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抵押在什么地方办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9 09:23:54 285 人看过

房产抵押登记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好相关的资料。办理房产抵押登记需要的材料:

1、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2、抵押登记申请书

3、抵押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的证明;

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材料;

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办理房产抵押流程是什么

1、借款人提交下列材料: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购买住房的合同意向书或其他证明文件;借款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家庭稳定经济收人证明;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证明。

2、到贷款银行填报《个人住房借款申请表》,贷款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及其他各项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出具贷款承诺书,并与借款人签订抵押合同

3、借款人凭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书与售房单位签订购房合同,并请售房单位在房产收押合同上签章。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到贷款银行指定的保险机构办理抵押房屋的保险。

4、借款人持购房合同、抵押合同、收押合同及保险单,与第三方(法人)担保人一起到贷款银行签订《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在30日内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登记,当事人要求公证的,可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

5、贷款银行将贷款以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中指定的售房单位在贷款银行的存款帐户抵押担保。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七条,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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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06日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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