁窖重组案和郑百文重组案。
1、*ST吉纸重组案中的股权重组安排
*ST吉纸重组计划主要涉及股权重组和资产重组两大部分。其中股权重组是在法院主持的破产和解程序下,在公司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后进行的。2005年8月,公司大股东上市公司价款4.02亿元。
2.ST宁窖重组案中的股权重组安排
2002年11月,宁城老窖大股东宁城国资局与北京鹏泰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吉林人民法院裁定冻结宁城国资局持有的ST宁窖2.17亿股国家股。11月14日,宁城国资局解除了与北京鹏泰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股权托管协议》,并改选了董事会。2004年6月17日,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ST宁窖破产案。2004年12月,宁城县人民法院委托拍卖宁城国资局持有的ST宁窖全部国家股。北京大龙以3000万元竞得53%ST宁窖股权,顺鑫集团竞得18%ST宁窖,成为宁城老窖的第一、二大股东。此后,在两大股东的安排下于2005年4月通过了资产置换方案。
3.郑百文重组案中的股权重组安排
根据郑百文江苏出售约15亿元的债权,三联集团公司取得信达该约15亿债权的价格为3亿元人民币。(2)三联集团向信达购买上述债权后将其全部予以放弃的同时,郑百文公司的全部股东,包括流通股和非流通股股东将所持公司股份的约50%过户给三联集团公司。不同意将自己所持股份的50%过户给三联集团的股东的股份将由公司按公平价格回购,公平价格由下一次股东大会以《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确定的价格为准。
二、公司破产重整中原股东权益处理的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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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是指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即对该企业进行重新整顿、调整。...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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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重整程序是怎样的?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181、企业破产重组,未解除,这种情况下双方的劳动关系仍然存在,可以继续履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2、一般来说,如果职工不是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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