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省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有关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8 21:30:41 499 人看过

一、申报原则1、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2、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3、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促进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与农业可持续发展;4、以土地整理和土地复垦为主,适度开发未利用土地;5、项目已

一、申报原则

1、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2、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3、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促进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与农业可持续发展;

4、以土地整理和土地复垦为主,适度开发未利用土地;

5、项目已列入各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储备库;

6、坚持集中连片,综合治理,采用先进科学技术,达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

7、项目配套资金及项目承担单位落实;

8、因地制宜,先易后难`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

二、项目申报程序

1、各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土地后备资源状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新增建设用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预算情况组织申报。

2、项目申报单位为县(市、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报的项目经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同意,签署意见后,由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集中报省国土资源厅。项目申报实行一年一报,每年申报时间为第一季度。

三、项目申报材料

1、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的申请报告;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与评估论证意见;

3、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有符合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的审核意见;4、项目总体规划图,1:1万比例尺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图;

5、涉及环保,水土保持、林业、农业、水利事宜的,要有相关部门的证明文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6日 10: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土地开发相关文章
  • 陕西省实施《土地复垦规定》办法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土地复垦规定》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全民所有制企事业、集体所有制企业、“三资”企业、军办企业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单位和个人),因从事生产建设活动,对土地造成破坏的,必须执行《土地复垦规定》和本办法。第三条下列土地凡能够复垦的,应当采取积极的整治措施,加以恢复利用:(一)因挖土、挖沙、采石、采矿等对地表直接挖损而破坏的土地;(二)因地下采掘矿产资源等引起地表塌陷而破坏的土地;(三)采矿、冶炼、发电等工矿企业排放废弃物的排土场、尾矿场、矸石堆、灰渣场,以及城镇垃圾场等占压的土地;(四)废弃的水利工程和铁路、公路路基,废弃的宅基地、公益事业用地,乡镇企业停办、迁移后的废弃土地;(五)工业排放的污染物造成土壤严重污染不能耕种的土地;(六)因生产建设造成土地严重沙化、盐渍化、水土流失的土地;(七)其他生产建设过程中造
    2023-06-10
    196人看过
  • 龙门县县财政投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项目计划任务完成,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执行情况正常,工程建设质量良好、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良好,土地权属管理清晰、档案资料管理情况以及工程管护措施等良好二、办理材料加盖公章签字并加盖公章加盖公章加盖公章加盖公章加盖公章加盖公章加盖公章加盖公章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惠州市龙门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给予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发现材料不齐全、需补正的即时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系统通过短信通知申请人,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38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
    2023-05-09
    375人看过
  • 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及资金管理工作廉政建设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领导干部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及资金管理活动中的行为,防止土地开发整理工作中各种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发生,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结合我部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及资金管理,坚持以“项目管理”为龙头,“资金管理”为核心,“制度建设”为保障的原则,按照“抓紧、抓细、抓实、抓好”的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严格管理。第三条项目管理坚持依法行政,按程序办事。项目的申报和立项,要坚持逐级上报,省级排序,集体决定;项目申报单位提供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信。严禁项目申报单位采取不正当手段到主管部门拉关系、走门路、跑项目;严禁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切实杜绝不正之风。第四条国土资源部建立窗口办文制度,设专门窗口受理项目报件,项目实行一年一报和一年一定制度,由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统一报送;建立项目审查人责任制度,项目审查经办人员要恪守客观、
    2023-06-10
    64人看过
  • 本溪市土地开发复垦办法
    经本溪市人民政府第15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保持耕地面积相对平衡稳定,根据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土地开发复垦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市、自治县(区)土地管理部门是土地开发复垦的行政主管部门。各级计划、农业、财政、水利、林业等有关部门应配合土地管理部门做好土地开发复垦工作。第四条政府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开发复垦土地。对新开发复垦的农业用地,参照国有土地逐步实行有偿有限期使用制度。第二章土地开发复垦规划第五条土地开发复垦计划应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计划。第六条市土地规划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全市土地开发复垦规划和年度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根据全市土地开发复垦规划,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地区土地开发复垦规划和年度计划。土地开发复垦规划应与城市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农业
    2023-06-10
    126人看过
  •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有偿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和规范我省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有偿使用与管理,通过对有条件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产业化运作,进一步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明确回收资金的用途和管理使用程序,我们制定了《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有偿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和省财政厅。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有偿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省省本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以下简称“项目资金”)的有偿使用和管理,积极探索土地整理项目产业化,积累土地开发整理事业建设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的社会经济效益,促进我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和经济发展,依据省政府《海南省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琼府[2001]4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对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按土地开发整理的不同性质决定资金的管理使用方式,将
    2023-04-22
    133人看过
  •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省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审批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局、规划与国土资源局):为了规范省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审批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管理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02]139号),制定《省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审批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请各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根据《全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国土资发[2003]69号)抓紧修改完善省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并尽快报部审批。国土资源部二00三年四月十日省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审批暂行办法为了规范省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审查报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一、审批组织国土资源部负责规划审批工作,规划司承办规划审批的具体组织工作。规划审批实行会审制度。会审成员包括规划司、财务司、耕地司、地籍司。请部土地整理中心、土地勘测规划院、信息中心列席。二、审查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
    2023-06-10
    277人看过
  • 国家级土地整理项目落户宝丰
    昨日,记者在宝丰县国土资源局了解到,投资2634万元的国家级土地整理项目落户宝丰。该项目建成后,将新增耕地112.18公顷。宝丰县石桥镇、周庄镇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内有大量的闲散地、晒谷场、砖瓦窑、废坑塘和荒草地,且田块分布散乱,水利条件差,排灌系统不完善,旱涝灾害频繁,土地利用率低,但地下水资源丰富,具有较大整理潜力。为了提高土地利用率,提高耕地质量,增加耕地总量,通过该县的积极申请,省国土资源厅、国土资源部组织专家勘察论证后,决定将该项目确定为2005年第二批国家投资土地整理重点项目。该项目涉及石桥镇6个行政村,周庄镇5个行政村,工程总造价2634万元,建设规模1901.18公顷。目前,该项目已顺利通过财政部的预算编制核查,今年上半年资金即可到位,下半年开工整理,工期一年时间,这是宝丰县迄今报批成功的最大的国家级土地整理项目。
    2023-06-05
    120人看过
  • 关于对执行《土地复垦规定》有关问题请示的批复
    山西省土地管理局:你局《关于我省乡宁县在执行〈土地复垦规定〉过程中有关问题的请示》〔晋土管(规划)字(1997)第102号〕收悉,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单位和个人因采煤导致土地塌陷、裂缝,从而造成地面附着物损失的,责任方应当依法负责土地损失和地面附着物损失的补偿费用。地面附着物损失包括村庄内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和林木等的损失是由破坏土地引起的,属于土地复垦的范围,地面附着物损失补偿费应与土地损失补偿费一并执行。土地管理部门作为土地复垦工作的主管行政机关,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规定的补偿标准,确定具体的补偿费用金额。土地损失补偿费和地面附着物损失补偿费具体金额,可先由破坏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与遭受损失的单位依法商定,达不成协议的,由当地土地管理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作出处理决定;如仍不能确定具体补偿金额,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报经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当地土地管理部门作出处理决定,或者经人民政府授权
    2023-06-10
    251人看过
  • 土地复垦规定是怎样的
    第一条为加强土地复垦工作,合理利用土地,改善生态环境,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土地复垦,是指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因从事开采矿产资源、烧制砖瓦、燃煤发电等生产建设活动,造成土地破坏的企业和个人(以下简称企业和个人)。第四条土地复垦,实行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第五条土地复垦工作,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部门负责管理、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的土地复垦工作。各级计划管理部门负责土地复垦的综合协调工作;各有关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业土地复垦规划的制定与实施。第七条土地复垦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各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在制定土地复垦规划时,应当根据经济合理的原则和自然条件以及土地破坏状态,确定复垦后的土地用途。在城市规划区内,复垦后的土地利用应当符合城市规划。第八条土地复垦应当
    2023-06-10
    272人看过
  • 土地开发整理与土地整治
    土地开发整理土地开发整理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确定的目标和用途,通过采取行政、经济、法律和工程技术等手段,对土地利用状况进行调查、改造、综合整治、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率和产出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过程。土地开发整理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社会系统工作,土地开发整理的内容随着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变化。我国现阶段土地开发整理的主要内容:一是调整用地结构;二是平整土地,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率;三是道路、沟渠、林网等综合建设;四是归并农村居民点;五是恢复利用废弃土地;六是划定地界,确定权属;七是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适度开发宜农土地后备资源。土地开发从广义上来讲,是指因人类生产建设和生活不断发展的需要,采用一定的现代科学技术的经济手段,扩大对土地的有效利用范围或提高对土地的利用深度所进行的活动,包括对尚未利用的土地进行开垦和利用,以扩大土
    2023-04-26
    379人看过
  • 天津市土地开发整理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促进和规范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土地开发整理及其相关活动,均应遵守本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土地开发整理,是指运用财政专项资金,对宜农未利用土地、废弃地等进行开垦,对田、水、路、林、村等实行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的行为。第四条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土地开发整理管理工作;区、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土地开发整理管理工作。市和区、县土地开垦整理机构负责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财政、农业、水利、林业、环境保护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土地开发整理的相关工作。第五条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家下达的土地开发整理计划指标,分解
    2023-06-10
    240人看过
  • 山东省土地复垦管理办法[失效]
    第一条为加强土地复垦工作,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改善生态环境,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土地复垦,是指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第三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土地复垦和对土地复垦实施管理,均应遵守本办法。第四条土地复垦的范围包括:(一)采矿、挖沙、取土等使地表直接遭受破坏的土地;(二)地下开采引起地表塌陷的土地;(三)采矿、冶炼、燃煤发电等生产过程中所排放废弃物压占的土地;(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复垦的其它土地。第五条土地复垦遵循下列原则:(一)谁破坏、谁复垦,谁复垦、谁收益;(二)因地制宜,优先复垦成耕地;(三)与生产建设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
    2023-06-10
    291人看过
  • 印发《广东省农村土地开发整理权属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规划)国土(房产)局: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属权管理,促进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健康发展,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关于做好土地开发整理权属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发[2003]287号),结合我省土地开发整理、易地开发工作的实际情况,省国土资源厅制定了《广东省农村土地开发整理权属管理规定》,现一并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二00四年一月十六日广东省农村土地开发整理权属管理规定为规范土地开发整理中的土地权属管理工作,明晰土地产权关系,防止土地权属纠纷,促进开发整理工作的健康发展,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国土资源部的要求,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就土地开发整理工作中的土地权属管理问题作出如下规定:一、农村土地开发整理中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核实、调整、确认和登记,应当符合权属明确、界址清楚、面积准确的要求,遵循法律法规规定,步骤、程序、手续应当合法、衔接、一致、有效。二、农村
    2023-06-10
    315人看过
  • 土地复垦与土地整理有区别吗,两者的区别在哪里
    土地复垦是指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原因造成的土地破坏,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其广义定义是指对被破坏或退化土地的再生利用极其生态系统恢复的综合性技术过程;狭义定义是专指对工矿业用地的再生利用和生态系统的恢复。土地整理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土地整理专项规划,通过采取各种措施对田、水、路、林、村等实行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增加可利用土地面积和有效耕地面积,调整土地关系,改善农业生态条件和生态环境,改善土地利用结构和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的活动。土地复垦的范围大体包括以下六种情况:①由于露天采矿、取土、挖砂、采石等生产建设活动直接对地表造成破坏的土地;②由于地下开采等生产活动中引起地表下沉塌陷的土地;③工矿企业的排土场、尾矿场、电厂储灰场、钢厂灰渣、城市垃圾等压占的土地;④工业排污造成对土壤的污染池;⑤废弃的水利工程,因改线
    2023-06-15
    472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开发主要是对未利用土地的开发利用,要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未利用土地开发是补充耕地的一种有效途径。 土地开发是通过各种手段挖掘土地的固有潜力提高土地的利用率扩大土地利用空间与利用深度,充分发挥土地在生产和生活中的作用的过程。... 更多>

    #土地开发
    相关咨询
    • 土地整理与土地复垦、土地开发有何区别呢?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6
      土地开发:侧重于对宜农土地的开发成耕地或农用地,即把非耕地变成耕地。土地复垦:侧重于使因各种自然和人为因素造成破坏的农用地、耕地、林地,使其恢复到原先的地类。把破坏的耕地恢复成耕地。土地整理:对田、水、路、林、村等实行综合整治,以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的行为。
    • 什么样的土地需要整理复垦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4
      废弃矿山、废弃宅基地、因地质灾害导致被破坏的耕地需要复垦中低产耕地需要整理
    •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合同如何写,求范本啊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4-09
      土地整理工程, 接受了投标, 双方 达成如下协议,并于年月日在 签署了本协议书。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万元整。 1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项目审批文号: 资金来源: 2 、 本协议书中的词语主涵义与下述第二部分所列的合同条款中的词语涵义相同。 3 、本合同包括下列文件: (1 ) 协议书 (2 ) 中标通知书 (3 ) 投标书及其附件 (4 ) 合同条款 (5
    • 土地整理项目规划图有什么要求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08
      1、入户调查:对原始合同、证书等资料进行收回,并登记造册,无法回收的签订承诺书;填报发包方调查表、调查摸底表。 2、测量制图:未流转土地的组由确权工作组人员配合测绘技术人员进行调查摸底表进行录入;根据工作底图,对每块承包地块进行测量和绘图,并标注地块编码和面积,形成承包土地地籍草图。 3、公示审核:由村组确权工作组对资料进行审核,村组确认无误后,将调查结果公示表、承包地块分布图进行公示,确保公示到
    • 土地平整项目功能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14
      土地整理项目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土地整理专项规划,对田、水、路、林、村等实行综合整治,调整土地关系,改善土地利用机构和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可利用土地面积和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