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伤残的前提和评定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7 23:20:31 441 人看过

工伤认定的前提条件如下:一是事实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工伤认定的前提,工伤认定是以工伤事故发生时在劳动关系为依据,用人单位有义务证明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包括:(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员工工资支付花名册)和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明;(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聘登记表、登记表等招聘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工人的证言等。二、符合被认定为工伤并视为工伤标准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而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职业病;(5)外出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或事故下落不明;(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的伤害;(七)法律、行政法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争、公负伤致残,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

伤残评定是全国统一的标准吗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标准全国是统一的。但是赔偿标准仍然在省与省之间存在差异,且根据统计局公布的数据呈现每年递增的规律,另外还是要区分城镇和农村户籍性质、受伤人员的年龄等。

伤残鉴定如何鉴定

1、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

2、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初次鉴定,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4、补充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不属《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相关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情况,并退回委托书。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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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1日 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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