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后是否存在占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3 09:02:35 117 人看过

一、合同解除后是否存在占用

买卖合同解除后的占用费不一定要给,可以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占用损失费用的支付应该看合同中是否有具体规定,有规定就按照具体费用进行支付。

二、房产买卖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三、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的区别

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的区别具体如下:

适用情形不同。合同终止适用于继续性合同,而合同解除适用于非继续性合同。

法律效力不同。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不能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发生既往消灭的效力,对已履行的合同将产生恢复原状的后果。

合同终止不要求先行通知对方,但合同的解除一般要求通知对方,有明确的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

发生条件不同。法定终止权因合同种类不同而不同,而法定解除权的发生原因一般为不可抗力及债务不履行的各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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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09日 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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