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生活困难如何向法院说明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3 16:30:26 173 人看过

被执行人没有偿还债务能力,应该持无力赔偿的相关证明,向负责执法的法院申请延缓或暂停支付,并提供以后的还款方案。

一、被执行人无法偿还债务怎么办

被执行人无法偿还债务可采取以下措施:

1、查询财产,通过律师等途径查询和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2、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两年,申请人需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3、采取执行措施,法院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查控,并且根据查控结果进行处理;

4、申请恢复执行,如果被执行人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可以终结本次执行。

二、无力偿还债务的后果如下:

1、当事人以及债权人需要积极进行协商,尽量能够争取延迟还款,否则债权人也会起诉当事人,同时申请执行当事人的财产;

2、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刑罚;

3、另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三、债务清偿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1、实际履行原则,也称实物履行原则,是指债权人、债务人必须严格依约规定的标的完成各自应履行的义务;

2、全面履行原则,也称适当履行原则。债务人必须依合同约定的期限、方式来履行债务,而不得随意提前、迟延或更改履约方式。这样,可有效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综上所述,双方当事人不能通过协商等方式解决债务纠纷,当事人的一方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通过审判程序解决债务纠纷的方法。此时应自动履行,如不自动履行,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可根据债权人的申请或审判组织的移送,按执行程序强制执行。

三、子女欠贷无力偿还,父母有义务替其还款吗

子女欠贷,无力偿还,父母是否有义务替其还款应该是情况而定。具体规定如下:

1、如果子女已经成年,父母没有为子女偿还债务的义务,但,如果父母在有能力的情况下主动为子女承担偿还责任,为减轻子女的责任,尤其是在刑事案件中,积极、主动赔偿会成为子女从轻的量刑情节;

2、如果子女还未满18周岁,父母应当承担为子女偿还债务的义务,但,子女自己有财产的,应先以子女自己的财产来偿还;

3、如果子女虽然还未满18周岁、但已经满16周岁,而且已经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来维护自己的正常收入的:父母也可以不再承担偿还义务。

成年子女自己欠下的钱,债权人只能让这个成年子女还,不能要求其父母还钱,法律上成年子女和父母的财产分的很清楚,不存在连带责任。债务人在借款时与债权人签订借款合同或协议,借款到期后,债务人应按照约定依法履行还款义务,对于欠款不还的债务人,债权人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债务人没有偿还能力的后果是,以后可能有还款能力的,债务人应分期偿还。债权人和债务人可以经双方协商,双方无法协商的,可以由法院进行判决,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重新签订分期偿还债务的协议书等。失去还款能力的,就债务人现有财产进行偿还。恶意不还的,债务人应承担刑事责任。为了打击恶意不还款的债务人,我国专门制定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旦发现债务人明明有还款能力却拒不执行的,那么法院将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4: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恢复执行相关文章
  • 证明特殊困难抚养生活无力
    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证明是指生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村居委会根据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重特大疾病证明、县级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重度残疾证明或者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死刑的判决书出具的能够确定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相关证明。离婚后又再婚,生活困难可以减少抚养费吗1、可以就请求减少、中止支付抚养费提起诉讼。但是不直接抚养的一方减少或中止给付抚养费后,一旦恢复甚至超过原有的抚养能力,子女仍有权要求恢复至原定的抚养费数额,甚至要求增加抚养费。2、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在司法实践中,就抚养费的变更多以增加为主,请求减少、中止支付抚养费的较少,且请求减少或中止支付抚养费有明确的法律依据。3、但根据公平原则、情事变更原则,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举证证明本人的生活境遇发生变化,无实际支付能力,可以诉求减少或中止抚养费的支付。4、根据司法经验,父母具有下列情
    2023-07-19
    335人看过
  • 法院判决落实遇到困难,执行局如何解决?
    执行局迟迟不执行解决办法:(1)多和执行员沟通,看是否有中止执行的裁定、是否法院院长批准了延长执行,询问执行缓慢的原因,尽量和执行员协商解决。(2)尽量查找并向执行员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的准确情况,争取早日拿到执行款。(3)如果法院无故拖延执行,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向上级法院反映。上级法院发现下级法院的执行案件(包括受委托执行的案件)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执行结案的,应当作出裁定、决定、通知而不制作的,或应当依法实施具体执行行为而不实施的,应当督促下级法院限期执行,及时作出有关裁定等法律文书,或采取相应措施。对下级法院长期未能执结的案件,确有必要的,上级法院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与下级法院共同执行,也可以指定本辖区其他法院执行。拒不执行判决怎么办?一方拒不执行判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等强制执行的措施;如果当事人是有能力执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
    2023-07-19
    258人看过
  • 2023年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如何进行申请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申请标准1、无经济来源,且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按低限金额发给;2、已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遗属,其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按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补齐发给;3.、者生前工作年限不满5年的,其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按低限金额发给;4、无依无靠,孤身一人生活的遗属,其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可在高限金额的基础上加发20元;5、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总额不能超出死者生前基本工资额。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申请条件工作人员因公牺牲或者参加工作满5年病故以后,从去世的下月起,对依靠死者生前供养、生活确有困难的下列亲属,由死者原工作单位定期发给遗属生活困难补助。①父(包括自幼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夫年满60周岁,或者不满60周岁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者。②母(包括自幼扶养死者长大的扶养人)、妻年满50周岁,或者不满50周
    2023-05-29
    389人看过
  • 离婚后如何克服生活上的困难
    离婚后生活困难可以要求有经济条件的一方给予帮助。生活困难的情况有:1、一方没有经济收入;2、有经济收入但经济收入较低;3、没有住所,需要抚养未成年子女;4、其他生活困难的情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有负担能力的,应当给予适当帮助。有困难的一方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一定数额的钱,或者要求对方提供房屋的居住权等,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后存款可以分吗如果存款被一方隐藏,离婚后才发现或者离婚时没有分配存款,离婚后可以起诉法院重新分割,法院应当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
    2023-07-07
    456人看过
  • 丈夫生活困难如何给付扶养费
    一、丈夫生活困难如何给付扶养费1、应当根据当事人的主张,按照现有证据,结合具体情况予以裁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其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第一千零六十条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二、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两种方式:1、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
    2023-06-12
    469人看过
  • 法院执行难,难在何处
    执行法律知识
    “像一些身在农村的被执行人,为了谋生,可能将其一生积攒的钱都花在购置车辆上,但是参保意识却非常淡薄,一旦出现事故,往往是车毁人伤,造成严重损失,根本无钱赔偿。”国XX告诉媒体,与其他民事案子不同,在交通事故案件中,一旦发生事故一般都是双方均有损伤,不仅是申请执行人遭受损失,被执行人也有可能遭受巨大损失。在诸多案例中媒体看到,许多交通事故难以赔偿则是“卡”在了保险这一环。国XX介绍,有一定数量的拖拉机、三轮车等车主本身经济条件较差,逃避挂牌和投保,或者只投交强险,险种比较单一,达不到赔付额度。同时,也有一部分私家车主,出于侥幸心理,认为自己不会出交通事故,投保基本上属于“浪费”,对于保险并不重视,保险过期后不及时续保,而这些“侥幸”万一遇上偶然事故就遭遇空白。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肇事司机转移财产。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往往吓得六神无主,或者在医院救治过程中,审理时未要求法院做好财产保全、先予执
    2023-04-05
    237人看过
  • 生活困难小孩送人抚养犯法吗
    生活困难小孩送人抚养必须经过合法的收养手续才可以。一、抚养权能变更小孩姓名吗有抚养权也不能随便变更小孩姓名,需要经过双方的同意才能变更。法律对变更姓名的规定是: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事实婚姻养子是否可以继承遗产事实婚姻养子可以继承遗产。父母只要是经过合法的收养手续将孩子收养回来的,养子就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民法典》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以当收养人死亡时,只要收养人没有立下遗嘱将遗产指定给他人继承,养子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收养人的遗产。三、有收养孩子的吗,我实在是养不起孩子生下来送人违法,涉嫌遗弃罪,但我国司法实践中由于历史原因一般不算情节恶劣,不处罚,但是不能收费,如果收取费用了,则涉嫌以收养的名义买卖未成
    2023-04-07
    217人看过
  • 贫困人群如何分享遗产?生活困难的人能否得到更多?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办理,遗嘱中可以多给生活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人分配遗产。另外,法律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不赡养老人可以继承遗产吗不能。法律有规定尽管当事人自愿放弃继承遗产,但是其赡养义务并没有终止。《中华人民公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
    2023-07-10
    387人看过
  • 司法困境:法院求助无果,被执行人下落不明
    法院联系不上被执行人,造成判决书无法执行的,权利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为消除因自然人长期下落不明所造成的不利影响,法律设立了宣告失踪制度,通过宣告下落不明人为失踪人,并为其设立财产代管人,由代管人管理失踪人财产,以保护失踪人与相对人的财产权益。被执行人找不到我们该怎么办呢?被执行人玩吃中记住一句话,让派出所帮你找人。判决生效了,在执行的时候找不到人,你去找法院。法官说法院没有查询系统,你如果能找到人,我们就去帮你拘留人,但是你又找不到,该怎么办呢?告诉你个办法,你可以这样跟法官说。请求贵院依据公安部及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关于建立快速查询、信息共享及网络执行查控协助机构意见第三条请求派出所公安机关协助查控。一句话就能让派出所帮你找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
    2023-07-04
    305人看过
  •  赠与后生活有困难如何处理赠与?
    赠与行为无法撤回,但受赠人可以不再承担履行赠与的义务。若受赠人出现对赠与者或其近亲属造成严重伤害、未尽扶养义务或违反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形,赠与者仍然可以单方撤销赠与。赠与行为无法撤回,但受赠人可以不再承担履行赠与的义务。若受赠人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即使已完成过户登记,赠与者仍然可以单方撤销赠与:1、对赠与者或其近亲属造成严重伤害;2、未尽扶养义务;3、违反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 与 撤 销 : 哪 些 情 况 下 可 以 单 方 撤 销 赠 与 ?赠与撤销是指赠与人单方撤销赠与行为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具有救灾、扶贫、助残、助老、助弱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助老、助弱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具有救灾、扶贫、助残、助老、助弱等
    2023-09-01
    254人看过
  • 离婚时生活困难的一方如何帮助
    1、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一、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3.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母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的,子女确无法随母生活的;4.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
    2023-03-03
    119人看过
  • 如何申请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一、如何申请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申请遗属补助人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户口须注明“丧偶”);证明信(证明关系及无业)(申请遗属补助人所在居委会、办事处盖章);减少表原件及复印件(劳保中心提供);档案(劳保中心提供);填写临时申请表并报送初审后更正材料;正式申报后打印正式申请表并到企业、居委会、劳保中心、办事处、社保机构盖章审批后,录入社区微机增加遗属。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有困难的,由死者生前所在单位给予的定期或临时补助费。补助费的多少,根据享受遗属补助的人数和其生活困难的程度来确定。对因工死亡的,补助费标准可适当提高一些,但总额不得超过死者生前的工资。
    2023-05-09
    411人看过
  • 工资卡被法院冻结,我们如何应对生活困境?
    向法院提交解除冻结申请。银行卡为什么会冻结银行卡被冻结的原因有很多种,有银行的行为,有司法行为,当然也有不良行为,具体如下:一、银行卡是信用卡(贷记卡),如果被冻结,可能是你的信用卡出现过异常交易,比如恶意套现、伪造信息、密码连续错误等,银行卡都有可能被银行冻结。二、可透支的银行卡,银行会根据实际偿还能力来给你制定透支份额,当透支超出份额银行会立刻冷冻银行卡。三、银行卡是借记卡,如果被冻结,一种是错帐冻结,就是说银行交易时将钱错误地多给到了账号上,那么银行可能会把部分冻结掉。一种是司法冻结,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司法机关因办案的需要可以向银行申请冰结银行卡。同时海关,税务机关等部门也是有权冻结的。四、不论是什么银行卡,如果你输入密码三次连续出错,银行系统会自动把银行卡密码锁住,与冻结差不多,但不是冻结。24小是过后会自动解除。五、银行卡到期没有重新办理新卡的,到期后银行会冻结过期银行卡。六、
    2023-07-11
    221人看过
  • 三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需要什么材料
    一、三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需要什么材料1、经济核对授权书2、身份证或户口本3、福建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4、身份证5、户口簿6、残疾证7、一寸照片二、三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条件申请条件:重度残疾人、无退休工资、并且经济核对报告中资产未超标。三、三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窗口办理办理时间:夏令时: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令时: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理地点:永安市燕北街道北门小区4号楼一楼党群服务中心。四、三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办理依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全文五、三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收费情况是否收费:不收费。六、三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办理时长法定时限:受理后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受理后8个工作日
    2023-05-24
    464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恢复执行是指已经中止执行的案件在满足一定条件时,申请执行人或者被执行人申请恢复该案件的执行程序。具体条件包括中止执行的原因已经消失、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当事人或者法院没有提供担保等。 恢复执行程序后,法院会再次进行财产调查,并采取查封、冻结... 更多>

    #恢复执行
    相关咨询
    • 生活困难的丈夫如何向法院提出赔偿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02
      患病生活困难法院会依法判决丈夫给付抚养费。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患有重大疾病,一方负有法定抚养义务却不支付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夫妻财产。法律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
    • 因公牺牲人员执行遗属生活困难困难补助的范围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03
      日前,四川省人事厅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有关问题的复函》,文件规定,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死亡符合以下情形的,按因公牺牲人员执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在执行任务中或者上下班途中由于意外事件死亡的;被认定为因战、因公(工)致残后因旧伤复发死亡的;因患职业病死亡的;在执行任务中或者在工作岗位上因病猝然死亡或者因医疗事故死亡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认定或视同为因公(工)死亡的其他情形。
    • 被执行人有困难能否中止执行?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28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 1、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 2、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 3、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 4、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 生活困难女方可以要求男方生活困难赔偿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06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 如何证明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辽宁在线咨询 2023-11-20
      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表现有,无法维持当地最低生活水平,此时双方若是离婚的,女方应当返还彩礼。若是不离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对方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