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行政审批指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30 01:57:41 455 人看过

原标题:无锡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行政审批工作流程

一、政策依据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②《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99号)。

③《关于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做好民办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

④《江苏省申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工作规程。

二、对象和范围

学校性质: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是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公益性事业。

申报受理部门:市行政服务中心

受理范围: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在本地区范围内面向社会申请实施以职业技能为

主的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三、办理条件

举办者资格条件

1、以社会组织名义举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社会组织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拥有与其培训项目相适应的合法财产,其合法财产中的非国有资产份额不得低于总资产的三分之二。

2、以个人名义举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举办者、拟任法定代表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学校人员配置条件

1、学校董事会:学校应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举办者或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学校董事会不少于5人,且必须有三分之一以上人员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2、法定代表人:民办学校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或校长担任。

3、学校管理人员:

校长:学校应配备专职校长,校长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

教学管理人员:学校办学规模在500人以下的应配备2-5名教学管理人员,办学规模500人以上,应与办学规模相匹配,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并具有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

职业指导人员:应配备具有从事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资格的相关人员。

财务管理人员:应具有财会人员资格证书。

4、学校教学人员:要配备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教师与学生之比一般为1:20-25,专职教师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4。教师必须持教师证,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办学经费、资产和财务要求

1、办学经费必须是非国家财政性经费,经费来源要保证稳定、可靠。

2、学校必须拥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且其合法财产中的非国有资产份额不得低于总财产的三分之二。学校固定资产应达到20万元以上,租用的校舍、场地、设施等不能算固定资产,申办学校时,将办学资金存入指定银行,计入固定资产。注册资金的最低限额不少于10万元。

3、学校必须实行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开设银行帐户并实行独立核算。

办学规模、场所、设施、设备条件

1、办学规模:基本办学规模不低于200人。

2、办学场所

培训场所:必须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租用的场所租赁期不少于3年。理论课集中教学场所应达到300平方米以上,无危房,有良好的照明、通风条件,桌椅、讲台和黑板设施齐全;

办公场所:必须有办公用房。

实习操作场所:满足实习教学需要,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及相关工种的安全规程。

食宿场所:招收住校学生的学校,其食宿场所应满足人员所需、且符合环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

3、设施、设备:应具有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教学、实习、实验设施和设备,有充足的实习工位,实习设备一般应保证2-6人一台套。

各种制度和教学文件

1、学校章程和发展规划:学校章程应当规定下列主要事项:学校的名称、地址;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形式等;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董事会的产生办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学校自行终止的理由、程序;章程修改程序。

2、管理制度:应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包括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财务管理、卫生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等项制度。

3、教学文件:应具有与培训专业相对应的教学计划、大纲和教材。职业资格培训的教学计划、大纲和教材应符合国家职业标准。自编的教学计划、大纲和教材应经过专家论证,并报审批机关备案后组织实施。

四、申报材料

申请筹设民办学校应提交以下材料:

1、《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筹设申办报告一份;

2、资产来源、产权、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一份。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应提交以下材料:

1、《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申办报告一份;

2、《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三份;

3、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材料一份(包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学历、职称证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法定机构出具的用于办学的固定资产评估报告、注册资金验资报告和证明一份;

5、办学场所所有权证书复印件(属租赁的,应出具出租方所有权证书,并提供租赁合同);

6、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主要设施、设备的清单及发票复印件;

7、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和各项管理制度;

8、与培训专业相对应的教学计划、大纲和教材;

9、学校董事会成员名册,以及三分之一以上人员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的证明材料;

10、校长身份证、职称证、上岗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和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证明,聘用协议书;

11、教学管理人员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和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证明,聘用协议书;

12、职业指导人员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聘用协议书;

13、财务管理人员身份证、资格证书复印件,聘用协议书;

14、教学人员名册、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教师上岗资格证复印件,聘用协议书。

五、办理程序

1、领取有关资料。申请人应先从行政审批受理窗口领取或从江苏省劳动保障网下载《江苏省申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工作规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申办报告及《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并接受相关咨询,做好申办准备工作。

2、办学申请:申请人按申办要求完成有关材料的准备,将材料按顺序排列并附目录,交审批机关查验。

3、申办受理:对申办者提交材料项目齐全的,经工作人员清点核对,符合要求的,工作人员为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并附《接收材料项目清单;对材料不全的,工作人员不予受理,并为申请人出具《补充材料通知书。

4、审查决定: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组织专家或委托相关评估机构进行现场勘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对符合办学条件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文批复并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凭办学许可证副本到同级民政部门申请登记,取得民办非企业法人资格后,凭据登记证书依照有关规定到同级物价、税务、质监局分别办理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刻制印章、开立银行帐户,并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对经审查评估达不到申办条件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并告知申请人不予批准原因。

六、办理时限

1、申请筹设: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答复。

2、申请正式设立: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答复。

咨询电话:市行政服务中心81009819地址:运河东路388号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培训处85052687地址:广瑞路2号。

附件: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

第一条基本办学规模应不低于200人。

第二条应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租用的场所租赁期不少于3年。有办公用房;理论课集中的教学场所应达到300平米以上,无危房,有良好的照明、通风条件,桌椅、讲台和黑板设施齐全;有满足实习教学需要的实习操作场所,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及相关工种的安全规程。招收住宿学生,其食宿场所也应符合环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

第三条应具有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教学、实习、实验设施和设备,有充足的实习工位。

第四条管理人员,应具备较高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

第五条应配备专职校长。校长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熟悉国家职业培训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第六条应根据办学规模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具有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应配备从事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的相关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应具有财会人员资格证书。

第七条应配备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专职教师一般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4,每个培训专业至少配备2名以上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均应具有与其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上岗资格。

第八条应具有与培训专业相对应的教学计划、大纲和教材。

职业资格培训的教学计划、大纲和教材应符合国家职业标准。自编的教学计划、大纲和教材应经过专家论证,并报审批机关备案后组织实施。

第九条应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办学章程与发展规划、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财务及卫生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等项制度。

第十条举办者应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固定资产应达到2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

第十一条本标准为设置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基本要求。各地应以本标准为依据,对照与培训专业相对应的国家职业标准具体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执行。

第十二条本标准所指的职业培训学校不包括技工学校和高级技工学校,设立民办技工学校和高级技工学校应参照技工学校和高级技工学校设置标准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7日 22: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高州县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分立、合并审批办理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茂名市高州分厅(网址:http://wsbs.maoming.gov.cn/portal/index.action?areacode=440981)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就业科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出具《受理回执》。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3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出具《特殊审查期限告知书》,组织实地核查,专家评审等特殊审查,作出审
    2023-05-28
    326人看过
  • 合肥职业技能培训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办理指南
    法律依据:市财政局、劳动保障局《转发省财政厅、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合财社〔2006〕106号)所需材料:1、培训人员本人填写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报审批表;2、培训人员本人的《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安徽省就业服务卡原件;3、定点培训机构的银行基本账户;4、《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5、《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6、培训后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须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或用工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由培训人员个人缴纳培训费用的,培训结束后,由培训机构代为培训人员申请培训补贴,申请时还需携带定点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对无力垫付培训补贴标准费用的人员,定点培训机构可先予垫付培训费用,承担帮扶义务,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还需携带培训机构的培训基础台帐(包括培训人员报名登记表、培训人员花名册、培训教学进度表、培训
    2023-05-29
    113人看过
  • 徐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审批流程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审批(一)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二)办理条件:1、举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备法人资格。举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基本办学规模应不低于200人;3、应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租用的场所租赁期不少于3年。有办公用房;理论课集中的教学场所应达到300平方米以上,无危房,有良好的照明、通风条件,桌椅、讲台和黑板设施齐全;有满足实习教学需要的实习操作场所,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及有关工种的安全规程。
    2023-05-10
    443人看过
  • 韶关芙蓉新区新设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办理需要什么步骤
    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本事项网上办理流程如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韶关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预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决定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预受理后,申请人向韶关市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书面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全的,在规定期限内,组织专家组对申请设立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办学场地、培训教学设施设备、教学管理制度建设等情况进行实地检查评估,由专家组出具评估意见。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4.公示和批复。根据专家组评估意见,认为
    2023-05-28
    155人看过
  • 阳江江城区新设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办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3年)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民办教育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分别负责有关的民办教育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3年)第十一条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3年)第五十三条民办学校的分立、合并,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由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申请分立、合并民办学校的,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其中申请分立、合并民办高等学校的,审批机
    2023-05-28
    317人看过
  • 东莞民办职业培训学院变更审批办理前提是什么
    一、办理条件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需要进行学院名称、办学地址、办学类型、举办者和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的民办职业培训学院。二、办理机构东莞市人力资源局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3年)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民办教育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分别负责有关的民办教育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3年)第十一条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3年)第五十三条民办学校的分立、合并,在进行财务清算
    2023-05-28
    406人看过
  • 云浮云城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职业法律怎么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3年)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民办教育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分别负责有关的民办教育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3年)第十一条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3年)第五十三条民办学校的分立、合并,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由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申请分立、合并民办学校的,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其中申请分立、合并民办高等学校的,审批机
    2023-05-28
    220人看过
  • 仲恺高新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正式设立审批办理需要怎么申请
    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惠州仲恺高新区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3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3个工作日内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在20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在提出审查意见,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1个工作日内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不予通过的,1个工作日内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
    2023-05-11
    81人看过
  • 河源源城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变更办理要求
    一、办理条件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1)进行了财务清算。2)由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二、办理费用不收费三、办理时限30(工作日)四、办理材料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出具财务清算证明会议记录由全体理事会或者董事会签名证书齐全说明事情清楚准确五、办理地点河源市源城区江宝路39号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3年)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民办教育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分别负责有关的民办教育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3年)第十一条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
    2023-05-28
    88人看过
  • 宜春就业培训办事指南
    创业培训创业培训是指劳动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在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为适应就业和再就业形势的需要,按照国际化“SYB”教学程序,通过“创业培训示范基地”组织实施的一种培训形式,对有意愿创办企业和有条件创办小额贷款的杠杆作用,扶持和打造一批适应市场的“小老板”,带动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一、扶持对象1、失业、下岗人员;2、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负责人凭所在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证明;3、小型私营企业或城市工业企业等负责人。二、申请培训须提供材料1、下岗、失业人员凭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2、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负责人凭所在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证明;3、新办劳服企业负责人,凭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核发的《许可证;4、小型私营企业或城市工业企业负责人凭工商部门证明。申请者可凭上述证明材料直接到市劳动力中心市场办理报名手续。职业技能培训凡进入劳动年龄,初中以上文化,具有就业愿望的城乡劳动者均可报名
    2023-05-30
    410人看过
  • 武汉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资格审批在哪办理?要多久?
    此项行政许可的设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此项行政许可办理程序受理-审查-现场勘察-批准此项行政许可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此项行政许可颁发证件名称及有效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有效期1年。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后,应依照法律法规进行民政登记、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进行税务登记、办理物价收费许可证后,方可依法招生,在许可范围内开张职业培训教育教学活动。此项行政许可是否收费不收费。办理此项行政许可需注意哪些事项此项行政许可由申请人(单位)所在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受理。
    2023-05-10
    436人看过
  • 福州职业培训补贴申领办事指南
    一、办理条件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的人员范围包括贫困家庭子女、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在校学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建档立卡的适龄贫困人口)、登记失业人员(以下简称五类人员),以及即将刑满释放人员(刑期不足两年的,下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在校期间只能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其他符合条件人员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个人申领职业培训补贴。五类人员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职业培训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港澳台人员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下同)、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学生还需提供学生证复印件。申请补贴人员《就业创业证》
    2023-05-24
    322人看过
  • 汕头潮南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名称的变更办理是什么时限
    一、办理时限5(工作日)二、办理时限5(工作日)三、办理地点峡山街道北六路党政综合办公用房附1楼便民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四、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汕头市潮南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1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申请材料不齐全,一次性告知,并在网上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如果不符合受理条件,在网上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行政服务中心便民服务大厅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3.获取办理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行政服务中心便民服务大厅窗口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4.监督检查配合对个人或组织投诉举报,实施机关进行核查,申请人应
    2023-05-11
    467人看过
  • 民办培训学校可以换法人吗
    一、民办培训学校可以换法人吗登记为合伙、个体形式的民办学校,具备法人条件的应当变更为法人形式,申请办理民事主体资格变更。申请民事主体资格变更,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相关材料。根据《民法典》第六十四条规定,法人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第六十五条规定,法人的实际情况与登记的事项不一致的,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二、法人分为哪几类人按照法人设立目的和功能的不同,将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三类。根据《民法典》第五十七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第七十六条规定,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第八十七条规定,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
    2023-05-06
    5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开一家培训学校,行政审批有哪些手续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20
      1、开培训学校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审核、批准、注册或者备案手续。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八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核、批准、注册或者备案手续。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需要什么资质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7
      一、举办条件: 1、以社会组织名义举办学校,社会组织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以个人名义举办学校,举办者拟定法定代表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办学经费财务要求: 学校固定资产应达到2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的最低限额不少于1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申办请示》一份; 2、《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三份; 3、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材料(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
    • 办职业培训学校需要哪些手续
      西藏在线咨询 2024-03-07
      办职业培训学校需要的手续:1、办学许可证民办类培训机构,都需要进行企业办理此证。投资者要携带相关问题,到当地的教育局领取表格,并按要求填写调查主要内容,审批企业能够通过,即可颁发此证;2、营业执照,只要是以实体店的形式做生意,那么就要申请营业执照;3、消防批准,投资者要到当地消防管理部门,进行办理消防审批手续;4、税务登记证,投资者在取得工商企业营业执照证书后,刻制公章。
    • 云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申办报告和开办条件有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27
      《云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申办报告》 拟办民办培训学校的章程 社会组织办学应出具举办者的法人资格证明及复印件。公民个人申请办学应提交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拟办民办培训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人员、拟任校长、财会人员、职工的身份、学历、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拟聘理论教师、实习指导教师的身份、学历、资格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拟办民办培训学校的资产及经费来源的证明文件; 适合用作
    • 报个培训学校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14
      根据《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退费管理办法》如果因为个人特殊原因无法学习可以提出申请要求退还学费。 第六条学生登记注册后有正当理由要求退学,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机构必须按规定退费: (一)中途死亡的;因意外伤害或严重疾病,经身体健康检查确实不适宜继续学习的(需持县级以上的医疗单位的证明); (二)学生应征服兵役的(出具武装部门的应征入伍通知); (三)因不可抗拒力造成学生家庭特殊困难(凭家长单位或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