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农村集体土地征用方式初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2-04-06 17:44:57 438 人看过

近年来,随着我市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不可避免地征用了大量农村集体土地。与此同时,一个新的社会群体——失地农民的数量也逐年上升。对于刚刚失去了土地这条生存底线的社会群体,各级政府给予了高度的关注,出台了以养老保险为核心,辅之以提高征地补偿金,加强就业培训及村级留用地等措施,进一步改革完善目前实行的征地方式,千方百计为失地农民排难解忧。但这些改革完善措施都未能涉及到更深的层次,失地农民依旧是上访不断。土地信访案件的白趋增多,已经影响社会的稳定。令我们不得不对现行的征地方式从根本上进行反思。

对于失地农民和其它正面临土地被征用的农民来说,土地财产权没有真正确立是利益受损的一个重要的原因,按照现行法律规定:我国的土地分为城镇的全民所有和农村的集体所有两种形态。农村集体土地不能进行直接出让、出租、转让于非农建设。因此农村土地开发首先就得改变所有权性质,被征用为国有土地,农民与所征用的土地彻底脱离,在这个过程中,农民的利益极易受到损害。其实质是剥夺了农民集体土地的部分财产权。

所以,要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真正保护广大农民的利益,就必须彻底改革现行的征地方式,建立起一种新的土地征用制度。《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中发[2003]3号)明确提出:各地要制定鼓励乡镇企业向小城镇集中的政策,通过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土地置换、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等形式,合理解决企业进镇的用地问题。在此,中央和国务院第一次提出了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概念。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指出: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证国家粮食安全。按照保障农民权益、控制征地规模的原则改革征地制度,完善征地程序。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征地时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用途管制,及时给予农民合理补偿。国务院《关于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紧急通知》国发明电(2003)7号文件也指出:要按照保障农民权益、控制征地规模原则,改革征地制度,完善征地程序。由此看来,现行的土地征用方式已与目前的形势越来越不相适应,改革势在必行。

改革现行的征地方式、模式的设计可以多种多样,但我们认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作为改革的方向更能保护广大农民的利益。讲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改革,目的就是要在维护集体所有权益的基础上,通过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实现集体土地资产的充分显化,使农民从土地上可以得到永续收益,从而建立起长期有保障的财产收入机制。集体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核心在于还权于民、还利于民。关键是要改革完善现行的土地法规并尽快抓好基础业务工作,积极构建集体土地市场体系。首先,要适应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加快集体土地登记发证进度,理顺集体土地产权关系。土地是农民最大的财产,只有承认农民的土地财产权,明确集体土地的物权性质,还农民以处置土地财产的权利,才能从根本上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其次,要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确定农村土地等级,进行地价评估,显化集体土地资产价值。通过确定土地等级和评估地价,建立建设用地和农用地相衔接的地价体系,防止土地流转中地价的随意性,规范土地流转市场,保护农民的利益。第三,推动现有集体非农建设农用地使用权入市流转。实践证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更加有效地配置土地资源,必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国有土地是这样,集体土地同样是这样。在强化用途管制和严格控制总量的前提下,允许集体土地使用权进入有形土地市场进行交易,实行有偿、有限期流转,做到两种产权,一个市场统一管理。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实行以土地使用权入股、租赁、出让、转让等方式,使农民在土地开发中得到长久的收益。第四,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农民之间的利益关系,合理分配集体土地收益。地方人民政府应本着多子少取,放活的原则,确定合理的集体土地收益分配比例,把绝大部分土地增值收益留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切实维护集体土地所有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集体土地流转收益,应主要用于建立农民社会保障体系,以保护农民的长远利益。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可以有条件流转。以出让、转让和抵押等形式流转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遵循自愿、公开、公平、等价有偿和用途管制等原则。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出让、转让、出租和抵押,并享有与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同等的权益:

(1)经体法批准使用或取得的建设用地;

(2)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镇建设规划;

(3)依法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土地权权属证书;

(4)界址清楚,没有权属纠纷;

依法应当进入土地交易机构公开交易的按照《宁波市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办理。

通过出让、转让、出租和抵押方式流转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其地上建筑物、其它附着物所有权随之流转。其赔偿政策应予明确。

通过出让、转让和出租方式取得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不得用于商品房地产开发。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有权批准的人民政府批准,不得改变该幅土地的建设用途。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用途管制的原则,强化和协调城市规划区内外国有和集体所有建设用地的规划和管理。

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权的土地实行征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商品房地产开发原则上应在现有国有土地上实施开发。确因需要征用农村集体土地的,需经国土资源部批准才可征用。并把原农村集体所有土地改变为国有土地才能开发。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年限参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222号)确定,斯限届满后,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按照双方约定处理。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程序: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需出让、转让、出租和抵押的,由土地权利人(二级所有或三级所有视各村情况而定)向土地所在的县或市国土资源部门申请,但在申请前应经依法召开的村民会议讨论同意。附合条件的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依法予以批准或报上级批准。具体程序原则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执行。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和抵押的应当向土地所在的县或市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确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和抵押的应当依法缴纳有关税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出让、转让后有增值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标准缴纳土地增值税。

为进一步加大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立的力度,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收益,其中50%左右应留用于农民的各种社会保障安排;20%左右留于集体发展村级经济,30%左右应分配给农民。鼓励农民在自愿的前提下将这部分收益以股份方式、投入发展股份制集体经济。市、县人民政府要具体制定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收益的使用、分配和管理办法,确保农民得到实惠。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流转制度的实行相对于目前的征地制度而言,势必减少地方政府可用资金的收入,影响城镇基本建设,但它符合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城乡统筹的精神,有利于保护农民的利益,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同时,政府应该出台土地使用税制度,不管是国有土地,还是农村集体土地,应分不同类型、不同行业、制定不同的税率,每年收取。一方面以增加财政收入,另一方面也利用税收的扛杆作用,起到制止乱占滥用,大手大脚浪费可贵的土地资源的现象,有利于耕地的保护。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是土地管理制度方面的重大改革,这一改革措施涉及土地管理政策和土地收益分配的重大调整,涉及面广,关联度高,无论是在理论研究,还是在制度设计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的深入,很多配套措施有待于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本文仅作一些初浅的探索而已。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7日 09: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农村集体土地证变更手续
    集体土地怎么转为国有土地证集体土地改为国有土地按法律规定只有通过国家征收一条途径,然后在补办土地出让手续,除了价格便宜一点,办理手续和新征一块土地差不多。土地性质是国有还是集体,和你企业的性质是不搭边的两回事情,一般情况下集体企业改制的时候,改制文件中对土地的处置应该有比较明确的办法。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集体土地证书作为零资产同样可以和房产在一起抵押的。2、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第三条规定:“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3、第四条款规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种经营用房,必须以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第2款规定:“前款规定以外用途的土地的供地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由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也应当采用
    2023-02-20
    290人看过
  • 集体土地使用证在农村土地征收中的作用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可用来确定被征收人,该证记载的合法土地使用人可享有被征收人的权利。一、修路占地补偿标准是多少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二、新居拆迁怎么办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
    2023-04-04
    327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征用后农村房屋是否可以变成城市房屋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征收的流程如下:1、征收方案经批准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布公告;2、就公告中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多数被征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应举行听证会;3、进行补偿登记,签订征收补偿协议;4、发放补偿款。《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款规定,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一、集体土地征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九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
    2023-02-24
    207人看过
  • 转变农村土地发展方式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农村土地征收如何补偿农村土地征收补偿的计算方式如下:1.土地补偿费=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6<补偿倍数<10)2.安置补助费(1)(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15时,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5(2)(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15时,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被征地块需安置人数3.地上附属物和青苗补助费补偿的计算(1)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2)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
    2023-07-04
    189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征用存在司法盲区
    法律是保证实现社会正义与构建和谐社会最根本的屏障,在社会矛盾最频发的领域,它理应发挥最多的作用,然而在土地征用矛盾中,它的作用出现了不应该有的弱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第七章中的全部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三百四十二条、第四百一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土地违法行为都有详尽的法律责任规定和司法解释。以罚代法阻碍了执法监察在东南沿海,几乎没有一个县、乡真正做到了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对基本农田保护率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之一是,个别村干部和小企业合谋,蚕食性地占用城市建设规划区以外的耕地。这种很难找到具体受害者的行为(或者说具体的受害者失语),一旦被发现,谁来代表国家提起公诉?谁来衡量其的情节严重呢?只有土地监察执法人员开具《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了,处罚一般包括:限期拆除违章建筑,恢复土地原
    2023-04-23
    78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归谁所有,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
    一、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归谁所有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费用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应当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负责管理,用于被征地单位的生产发展,安置被征地后的农民。县、乡政府直接管理和使用土地补偿费是不合法的。二、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权不可以转让,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取得政府批准的除外,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者应当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前款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
    2023-06-24
    414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征地需要的手续
    1、建设项目用地单位向市、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用地申请;2、市、县国土部门拟订征地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查后逐级上报;3、征地审核与批复;4、被征地所在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方案的公告;5、被征地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国土部门制订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6、被征地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国土部门补偿安置方案的实施;7、建设项目用地单位获发建设用地批准证书。一、农村集体土地征地流程有哪些农村集体土地征地流程是建设单位申请、拟定补偿方案、政府核准方案、拨付发证。集体土地,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称作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集体土地是中国土地所有制的一种形式。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集体土地入市吹响集结号,而关键要突破既得利益者阻力。中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土地的所有制形式包括国家所有(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二种形式。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
    2023-04-07
    147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能给多少钱?
    一、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能给多少钱?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标准: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2、先补偿再征地,土地法修正草案取消30倍上限。3、明确征地应按市场价格补偿。根据草案,征地补偿不再按以往的土地产值为标准计算。土地补偿标准既考虑原有用途年产值因素,又要综合考虑土地区位、供求关系、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各类因素,特别是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因素。住房和地上附着住的补偿,则应当遵循市场原则。最终补偿目的要达到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有改善、长远生计有保障的效果。4、草案将补偿内容由三项改为五项。在现行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和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基础上,把住宅从地上附着物中单列出来,并新加了社会保障的补偿。5、在住房保障方面。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
    2023-06-08
    226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后能否改变土地所有关系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后能否改变土地所有关系和土地用途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无论以何种方式流转,只要未经国家依法征收转变为国家所有,集体土地的产权关系都不能发生变更,也不能随意改变集体土地用途。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或者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的,实现抵押权后,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用途。根据这一规定,以农村乡(镇)企业厂房和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或以农村“四荒”土地承包经营权设定抵押,实现抵押权后,新的受让人必须维持原土地使用用途,未经法定程序依法征收,土地的产权性质也不会发生变化。一、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规定有哪些1、抵押登记应当以土地使用权登记为前提。经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其他类型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2、集体荒地土
    2023-02-28
    445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征用:村民是否应当被征求意见?
    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不需要村民同意,但是对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村民可以向土地征收管理部门反映。《土地管理法》规定,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农村集体土地征用合同征用土地单位(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被征土地单位(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根据____(审批权力机关)批准的____建设项目的计划任务书和工程选点报告等文件,按照《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和__省(或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经甲方向征地所在地的土地管理机关申请和__县(或市、省)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经甲乙双方实地查看、反复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征用土地数量及方位甲方征用乙方土地共__亩,其中,稻田__亩,水塘__亩,菜地__亩,坡地__亩,宅基
    2023-07-08
    78人看过
  • 农村土地征用补偿费是否归村集体所有?
    村集体作为抽象主体,象征性拥有所属成员的集体土地所有权,依照法理,在村集体失去其所有土地时,理所当然拥有该土地征用后的所有征地补偿费。对该征地补偿费的具体处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九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村集体有权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形式,决定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村集体可以将该集体收入用于开办集体企业,发展公益建设,可以分配到各户,可以分配给被征用承包经营土地的村民。而村集体依法对其所有征地补偿款作出的处理,应承认其合法性。若村集体将征地补偿费进行分配,则该部分征地补偿费权属依法发生转移,集体与成员间因分配决议而产生了权利义务关系。农村土地征用补偿费怎么分配的征收农村土地需要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定的补偿款,然后由村民小组将补偿费分配给本村村民。分配原则:(一)实行统一安置的,
    2023-08-15
    126人看过
  • 征用农村集体土地是否已获得村民批准?
    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不需要村民同意,但是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才能征用。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永久基本农田;(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征用农村集体土地需办理哪些手续1、拟定土地征用方案,按照法律规定,报请有批准权的主管部门;2、批准同意征用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进行征地公告;3、进行补偿登记,签订征地补偿协议;4、按照协议内容进行补偿。农民土地征用补偿标准不可能固定的,一方面农村的土地有宅基地和农用地两种类型,其次,即便是征收农用地,土地产值,土地供求关系,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会影响到征地补偿标准。而且征用土地的补偿金
    2023-07-12
    266人看过
  • 征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如何办理
    1.申请选址用地单位持经批准的计划任务书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证明文件,向拟征用土地所在的县、市土地管理机关申请,经批准后进行选址。选址要尽可能避免占用耕地。2.协商征地数量和补偿、安置方案地址选定后;由所在地的县、市土地管理机关组织用地单位、被征地单位以及有关单位,商定预计征用的土地面积和补偿、安置方案,签订初步协议。3.核定用地面积用地单位持有关批准文件和建设用地布置平面图,向所在地的县、市土地管理机关正式申报建设用地面积,经县、市以上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后,在土地管理机关主持下,由用地单位和被征地单位共同核实用地面积,之后签订协议。4.划拨土地征地申请批准后,由所在地的县、市土地管理机关根据计划建设进度一次或分期划拨土地,并督促被征地单位按时移交土地。土地是人类最宝贵的资源之一,尤其是我国人口众多,土地尤为宝贵。因此,在创办企业时一定要尽可能少占土跑,尽可能降低投入成本。
    2023-06-15
    59人看过
  • 射洪农村集体土地征用首开听证会
    在实行世界上最严格的土地管理政策的国情背景下,与农民现实利益血脉相连的土地该不该征收征用以及如何补偿等问题应该得到充分尊重和保护。近日,射洪县50名被征地村组农民通过参加由当地政府组织的听证会,充分表达了他们的心声和利益诉求。我认为,不管是在发展工业还是推进农村城镇化的过程中,现有的良田沃土都应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我建议,在制定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时应充分考虑农民的先期投入成本,切实保护其合法利益。2004年12月27日上午,当射洪县国土管理部门有关人员对征收(用)农村集体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拟定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和说明后,来自全县各乡镇、村组的50名代表就补偿标准的合理性、可行性和修订建议等力陈己见。在现场,有关人员针对代表们所提出的各种问题,本着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的原则逐一进行了认真的答复。针对听证会上代表们对补偿标准提出的一些修改建议,听证团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
    2023-04-23
    15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农村土地改变使用方式是否合法
      山西在线咨询 2021-04-07
      《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该法第81条规定:“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另外,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
    • 什么是集体土地征收,农村土地征收有哪些方式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28
      关于集体土地征收流程是什么,《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农村土地征用程序: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时所办理的土地征用程序分以下几个步骤。【第一步】预选符合规划的农用地。征用农村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否则,不得使用该土地。用地单位在初步选定某农用地为建设用地后,首先应向国土资源、建设、规划等部门咨询是否符合该农用地的各项规划。【第二步】编制建设项
    • 农村土地征用赔偿,会改变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16
      一、正常情况下,不转户口;二、如果征地后,本村的家庭人均耕种面积少于0.3亩的,统称为失地农民。对于失地农民,一般是按计划转化为城镇户口,被征地农民转为城镇居民户口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成熟一个行政村(组),转户一个行政村(组),实行统一的审批制度,逐步把被征地农民转为城镇居民户口,同时纳入城镇保障范围。
    • 2019农村集体土地征用规定?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9
      各地政策不同,建议咨询当地拆迁主管部门。
    • 农村集体土地改革,集体土地一户多宅如何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05
      对于一户多宅的农户在征收的时候承认现实情况,通过货币化补偿,最后实现一户一宅政策。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有三种: 1、纯货币补偿:最低标准:房屋的重建成本价+宅基地地价2、房屋产权置换:相同地段按照面积最低拆一还一; 3、另划分宅基地建房:这里需要明确的是,另行批准宅基地安置的,会另外补偿房屋的重建成本价;注:房屋重置成新均价具体标准由县政府按照区域内房屋建设情况在400~700元/平方米内确定;户均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