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方行为瑕疵主要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4 18:22:55 408 人看过

征收过程中,征收方总是会用各种手段和方法迷惑大家,以致于很多被征收人搞不清楚到底征收方的行为是真是假、是否可行?因此到最后有人追悔莫及,有人恼羞成怒,甚至可能还引发社会悲剧,所以面临征收,我们需要对征收方的行为有一个整体的判断和警惕,不至于让自己后悔。

今天在明律师与大家分享征收过程中,应当如何分辨征收方的行为瑕疵,为大家日后维权提供参考。

1、规划的目的与要求我们要注意如果需要征收房屋,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的要求。

如果有其他利益性的目的和不利因素掺假是违法的,但这个方面的整体判断具有一定的难度。

2、征收公告发布要求我们要注意征收目的房屋征收决定做出的时候应当及时的向大家公告,公告应当附有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方案,并且大家可以注意一下是否有告知被征收人具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权利的内容。

3、安置补偿方案的制定要求关于安置补偿方案来说,拟定的征收安置补偿方案需要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征求公众的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如果大家不认可的,政府就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4、征收标准规划的要求在征收过程中,具体可以参考查看征收项目是否符合标准规划。

例如说:A.发展改革部门审查项目是否项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B.城乡规划部门审查项目是否符合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C.国土资源部门审查项目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旧城改建、保障性安居工程需要征收的,因审查是否列入上一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这部分需要结合信息公开申请这一环节进行检验。

5、房屋面积测量调查统计结果的要求征收方在对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后,应当向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公布相关情况的。

6、无证房的区别对待如果是没有经过登记的建筑不能以违法建筑一概而论。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如果认定为合法建筑或者是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就应当给予补偿。

7、选择房屋评估机构条件对于房屋评估机构的选择也要注意是被征收人协商选定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来确定。

8、先补偿,后搬迁这一点很重要,大家要注意被征收人是要在收到了相应的补偿后,按照补偿协议的约定在搬迁期限内搬走,一般情况下,只要拿不到补偿我们有权利继续居住。

9、违法逼迁受约束如果在征收过程中,有任何单位和个人采取暴力、威胁或者中断供水、供电、供热、供气或者阻断道路、堆放垃圾等方法强迫被征收人搬家的都属于违法现象,要受到治安管理条例或者刑法的惩治。

10、司法强拆要提防在实际办案过程中,大家总是会问到强拆,在这里给大家解释一下,强拆必须要法院来决定即只有司法强拆符合法律要求,而且很容易就可以避免,所以大家可以不必担心。

司法强拆条件(三个条件必须要同时满足):

A.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即被征收人不维权。

B.被征收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的。

C.征收方必须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简而言之就是:被征收人没有标明到底同意还是不同意消极懈怠,既不采取维权措施也不搬离的就可能会导致强拆。

所以一定要注意自己的维权措施是否恰当。

但时候在某些地区的征收过程中,可能有一些征收机关进行暴力强拆,一旦遇到这种情况必须要及时的报警,并且留下相应的证据以作为自己的后期追究其违法行为的维权依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1日 03: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怎样分辨征收方是否存在行为瑕疵?
    征收过程中,征收方总是会用各种手段和方法迷惑大家,以致于很多被征收人搞不清楚到底征收方的行为是真是假、是否可行?因此到最后有人追悔莫及,有人恼羞成怒,甚至可能还引发社会悲剧,所以面临征收,我们需要对征收方的行为有一个整体的判断和警惕,不至于让自己后悔。今天在明律师与大家分享征收过程中,应当如何分辨征收方的行为瑕疵,为大家日后维权提供参考。1、规划的目的与要求我们要注意如果需要征收房屋,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的要求。如果有其他利益性的目的和不利因素掺假是违法的,但这个方面的整体判断具有一定的难度。2、征收公告发布要求我们要注意征收目的房屋征收决定做出的时候应当及时的向大家公告,公告应当附有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方案,并且大家可以注意一下是否有告知被征收人具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权利的内容。3、安置补偿方案的制定要求关于安置补偿方案来说,拟定的征
    2023-06-25
    454人看过
  • 你真的了解,分辨征收方行为瑕疵的方法吗?
    征收过程中,征收方总是会用各种手段和方法迷惑大家,以致于很多被征收人搞不清楚到底征收方的行为是真是假、是否可行?因此到最后有人追悔莫及,有人恼羞成怒,甚至可能还引发社会悲剧,所以面临征收,我们需要对征收方的行为有一个整体的判断和警惕,不至于让自己后悔。应当如何分辨征收方的行为瑕疵:1、规划的目的与要求我们要注意如果需要征收房屋,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的要求。如果有其他利益性的目的和不利因素掺假是违法的,但这个方面的整体判断具有一定的难度。2、征收公告发布要求我们要注意征收目的房屋征收决定做出的时候应当及时的向大家公告,公告应当附有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方案,并且大家可以注意一下是否有告知被征收人具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权利的内容。3、安置补偿方案的制定要求关于安置补偿方案来说,拟定的征收安置补偿方案需要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征
    2023-06-21
    455人看过
  • 被征收人应当知道的征收常识,这样来分辨征收方的行为瑕疵?
    征收过程中,征收方总是会用各种手段和方法迷惑大家,以致于很多被征收人搞不清楚到底征收方的行为是真是假、是否可行?因此到最后有人追悔莫及,有人恼羞成怒,甚至可能还引发社会悲剧,所以面临征收,我们需要对征收方的行为有一个整体的判断和警惕,不至于让自己后悔。应当如何分辨征收方的行为瑕疵:1、规划的目的与要求我们要注意如果需要征收房屋,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的要求。如果有其他利益性的目的和不利因素掺假是违法的,但这个方面的整体判断具有一定的难度。2、征收公告发布要求我们要注意征收目的房屋征收决定做出的时候应当及时的向大家公告,公告应当附有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方案,并且大家可以注意一下是否有告知被征收人具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权利的内容。3、安置补偿方案的制定要求关于安置补偿方案来说,拟定的征收安置补偿方案需要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征
    2023-04-13
    488人看过
  • 房屋有“瑕疵”业主“被收房”
    未入住的新房却发现门框歪斜、屋顶漏水等问题。位于二环东路附近一家楼盘的业主们要求修缮后再收房。开发商却发出交房通知书,称业主如果1月30日前还没有收房,视同为默认已收房。截至目前,仍有不少业主没有收房。昨天,30余名认为“被收房”的业主找到了开发商讨要说法。户主:自己被“自动收房”据业主称,有的家里天花板漏水严重。有的说门框窗框严重歪斜。有的说推拉门根本就推不动。昨天上午,一位户主向记者展示了2011年1月24日房地产开发商出具的一份《交房通知书》。通知书规定户主们必须在1月30日前收房,逾期则认为“自动接收房屋”。接收房屋后,需要向物业公司缴纳每天10元的保管钥匙的费用。开发商:四方鉴定合格可交房对于这些问题,该楼盘客服经理李学柏解释说,工程已经经过了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四方鉴定,工程主体没有质量问题。户主家出现的问题都是房屋的“瑕疵”。业主收房后,开发商会对这些问题
    2023-06-10
    140人看过
  • 民事诉讼行为瑕疵的情形有哪些
    1、对主体的错误认识造成的瑕疵。例如在起诉时,认为自己具有当事人资格,或者认为对方具有当事人资格,从而在起诉状中写错名字;或者在证据调查时,错误指认证人等等。对此,我国《民事诉讼法》将纠正诉讼行为瑕疵的方式分为当事人自己(撤诉)纠正和法院纠正(告知诉讼法规定,或驳回起诉或指出当事人的错误,限其纠正)。2、当事人对程序事项的无知造成错误,主要是对管辖、期日以及程序上其他事项不甚了解造成延误实施诉讼行为等。3、当事人的代理人与当事人意思沟通不畅造成代理人实施的行为与当事人表示不一致。此时,应该允许当事人纠正代理人的行为,但是,已经造成的损害则根据民事实体法的规定处理。一、民事诉讼行为瑕疵是什么意思所谓诉讼行为瑕疵,是指没有按照程序法的规定实施的诉讼行为。因此可以说,诉讼行为瑕疵是与程序法固定相关的形式意义上的概念。所以,对诉讼行为是否存在瑕疵,人们考察的重点并不是审查行为的内容是否合乎法律规定
    2023-03-18
    494人看过
  • 瑕疵证据补正方式有哪些
    一,瑕疵证据补正方式有哪些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补正证据存在的瑕疵:1、征得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事后认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事后追认的原理类似于刑法上的“被害人承诺”,即侦查机关的违法取证行为因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同意而取得了合法性。证据存在瑕疵,往往意味着取证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权利一定程度的受损,但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对自身权利的受损状态并不介意,反而通过事后追认等方式认可了该证据的有效性,则该瑕疵证据即可据此而“再生”。“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认可”这一方式一般适用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参与的某些程序环节,如在“首次讯问笔录没有记录告知被讯问人诉讼权利内容”情况下,如果得到被讯问人的认可,明确表示在讯问时侦查人员通过不同方式已经完成了告知义务,该瑕疵证据即可得到补正。2、修正错误。所谓“修正错误”,主要适用于那些在笔录上遗漏重要内容或者遗漏有关人员签名的情形,如讯问人没有签名、笔录填
    2023-11-16
    114人看过
  • 票据行为存在瑕疵
    票据权利瑕疵的四种情况包括伪造、变造、更改和涂销。伪造是指假冒他人的名义为票据行为,其后果是伪造人不负票据责任,被伪造人不负票据责任,但不影响在票据上真正签章人票据责任的承担。伪造人还需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不影响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变造是指对票据上的其他记载事项进行修改,如果有变动权限,变动就是更改;如果没有变动权限,变动就是变造。变造的后果是,在变造之前签章的人对原记载事项负责,在变造之后签章的人对变造之后的记载事项负责,不能辨别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前或者之后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
    2024-01-05
    490人看过
  • 公司瑕疵出资的3种形态主要有哪些?
    一、公司瑕疵出资的3种形态主要有哪些?1.虚假出资:公司股东完全没有履行出资义务,公司并没有取得股东出资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权能等。2.未足额出资: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实践中。公司股东首次出资额不足20%,或两年内没有缴纳剩余的80%,这就构成股东未足额出资。3.虚增出资资产价值:股东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时,其评估价额高于其本身价额的情形。二、瑕疵出资的主要形式1.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以货币之外的实物出资,尤其是土地房屋或其它办理产权过户的实物,股东没办理过户手续或没有交付实物。2.约定是以货币出资,但股东要求以实物出资。3.约定是以特定物出
    2023-08-19
    271人看过
  • 出资瑕疵的主要形式
    土地使用权
    1、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以货币之外的实物出资,尤其是土地房屋或其它办理产权过户的实物,股东没办理过户手续或没有交付实物。2、约定是以货币出资,但股东要求以实物出资。3、约定是以特定物出资如土地使用权、房产等,但股东要求替代出资。4、作为出资的实物或其他非货币财产的价格明显不足。《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这一条的内涵是很广,扩大了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范围,但也可能会出现更多、更新的出资瑕疵表现形式。抽逃出资是对公司财产的一种侵犯,与出资瑕疵在性质上有所不同,本文所涉及的出资瑕疵不包括抽逃出资的情况。股权出资是股东的义务,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不安全履行上述义务的就是需要追究有关法律责任的,特别在未履行出资中还存在诈骗或者欺诈的行为的,造成了公司的严重经
    2023-06-20
    311人看过
  • 瑕疵股权有哪些表现
    土地使用权
    瑕疵股权的表现形式是什么股权瑕疵的主要表现形式是未按约定缴纳出资,《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以货币或者实物、知识产权出资,土地使用权和其他可以货币计价并依法转让的非货币性财产”。这一规定扩大了出资范围,瑕疵出资的形式也将多样化,在司法实践中,瑕疵股权的主要形式有:1.公司成立时,股东未按协议、章程约定缴纳出资。但在公司章程和工商登记中已确认为股东,在改革开放初期更为突出,股东的出资额未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缴足。在实际操作中,初始出资额不足20%或者未缴足剩余资本的,导致股东出资不完全但实物或其他非货币性财产的价值明显低于公司章程或协议规定的价格,实际出资未交付根据协议和公司章程,出资应以货币出资,但应以实物出资,与实际协议不同
    2023-05-07
    243人看过
  • 瑕疵证据通常有哪些
    瑕疵证据是指不符合法定程序所收集的,在取证程序上存有瑕疵的物证、书证,也包括在取证程序上存有瑕疵的证人证言、讯问笔录等言词证据。对于瑕疵证据的处理,应贯彻“先补救后排除”的原则,主要是采用补正、合理解释等方式,使其具有形式上的完整性和合法性,对于不能补救的,也应当予以排除。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六十六条规定,补正是指对取证程序上的非实质性瑕疵进行补救,合理解释是指对取证程序的瑕疵作出符合常理及逻辑的解释。一、瑕疵证据如何界定?证据作为在刑事诉讼活动中证明案件情况的客观事实必须具备三个基本属性: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广义的瑕疵证据是指事实本身在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三方面中的某一或某几个方面存在瑕疵缺陷,也就是说证据或者在内容上存在缺陷、或者在表现形式上存在缺陷、或者在收集程序等方面存在违法情形。狭义的瑕疵证据是指具备了客观性、关联性但在合法性要件方面存在瑕疵的证据。具体
    2023-03-19
    398人看过
  • 行政征收的行为方式有哪些
    查账征收、查定征收、查验征收、定期定额征收以及代征、代扣、代缴等。无论采取何种征收方式,都必须使用书面形式。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四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第四十四条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的;(三)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六条人民法院
    2023-06-13
    231人看过
  • 瑕疵公司指的是哪些方面
    由于各国有关公司设立要件规定不同,因而各国瑕疵公司的具体瑕疵表现亦存在着差异,但总体而言,可归纳为以下三方面:1、股东瑕疵。这主要表现为股东人数瑕疵以及股东资格瑕疵。就股东人数瑕疵而言,既有低于股东最低人数的瑕疵,亦有高于股东最高人数的瑕疵。尽管世界范围内已普遍允许一人公司的设立与存续,即便如此,亦有可能因为一人股东的虚拟而使得该公司的股东低于一人股东人数的法定要求,更不用说,有些国家对其公司股东的最低人数仍然有着更高的要求。2、资本瑕疵。这一方面的瑕疵表现受资本模式的影响较大。在实收资本模式或者折衷资本模式下,由于普遍要求公司设立时的最低资本额以及全部或部分比例的实缴资本到位,有时还要求相应的部门以及人员对出资的真实进行验资,从而使得此类资本模式下因资本瑕疵所引发的瑕疵公司情形较为普遍。而授权资本模式下,由于公司设立很少有最低资本额的法定要求,更不存在应缴资本比例以及验资等法定要求,故公
    2023-06-12
    185人看过
  • 合同履行后发现有瑕疵怎么办?合同瑕疵履行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在债务人瑕疵履行时,由于债务人不完全履行债务的表现多种多样,有些瑕疵是无法补正的,而有些瑕疵则可以通过债务人的补正行为变为适当履行。比如,当标的物为种类物时,就可以通过更换的方法补正。由于存在的瑕疵能否补正的不同,导致瑕疵履行的法律后果也有所不同。1、履行上的瑕疵能够补正当债务人履行上的瑕疵能够补正时,其法律后果为:债权人有权拒绝接受有瑕疵的履行,并要求债务人补正。此时,债权人不负受领迟延的责任。因补正标的物导致债务人迟延履行的,债务人应负迟延履行的责任。如果因债务人补正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债务人应负责赔偿。当债务人交付的标的物质量或提供的劳务不符合约定时,债权人有权依据情况要求债务人减少价款或者报酬。标的物虽能补正,但补正对债权人已无利益的,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请求损害赔偿。因标的物的主物不符合合同约定解除合同时,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从物。但因标的物的从物不符合合同约定而被解除的,解除的
    2023-03-07
    174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合同瑕疵履行主要有哪些后果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13
      由于存在的瑕疵能否补正的不同,导致瑕疵履行的法律后果也有所不同。 1、履行上的瑕疵能够补正 当债务人履行上的瑕疵能够补正时,其法律后果为: 债权人有权拒绝接受有瑕疵的履行,并要求债务人补正。此时,债权人不负受领迟延的责任。因补正标的物导致债务人迟延履行的,债务人应负迟延履行的责任。如果因债务人补正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债务人应负责赔偿。 当债务人交付的标的物质量或提供的劳务不符合约定时,债权人有权依
    • 主体有瑕疵的企业有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1-10
      1、公司设立的主观缺陷是指发起人或股东个人设立行为中存在的缺陷,主要是指发起人或股东自身的原因或意思表示缺陷。比如发起人或股东没有行为能力或者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发起人或股东的意思表示不真实;发起人或股东明知其行为会侵犯债权人利益的设立意思表示等。2、公司设立客观缺陷是指设立行为本身的缺陷,主要表现为违反法定条件和程序或其他强制性法律法规。比如设定目的违法或者违反公序良俗;发起人或者股东不足法定人
    • 民事诉讼行为中的瑕疵有哪些情形
      四川在线咨询 2021-08-13
      1、对主体的错误认识造成的瑕疵。例如在起诉时,认为自己具有当事人资格,或者认为对方具有当事人资格,从而在起诉状中写错名字;或者在证据调查时,错误指认证人等等。对此,我国《民事诉讼法》将纠正诉讼行为瑕疵的方式分为当事人自己(撤诉)纠正和法院纠正(告知诉讼法规定,或驳回起诉或指出当事人的错误,限其纠正)。 2、当事人对程序事项的无知造成错误,主要是对管辖、期日以及程序上其他事项不甚了解造成延误实施诉讼
    • 赠与财产有瑕疵属于瑕疵一方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8-03
      一般赠与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需要承担责任。但如果存在下列两种情况的,则赠与人需要对赠与物的瑕疵承担责任: 一、赠与人故意不告知受赠人赠与财产存在瑕疵导致受赠人受到损失的,或者赠与人对于赠与财产作出保证,保证其没有瑕疵导致受赠人受到损失的。 二、赠与是附义务的。此时赠与人需要在受赠人所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 出资瑕疵涉及哪些方面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4-11-27
      在公司设立过程中,股东的出资行为是常见的问题。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有一些财产是不允许作为出资的,例如土地房屋或其他办理产权过户的实物,股东必须办理过户手续或交付实物。如果股东要求以实物出资,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或未交付实物,就构成了股东未足额出资。此外,如果股东以特定物出资,如土地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