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解除后是否存在占用
买卖合同解除后的占用费不一定要给,可以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占用损失费用的支付应该看合同中是否有具体规定,有规定就按照具体费用进行支付。
二、房产买卖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三、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的区别
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的区别具体如下:
适用情形不同。合同终止适用于继续性合同,而合同解除适用于非继续性合同。
法律效力不同。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不能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发生既往消灭的效力,对已履行的合同将产生恢复原状的后果。
合同终止不要求先行通知对方,但合同的解除一般要求通知对方,有明确的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
发生条件不同。法定终止权因合同种类不同而不同,而法定解除权的发生原因一般为不可抗力及债务不履行的各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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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这主要...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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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合同是否存在解除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01无效合同自始是没有效力,不受法律的保护,对当事人没有约束力,不存在解除问题。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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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合同是否存在解除问题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26无效合同自始是没有效力,不受法律的保护,对当事人没有约束力,不存在解除问题。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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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合同是否存在解除情形?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14无效合同自始是没有效力,不受法律的保护,对当事人没有约束力,不存在解除问题。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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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否存在?福建在线咨询 2021-07-05对于合同解除权而言,其是没有诉讼时效的,而只有除斥期间。当事人必须在规定的除斥期间内行使合同解除权。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 具有如下特点: 1、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 2、除斥期间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身,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 3、除斥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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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是否还有违约责任存在?台湾在线咨询 2021-11-25如因一方违约而解除合同,仍需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