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划拨用地许可证办理条件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3 16:30:14 463 人看过

一、天津划拨用地许可证办理的条件有哪些

1、实行审批制的项目,应取得项目立项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其中经济适用住房项目需取得经批准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投资计划;实行核准、备案制的项目,应取得核准、备案文件;

2、用地应符合各行各业建设项目用地标准。对于国家和地方尚未制定用地标准的建设项目、国家和地方已编制用地标准但因安全生产、地形地貌、工艺技术有特殊要求需要突破标准的建设项目,必须取得经专家论证的《节地评价报告》。

3、划拨用地范围内涉及原国有建设用地的,需取得划拨前确定权属的《不动产权证书》;涉及土地转用、征收的,需取得土地转用、征收的批准文件;

4、划拨用地涉及占用耕地的,需取得耕地占用税完税凭证或者免税凭证和其他有关文件;

5、项目用地原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用地或污水、垃圾、危险废物等各类污染集中处理处置设施用地,和拟用于居住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应提供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原件)、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原件,涉及时需提供)、专家评审意见,以及生态环境会同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评审意见(复印件)。其中,对于需治理修复的,还应提供土壤污染效果评估报告(原件)、专家评审意见(复印件)及生态环境会同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评审意见(复印件);

6、取得有勘测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2份、位置示意图1份、划拨宗地平面界限图5份、SHP格式测绘成果电子光盘(测量采用2000坐标系);

7、已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当地土地有形市场和相关媒体完成供地前公示,公示期10日期满无异议。

8、以划拨方式供地:取得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二、天津划拨用地许可证的办理流程

1、受理,进行形式审查。

2、审查,进行纸质审查。

3、决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应在承诺时限内作出决定的,并签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三、天津划拨用地许可证办理的法律依据

1、《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正)

第五十三条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文件,向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3、《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2012年修订)

第四十九条城市发展控制区以内建设项目使用国有土地,以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出让的,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土地供应计划拟订出让方案。出让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与受让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第五十条城市发展控制区以内建设项目使用国有土地,以协议方式出让或者以划拨方式供地的,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方案,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以协议方式出让的,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以划拨方式供地的,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第六十一条建设项目用地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前,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进行地籍调查,核实用地权属界限。对已核实权属界限的,可以按照地籍调查成果确定界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4日 01: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承诺相关文章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区别,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许可条件?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区别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区别有:1.适用对象不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适用对象是期房,而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适用对象是现房。2.办理条件不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办理条件不同,它们都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书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书,但若取得预售许可证,需要开发企业已投入的工程建设资金达到总金额的25%以上,且已经确定施工具体计划和竣工时间,建立了商品房预售账户。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要求该房产开发项目已经竣工且验收合格,此外,该房产的供水、供电、燃气等配套基础设施也必须已具备使用条件或者已经确定交付日期。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许可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许可条件有:1.建设项目符合城乡规划;2.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有效期内)和有国有主管部门对建设项
    2023-05-07
    402人看过
  • 办理施工许可证有哪些条件?
    施工许可证办理条件:(一)建筑施工企业已确定,建设资金已落实,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已办理;(二)具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三)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取得规划许可证,需要拆迁的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必须办理施工许可证吗是的。(一)办理:建设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但是总包要配合。《建筑法》的相关内容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二)施工许可证条件规定施工许可证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准予建筑工程开工的文件,它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凡是依照本法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没有施工许可证就不能开工。同时,本条还规定了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这些条件包括: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3.需要拆迁的,其拆
    2023-07-26
    369人看过
  • 划拨土地土地证办理流程,划拨土地土地证过户可以吗
    划拨土地土地证办理流程是需要当事人的申请、受理审查、地价评估、方案审批等流程。土地证是可以过户的,是需要政府的审批,同时在转让之前是需要交纳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一、划拨土地土地证办理流程划拨土地土地证办理流程如下:1.申请:原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持有关材料,向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2.受理和审查: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依据相关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就申请地块的土地用途等征询规划管理部门意见。3.地价评估: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对申请转让地块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和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进行评估,估价基准期日为拟出让时点。4.集体确定应缴出让金,拟订出让方案。5.方案报批,发出准予转让通知书。6.公开交易。7.签订转让合同。8.办理出让手续。二、划拨土地土地证过户可以吗划拨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但是需要通过当地人民政府的审批,另
    2022-08-26
    419人看过
  • 2023天津户口办理条件有哪些
    天津户口办理条件有哪些天津市户口办理条件共有三种:人才引进、蓝印户口、直系亲属投靠。1、人才引进凡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与本市正式注册的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有自己名下住房,可以到住房所在地的派出所或户政大厅申办人才引进落户,并且其配偶和18周岁以下子女可以随本人一起落户。具有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学历的外省市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已与本市注册的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准予在津落户,在津落户满三年的,准予配偶投靠落户。2、蓝印户口蓝印户口可通过两种方式办理购房和投资,对于蓝印户口学生在天津市初高中就读,实行属地安置属地管理。天津市购房办理蓝印户口的条件为:外地户口或本地农业户口在市内六区和塘沽区(含开发区、保税区)一次性付款购买80万元以上的商品房;在环城四区和汉沽区、大港区一次性付款购买60万元以上的商品房;在宝坻区、武清区和三县一次性付款购买40万元以上的商品房。携带商品房专用销售
    2022-11-01
    392人看过
  • 继承划拨土地需要什么条件,继承划拨土地要办哪些手续
    继承划拨土地条件:只要取得了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划拨的土地,可以继承。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依照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继承划拨土地要办哪些手续土地证书是土地权利人依法拥有土地使用权利的法律凭证,一套住房应当拥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两证齐全才算获得了完整的权利。凡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证书。政府划拨的土地可以办理土地证。到国土局办理。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
    2023-06-15
    443人看过
  • 天津办理外地社保转入的条件有哪些
    异地社保转入天津条件1、天津户籍人员返回天津就业且参保;2、外省市户籍人员到天津就业,男职工不满50周岁、女职工不满40周岁;3、经转出地县级以上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的参保人员;4、原在外省市缴费的本市户籍人员,不符合外省市领取待遇条件,需回津办理领取待遇手续的,应确认该参保人员在外省市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5、外省市户籍人员,累计在本市缴费满10年,转入我市办理领取待遇手续的,应确认我市为参保人员最后一个缴费满10年参保地。异地社保转入天津资料1、《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2、《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审核表》;3、《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4、本人户口簿、身份证;5、在本市参保证明;5、本人档案、与外省市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异地社保转入天津流程1、用人单位或存档部门填写《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企业职工养老保
    2023-05-09
    57人看过
  • 划拨土地使用证可以办理过户吗
    划拨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但是需要通过当地人民政府的审批,另外就是在转让之前需要交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十一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除符合本规定第十二条所列的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情形外,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折叠第十二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但应当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土地收益的缴纳和处理的办法按照国务院规定办理。(一)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转让的土地用于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项目的;(二)私有住宅转让后仍用于居住的;(三)按照国务院住房制度
    2023-08-05
    414人看过
  • 办理土地使用证划拨多钱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应根据行政许可收费标准收取以宗地评估报告评估基准地价的总额计算各项费用,不能一概而论。1、居民住宅每套80元,如有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2、其它房产建筑面积500(含500)㎡以下的每宗200元,500~1000㎡的为300元,1000~2000㎡的为500元,2000~5000㎡的为800元,5000㎡以上的为1000元;如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3、印花税:印花税:分为“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和“权利、许可证照”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税率为万分之五,计税依据为书据中所载的金额,买卖双方均要交纳;“权利、许可证照”税目适用5元/件的定额税率,买方交纳。4、契税:由购房人交纳。其他税费具体如下:1、商品房契税——1.5%(非普通住宅3%)印花税——0.1%营业税——如果房产证下发不满两年的,需要交纳成交价格5.5%的营业税。已经满两年的普通住宅免交
    2023-02-23
    299人看过
  • 2024划拨用地手续有哪些
    法律综合知识
    划拨用地手续有哪些划拨用地程序:一、办理划拨手续基本条件根据《划拨用地目录》,符合该目录的建设用地项目都可以办理。先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由市政府批准后,才可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二、需要提供的材料1、提供的材料有用地申请、省政府批次批复文件、批次勘测定界图或存量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市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复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法人证书(须年检)、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预审意见、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还有规划许可证、拨地定桩图、规划设计条件、立项文件、环评,属于违法占地的附违法用地检查、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没款收据,以及实地踏勘审核表、征地补偿到位证明、勘测定界图(绘图员、地籍审核人员签字)、平面布置图。三、审查受理材料后,先进行初审,材料齐全无误后提交局会审会研究,通过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常务会通过后行文报市政府审批。四、缴费如果占用新增建设用地,需缴纳划
    2023-12-05
    251人看过
  • 哪些土地可以划拨
    法律综合知识
    划拨土地是指政府出于某种目的,直接批准或者在相关主体提出申请并缴纳安置补偿费用后将土地交付他人使用的一种行为。划拨土地一般是为了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如学校,医疗机构,创业园区等。对于被划拨的土地,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一般没有使用期限。划拨土地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特色的土地使用制度。《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途径进行了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2024-04-25
    189人看过
  • 土地划拨手续办理流程有哪些?
    (一)分局窗口预受理(不计入工作日)申请人向分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窗口受理人员出具预受理回执单,填写《分散受理集中办理运转单》,报分局分管领导签批,土地利用科承办。(二)分局初审(不计入工作日)(1)材料审查和现场踏勘(2)分局组织会签(3)分局审签意见(三)市局土地利用科审核(7个工作日)市局土地利用科对分局转来的报件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组织各科室进行会签,各科室在接到会签件后半个工作日内完成会签。对没有问题的报件,转为正式受理,提交政务大厅组织会审。(四)拟定划拨方案(1个工作日)对审查合格的报件,市局土地利用科拟定划拨用地方案。(五)会审(4个工作日)市局土地利用科将会审所需材料报政务大厅,政务大厅组织会审会,分管领导主持。会审通过后土地利用科起草会议纪要报政务大厅,政务大厅报分管领导签发。(六)报市政府批准(不计入承诺时限)市局将会审通过的划拨方案报市政府批准或提报市土地资产管理
    2023-04-12
    291人看过
  • 土地划拨的条件
    土地划拨
    一、土地划拨的条件依照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得进行转让,但经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符合下列条件者,可进行转让:(一)土地使用者是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三)对土地上的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拥有合法的产权;(四)依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以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二、土地划拨的特征(一)土地划拨具有公益目的只有为了公益事业和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才会进行土地划拨。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适用土地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公益项目包括: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4、其他。(二)土地划拨具有无偿性政府批准产生了划拨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者在交纳征用补
    2023-06-05
    134人看过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区别是什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条件是什么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区别是什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区别如下:1.作用不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主要管项目的选址、性质、用途等;《建设用地批准书》主要管项目在建设前取得土地的合法性;《国有土地使用证》主要管建筑物、构筑物所有人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合法性注明。2.颁发的部门不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由规划部门;《建设用地批准书》是由国土部门;《国有土地使用证》是由国土部门。3.颁发的对象不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颁发给建设单位;《建设用地批准书》颁发给建设单位或个人;《国有土地使用证》颁发给产权单位或个人。4.领取的时间不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在征收土地前领取;《建设用地批准书》在项目建设前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项目建成以后领取。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条件如下:1.建设项目符合城乡规划;2.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
    2023-04-30
    140人看过
  • 土地的划拨是否能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分配的土地能否办理商社的预售许可证。根据《城市商社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发人员只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就可以办理商社预售许可证。《城市商社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商社预售应符合以下条件:(一)交付所有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计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社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确定了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划拨土地与国有土地的划拨土地区别一、区别如下:1、土地性质的定义。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分为出让和划拨。出让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划拨指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在交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它属于行政行为,而非民事行为。在划拨时,一般不设定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但设定了一定的限定条件,不得转让、出租和抵
    2023-08-07
    178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相关咨询
    • 划拨土地是否需要用地规划许可证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31
      划拨的土地不需要,具体可咨询国土局。
    • 申请更换行政划拨用地许可证的材料有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3-12
      1、按要求填报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和申请报告各一份; 2、原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规划条件(原件)和地块相关资料、批准文件等; 3、市编委及相关部门关于申请单位的身份证明文件; 4、城乡规划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 可以划拨的用地有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6-11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54条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3条的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范围包括: (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国家机关用地是指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用地。 (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城市公益事业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是指给排水、环境保护、供电、通信、煤气、道路桥梁、消防保安等设施用地,城市公益事业用地。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哪些申办程序?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哪些程序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18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以下申办程序? 1、建设单位在每个工作日(周一至周六,以下同)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申报。 2、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如发现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应进行项目建设报件登记并注明收件内容及日期。 4、申报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核收后,将
    • 哪些用地可以划拨呢?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1-06
      以下土地可以划拨: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检察机关用地;军事机关和军事设施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城市公益事业用地;国家支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