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谁承担被查封财产的费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1 00:20:39 484 人看过

如果被查封财产由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保管,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财产保全除了提供相应的担保外,是要根据保全财产的申请数额收取一定的费用的,而财产保全的费用通常会由败诉方承担,但也和诉讼费用一样,是必须由申请方先行垫付的。

财产保全有什么法律风险

债权人在追收债务过程中,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在诉讼前采取申请财产保全措施,或者在诉讼过程当中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在实践中,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主要有:

(一)超范围申请财产保全,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而引起诉讼。《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保全仅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在实践中,债权人超范围申请财产保全,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对债务人的财产,超范围申请财产保全,损害了债务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对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错误申请财产保全,损害了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二)诉讼前采取保全措施后未在法定期间起诉,导致财产保全解除,甚至引发被申请人以申请人对其造成损失为由要求赔偿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诉讼前的保全措施后,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起诉,逾期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实践中,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诉讼前的财产保全措施,保全债务人的财产后,债务人可能以还款为由,要求债权人不起诉,在人民法院解除财产保全措施后立即转移财产逃债,导致债权人的债权落空;债务人也可能以愿意还款为由与债权人协商,诱使债权人对其不起诉,过后反而以债权人采取诉讼前的财产保全不当对其造成损害为由,起诉债权人赔偿损失。

(三)申请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不当,未能有效控制所保全的财产,致使判决后无法执行。比如,对季节性商品,鲜活、易腐烂变质以及其他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债权人不及时要求债务人处理、保存价款,或者不及时申请人民法院处理、变卖,保存价款。又比如,对异地被保全财产,应该采取异地扣押措施的,而仅采取就地查封措施,致使保全财产失控,被债务人非法转移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1日 16: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保全相关文章
  • 物业查验费该由谁承担
    物业承接查验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建设单位也可以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与物业服务企业约定承担主体与承担方式。在进行物业承接查验前,物业服务企业和建设单位应提前对查验费用达成一致约定,避免因一方拒绝承担查验费用引起不必要的纠纷。一、没有住的房子需要交物业费吗没有住的房子也是需要交物业费的,但有的地区政策法规规定空置的房屋可以减收物业费,具体可以由业主和物业进行沟通,沟通后达成的协议是合法有效的。一、根据相关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二、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
    2023-02-23
    421人看过
  • 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谁来承担
    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应当与用人单位签订委托协议书,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也可以由劳动者持单位介绍信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同时向所在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发现职业禁忌的应及时告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据《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在职业健康检查中,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以下职业健康检查所需的相关资料,并承担检查费用:(一)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其接触人员名册、岗位(或工种)、接触时间;(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等相关资料。
    2023-05-04
    307人看过
  • 无因管理产生的费用由谁承担
    遵从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确立的相关法规,因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合理支出应由受益人承担。所谓无因管理,乃是一项真实而非基于契约的活动,被誉为法定债务产生的诱因之一。当面临无因管理情形时,管理者常常需要投入资金以支持该过程。假若因管理事务遭受经济损失,管理者有权要求受益人提供适当的补偿。这即是我们所说的无因管理并非法律行为,而是真实存在的事实行为,成为法定债务产生的重要源头之一。《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2024-08-19
    324人看过
  • 医生误诊产生的费用由谁承担
    若医生有明显的误诊,那么医生是属于有过错的行为,因误诊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应由医疗机构承担。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的损害是属于医疗机构或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赔偿责任由医疗机构承担。另外,医务人员因未尽到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等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医疗损害赔偿责任医疗损害责任是指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的,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的赔偿责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不属于医疗事故,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关赔偿,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民法典医疗机构免责的情形法律规定有哪些医疗机构免责的情形:(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三)限于当时的
    2023-04-03
    204人看过
  • 被查封的二手房,中介费应由谁支付?
    中介费一般应予退还。一般情况下,房屋买卖居间服务,中介只负责到买卖双方签完合同,是否完成过户并不影响其收取中介费。但在促成买卖双方签订合同的过程中,中介公司必须对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尽到了解、审查的义务,而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信息提供者。中介公司作为专业的房产经纪公司,在提供居间服务时,未对可能直接影响买卖合同目的实现的房产查封作情况,进行充分审查,直接导致已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履行,以属于未适格履行己方义务,应向买方退还收取的中介费。请问二手房过户费谁出二手房交易税费是二手房买卖交易中一笔不小的费用支出,对这笔费用通常是由双方协商来承担,一般是由买方来缴纳。但是按照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1、买方负担的税费是二手房过户登记费、二手房过户契税、还有二手房过户核档费。2、卖方承担的费用是二手房过户土地收益金、二手房过户税费、营业税相关附加、二手房过户个人所得税,还有评估费。3、买卖双方需要均摊的费
    2023-07-08
    235人看过
  • 四川500万财产离婚律师费用由谁承担?
    一、四川500万财产离婚律师费用由谁承担当事人聘请的律师当然是当事人个人自己支付律师费。另外一块则是离婚诉讼费,离婚诉讼费是交给法院的费用,按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原告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二、离婚律师的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目前,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不一。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律师收费起价一般500元到1000元;经济发达地区,如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律师收费相对高一些。如在北京,有的律师二三千元就可以接手一个离婚案件;有的律师起价却能达到一万元;另外,根据案件争议标的额的不同,律师收费也有差异。目前律师收费一般有两种:1、以一个数额起价,再根据超过一定数额的争议财产加收一定费用。
    2023-04-13
    172人看过
  • 根据行政强制法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是由谁承担
    查封、扣押是对行政相对人占有或处分其财产的限制,目的在于防止当事人毁灭证据,保证行政决定能够顺利执行,保证行政相对人金钱、财产给付义务的履行。根据法律规定,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2023-03-21
    63人看过
  • 无人继承财产时被继承人的债务由谁承担?
    在无人继承财产的时候,被继承人的债务由其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来承担;如果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由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来承担。一、债务人去世后债权人是谁向谁讨债1、债务人死亡,可向其配偶追偿。债务人的配偶是否承担债务,要根据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来确定。如果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债务人去世后,债务人的配偶应当承担债务的履行。2、债务人死亡,原则上应从死者遗产中偿还。继承人在继承死者遗产的同时,也负有清偿债务的义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二、共同借款人有一方死亡怎么办?可以向死者的配偶追偿。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
    2023-03-22
    437人看过
  • 财产保全中,谁承担费用
    首先,财产保全除了提供相应的担保外,是要根据保全财产的申请数额收取一定的费用的,而财产保全的费用通常会由败诉方承担,但也和诉讼费用一样,是必须由申请方先行垫付的。其次,保全费用通常由原告(申请人)垫付,但是判决由败诉方承担,如果败诉方是被告,通常也只能通过申请执行索回垫付的费用。房产官司中财产保全的作用是什么财产保全是指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申请执行前,为保证判决的执行或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其处分的保护性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
    2023-07-24
    103人看过
  • 离婚分割财产诉讼费是多少?费用由谁承担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二、离婚财产分割诉讼费谁承担?谁承担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
    2023-03-28
    314人看过
  • 被查封的财产可以抵押担保吗
    一、被查封的财产可以抵押担保吗被依法查封的财产不可以用来抵押。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虽然所有权仍属于财产所有权人,但这些财产处于被强制状态,在被强制期间,非依法律法规规定,任何人不得占有、使用、处分该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二、财产被查封的原因有哪些1、抵押人内部不统一,或其实是某抵押的担保人,引起抵押人对回款担心,从而查封财产;2、抵押人拖延还款,造成财产被查封;3、多个共有人,财产价值不够分,某产权人担心回款进行查
    2024-01-28
    120人看过
  • 行使代位权产生的费用由谁承担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我国《民法典》对此有明确规定,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此处需要注意的是,条文中强调的是“必要费用”,也就是说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超出必要费用范围而支付的其他费用,应当自行负担。这里的必要费用包括,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另外,在债权人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由次债务人承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一、销售伪劣兽药罪既遂会不会判得很重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费用应当由债务人承担,法律规定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导致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无法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二、代位权是指什么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债权人为保全债权,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现有债权的权利。《民法
    2023-03-11
    157人看过
  • CFS费用该由谁来承担
    什么是CFS集装箱货运站(CFS)是指进行集装箱拼箱与拆箱业务的企业或部门,专门处理集装箱拼箱货。集装箱货运站在整个集装箱运输和集装箱多式联运中,发挥了“链接”和“纽带”的作用。集装箱货运站是集装箱运输的产物,集装箱运输的主要特点之一就是船舶在港时间短,这就要求有足够的货源一旦在卸船完毕后,即可装满船开航。集装箱货运站的主要业务就是集、散货物。集装箱货运站的类型集装箱货运站主要可分成三类:1.设置于集装箱码头内的集装箱货运站它主要处理各类拼箱货,进行出口货的拼箱作业和进口货的拆箱作业。货主托运的拼箱货,凡是出口的,均先在码头集装箱货运站集货,在货运站拼箱后,转往出口堆箱场,准备装船;凡是进口的,均于卸船后,运至码头集装箱货运站拆箱,然后向收货人送货,或由收货人提货。一般的集装箱码头,均设有集装箱货运站。2.设置于集装箱码头附近的集装箱货运站这类集装箱货运站设在码头附近,独立设置,不隶属于集
    2023-04-29
    144人看过
  • 大学费用将由谁承担?
    上了大学无经济来源父母给付抚育费。根据及其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父母有义务抚养和教育子女;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在校就读,父母有支付能力的,仍应承担必要的抚养费。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如果成年子女在大学期间没有经济来源,不能独立生活,父母有支付能力,父母仍有义务支付必要的抚养费。抚育费给付期限是怎么样的?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但有两种情况例外。第一,16周年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第二,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尚在校就读的。确无独立生活能力条件的。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
    2023-07-11
    180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全
    词条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保全
    相关咨询
    • 查封扣押的财产必要费用谁承担!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15
      1、如果被查封财产由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保管,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 2、财产保全除了提供相应的担保外,是要根据保全财产的申请数额收取一定的费用的,而财产保全的费用通常会由败诉方承担,但也和诉讼费用一样,是必须由申请方先行垫付的。
    • 财产被行政机关查封后被盗,该责任由谁承担?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12
      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上述规定,行政机关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负有保管的义务。 在对涉案财物没有作出最终决定前,财物的所有权和处分权依然属于当事人,行政机关无权处置,必须保证财物的完好。行政机关在作出查封决定的同时,应当明确交由谁保管看护、妥善保管,但是因为其没有明确指定由
    • 查封被执行人房产拍卖费用由哪方承担?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7
      拍卖成交后,成交款先扣除所欠税款及执行费用(如拍卖费、评估费)后,再进行分配。执行费用最后由被执行人承担。除非法院的判决书里指明由债权人承担。通常也有在执行时,先由债权人垫付的情况。在成交后,是可以向法院要求从成交款里扣回的。
    • 法院分割财产费用由谁承担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2-02
      分割财产的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根据现行《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一审诉讼费用按照以下原则确定。①败诉方的负担。②双方分担。人民法院判决当事人部分胜诉,部分败诉,诉讼费用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责任的大小,确定双方分担的比例。③当事人协议分担。主要适用于调解案件。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④原告负担。原告撤回诉讼的案件
    • 查封费由谁负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4-07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为1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