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拆迁的拆迁方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1 14:52:06 376 人看过

可以强拆的情况包括:在本市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强制拆迁是以补偿决定为依据的。如果没有补偿决定,任何单位都不能采取强制拆迁。被征收人必须给予货币补偿、产权交换住房和周转住房。如果没有货币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交易房屋和周转房的位置和面积,就不能进行强拆。

通常情况下强拆如何定罪

非法侵入住宅罪。拆迁过程中,若拆迁方强行闯入被拆迁人住宅或者进入被拆迁人住宅后被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则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非法侵入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的,从重处罚。

故意伤害罪。拆迁过程中,拆迁人故意造成被拆迁人或其他人轻伤以上的,如故意殴打被拆迁人至轻伤,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论处。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故意杀人罪。拆迁过程中,若发生暴力冲突,拆迁人杀死了被拆迁人或其他人,则应当认定拆迁人构成故意杀人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拘禁罪。如果拆迁人在拆迁过程中限制被拆迁人或者其他人人身自由的,应当以非法拘禁罪论处。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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