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买赠方式的商品销售的会计是如何进行处理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1 10:05:54 289 人看过

在这种方式下,赠品是否要缴纳增值税呢?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征收增值税。而商家赠物是以顾客“买”为条件,顾客必须先承担购物的义务,然后才享有获取赠品的权利。所以,购物赠物行为实质上是一种要约行为,商家赠送的物品成为合同约定的销售商品,商家有义务按照合同给付赠送的商品,而不属于无偿赠送。

在会计上如果赠送的商品属于企业经营范围内的商品,应按分摊确认收入,确认增值税的销项税额。当赠送的商品不属于企业经营范围内的商品时,则不确认收入,商品账面价值计入销售费用,同时确认增值税的销项税额。

在分摊时对于销售时买赠均属于本企业主营范围内的商品,应当按照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如在百货商场买西装赠领带,在通讯营业厅充话费赠手机等。如果赠品不属于本企业营业范围内的商品,而是企业为促销而外购的,则应当按照收到的价款确认销售主要商品的收入。赠品不确认收入,按赠品的购入成本结转当期销售费用。比如电器卖场“买电器送饮料”的销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1日 23: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要约相关文章
  • 商品房销售的计价方式分为哪几种?
    商品房销售计价方式有三种:按套(单元)计价、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和按建筑面积计价。三种计价方式各有各的优点,但不存在完美的计价方式,它们各自的缺陷也是明显的。就按套计价而言,其特点是计算简单、直观、便捷,使当事人双方易于结算房价款;其缺点则是房价款与面积数没有直接关系,难以解决房屋面积缩水问题。而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其优点是概念内涵明确,独立性强,测量简便容易;但是由于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房价款与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没有直接关系,购房者对于这部分的面积差异很难主张权利。而按建筑面积计价的优点则是能保证商品房销售面积的完整性,可是在这种计价方式中,虽然套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之和(即商品房的销售面积)是固定的,但二者的比例却是可变的,如果开发商在保持房屋建筑面积不变的情况下通过虚增共有建筑面积来减少套内建筑面积,买房人就很难保障自己的权益了。在目前的立法状况下,不同的计价方式会对商品房
    2023-06-10
    274人看过
  • 销售二手物品的税收及会计该如何处理
    一、税收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同时,《细则》规定,《条例》中所称“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本细则第八条所称其他个人使用过的物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营业税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4]第026号文件,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单位或个人经营者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游艇、摩托车和应征消费税的汽车,无论销售者是否属一般纳税人,一律按简易办法依照6%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并且不得开具专用发票;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属于货物的固定资产,暂免征收增值税。这样,《细则》规定的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只适用于其他个人的规定,扩大到可以适用于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问题解答(之一)》(国税函发[1995]288号通知印发,以下简称《解答》)规定:《通知》中所称“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属于货物的固定
    2023-12-04
    305人看过
  • 如何进行债务重组,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方式
    一、如何进行公司债务重组1.以非现金(包括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下同)资产清偿全部或部分债务。2.修改负债条件清偿全部或部分债务。包括延长还款期限、降低利率、免去应付未付的、减少本金等。3.债务人通过发行权益性证券清偿全部或部分债务。但是,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用于清偿全部或部分债务,在法律上有一定的限制。例如,按照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发行新股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只有在满足《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后才能发行新股。4.以以上三种形式组合的方式清偿全部或部分债务。二、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一)、以现金清偿债务以现金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在满足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重组债务,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上与实际支付现金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现金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支出)。债权人已对债权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该差额冲减减值准备,冲
    2023-02-28
    288人看过
  • 销售过期食品的应该如何进行处罚
    一、对于销售过期食品的应该如何进行处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四)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
    2023-08-10
    259人看过
  • 销售返利的税务处理如何进行
    销售返利与一般的商业折扣相比,主要存在以下几点区别:(1)一般的商业折扣既可以发生在销售前,也可以发生在销售后,但销售返利的承诺发生在销售前,但实际兑现发生在销售后。(2)一般的商业折扣是针对单笔销售业务的,发出货物时有可能收到货款,也有可能没有收到货款,而销售返利是针对年度累计销售数量或金额的,发出货物时必须收到货款。(3)两者虽然在销售前都具有明确的金额和比例,但一般的商业折扣在购买时均能享受,而销售返利采取的是超额累进的奖励办法,如果销售数量或金额达不到最低数额则不能享受,即使超过最低数额,也要根据实际销售数量或金额进行计算,在销售前只能合理预计,不能准确计算。案例某饮料公司的正常批发价为117元/箱(含税),全年购买数量在10万箱的商业企业可享受销售返利,其中,10万—15万箱享受0.1%,15万—20万箱的部分享受0.15%,B企业全年购买18万箱。饮料公司的相关会计处理:(1)
    2022-12-12
    321人看过
  • 附赠式有奖销售行为的特征有哪些
    一般来说,附赠式有奖销售具有以下特征:(一)附赠的主体是经营者与消费者提供赠品的是经营者,接受赠品的为与其交易的消费者。虽然有学者认为,根据交易对方的性质的不同,附赠包括经营者之间的附赠和经营者向消费者的附赠。但是根据《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八条的规定:经营者在商品交易中不得向对方单位或者其个人附赠现金或者物品。但按照商业惯例赠送小额广告礼品的除外。违反前款规定的,视为商业贿赂行为。可见,经营者之间的附赠已经被法律明确规定视为商业贿赂行为,因此本文讨论的附赠行为仅指经营者向消费者的附赠。具体就商场“满就送”活动而言,附赠的主体双方就是商场和购买商场货品的消费者,只要消费者消费到达指定的数额就能获赠一定数量的购物券。附赠的赠品是向不特定的所有的消费者提供的。只要与其交易,就提供赠品,而且是一种一视同仁而不是厚此薄彼的提供。这是附赠式有奖销售区别于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重要的特征。如果商
    2023-06-18
    162人看过
  • 赠送礼品的会计处理
    法律综合知识
    笔者结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就企业赠送礼品会计与税收处理异同点作一些分析,以帮助企业单位规避税收风险。赠送礼品的会计处理赠送礼品在企业经营活动中属于非现金资产,按其来源可分为自制、外购、受赠等情况,礼品获利者既有单位也有个人,取得手段既有有偿取得也有无偿取得,取得方式主要包括折扣折让、赠品、抽奖、买一赠一等,有条件地向顾客赠送消费券、物品和服务等。对某一企业而言,有可能对外赠送礼品,也有可能接受外单位赠品。《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五章第二十七条明确:损失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对外赠送礼品虽引起企业的库存商品等资产流出事项,但并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中销售收入确认的五个条件,企业不会因为赠送礼品而增加现金流量,也不会
    2023-01-25
    147人看过
  • 什么是附加不合理条件的商品销售行为?
    附加不合理条件的商品销售行为的典型方式是搭售商品。搭售商品,是指卖主在销售一种商品的同时,强行要求买主同时购买另一种商品的违背购买者意愿的行为。搭售商品,是商品销售中一种不合理的强制性附加条件。商品销售中的不合理附加条件的共同特征是:附加的强制性。即违背购买者意愿,而购买者不接受不行。附加的显失公平。即为了满足销售者单方面的条件却不顾虑购买者的需要,可能购买者完全不需要,甚至会从此带来损害。附加不合理条件的商品销售行为的核心问题是违背购买者的意愿而违反了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守的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同时,附加不合理条件的商品销售行为助长伪劣商品的泛滥,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从而影响社会经济秩序
    2023-06-07
    144人看过
  • 视同销售的税务会计如何处理
    一般来说,对货物征收增值税应以货物所有权的有偿转让为前提,但是下列8种行为在实际经济生活中经常出现,为了便于税源的控制,防止税款流失,保持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完整、连续,平衡自制货物与外购货物的税收负担。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对下列行为视同销售处理,纳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视同销售应税货物,征收增值税,计算收入,计交所得税。(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2)销售代销货物。(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在同一县(市)的除外。(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一、视同销售业务的分类1、不得在税前扣除的
    2023-06-12
    263人看过
  • 零售商促销活动的会计处理
    一、零售商促销活动的会计处理1、买赠销售。(1)赠品为厂家提供,赠品不记库存,随商品同出同进即可。(2)赠品为厂家提供,活动期满,商家将赠品按一般商品出售,此时应按出售收入记入:“主营业务收入”,但是该收入不用结转成本,因为当初没记库存。(3)赠品为商家提供,具体是对赠送商品以成本加增值税金借记“营业费用”,贷记“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例1、某超市为促销,2006年1月推出了樱花牌花生油买一赠一的销售方式,即购买一大壶(5L)花生油赠送同品牌一小瓶(500g)花生油,花生油的进价是4元/500g,销售价是7.02元/500g,2006年1月5日当天共销售花生油100壶,某百货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对于正价销售商品按照正常销售商品处理,具体会计分录略。对于赠品,会计处理如下:借:营业费用502贷:库存商品4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2[7.02
    2023-06-01
    466人看过
  • 两种不同代销方式下的会计如何处理
    一、视同买断方式即由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协议,委托方按协议价格收取委托代销商品的货款,实际售价可由受托方自定,实际售价与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的销售方式。由于这种销售本质上仍是代销,委托方将商品交付给受托方时,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并未转移给受托方。因此,委托方在交付商品时不确认收入,受托方也不作为购进商品处理。受托方将商品销售后,应按实际售价确认为销售收入,并向委托方开具代销清单。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进,再确认收入。【例】甲公司委托乙公司销售A商品1000件,每件转让协议价100元,该商品成本为80元/件,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开来的代销清单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售价100,000元,增值税额17,000元。乙公司实际销售时按每件150元的价格出售,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上注明:150,000元,增值税额为25,500元。1、委托方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1)委托
    2023-04-27
    247人看过
  • 2024销售无执行标准的商品如何处罚
    一、销售无执行标准的商品如何处罚生产商品的时候有质量标准而没有执行该标准的,商品可以认定为存在缺陷,购买者如果因此受到损失的,可以要求销售者进行赔偿,如果是生产者原因的,销售者可向生产者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四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第四十六条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二、产品质
    2023-11-28
    487人看过
  • 如何进行预售商品房的再转让
    一、怎样进行预售商品房的再转让预售商品房的再转让应满足一定的条件、并履行必要的程序:1、预购方已经办妥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在转让预售房屋时,该预售合同在有效期内,这是预售商品房再转让的前提条件。2、预购方已向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交付购房价款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的商品房预售款。3、预购方与受让方必须签订转让合同,载明转让的预售合同编号、转让原因、金额、面积、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转让合同需经开发企业认可并签字盖章。4、转让双方必须持预售契约、转让合同及有关证件到销售登记的交易管理部门申办预售转让登记,履行登记备案手续。5、预购方和受让方依法向税务部门缴纳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税费。二、怎么将预售商品房再转让我国现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5条对预售商品房再转让既未予以明确允许,但也未明令禁止,而是授权国务院作出具体规定。在建设部发布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中也没有禁止炒楼花。另外
    2023-06-02
    413人看过
  • 对外捐赠款项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根据新会计准则:利润总额=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或减变动损失)+投资收益(或减投资损失)+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而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捐赠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但要同时具备3个条件,一是公益性,二是企业有实现的利润,三是要在一定的比例内。如果企业发生了经营亏损,其捐赠的支出,是不能扣除的。所得税:捐赠支出可税前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根据新会计准则:利润总额=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或减变动损失)
    2023-06-01
    139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要约
    词条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意思表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构成一个要约,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二是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并表明经对方... 更多>

    #要约
    相关咨询
    • 什么是附赠式有奖销售?附赠式有奖销售是什么意思?如何进行处理?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08
      附赠式有奖销售就是依附于或者随附于销售行为的赠与行为,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附带性地向消费者提供物品、金钱或其他经济上利益的行为。它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免费样品、随物赠送、加量不加价、回邮赠送等。它是经营者为了有效地刺激消费者完成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行为而采取的一种市场营销手段。 经营者对购买指定商品或者达到一定金额的所有购买者予以奖励,属于附赠式有奖销售;凡以抽签、摇号等带有偶然性的方法决
    • 如何理解商品房销售面积的计算方式?购买商品房的面积是公摊面积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2-10
      商品房销售面积有三种计算方式,分别是按套、按建筑面积和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一般来说,按套内面积计价的方法并不常见,大多都是按住宅面积外围线来计算,也就是按照建筑面积计算。商品房的销售面积是套内销售面积和分摊的公用面积之和,除了套内使用面积之外,公摊面积也是消费者购买商品房面积的一部分。当然,最有用的还是套内面积,因为这种面积才是购房者居住时候能真切感受到的,与居住密切相关。消费者在购房的时候要注意
    • “买一赠一”附赠的商品有质量问题应如何处理?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08
      “买一赠一”中的赠与,透过现象的本质,我们可以发现不是无偿的,而是附义务的或是有条件的:即购买价值更大的商品。因而接受的赠与品仍然是通过有价交换而取得的,只不过消费者不必直接就该商品的价格负担付款义务,付款义务已经转移到赠与前提条件的商品买卖中了。因此,“买一赠一”中的赠与不是无偿的,而是附义务的,该赠与品若有质量问题,赠与人应当在其义务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也就是说,出卖人应在赠品的价值内负赔偿
    • 接受赠与商品的会计处理方法?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9-02
      接受赠与商品的会计分录:借:库存商品贷:营业外收入 (一)营业外收入的核算内容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利得。特别注意: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政府补助、盘盈利得、捐赠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等。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包括:固定资产处置利得和无形资产出售利得。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
    • 进口检测不合格的商品如何处理出口销售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4-11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经检验,涉及人身财产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责令当事人销毁,或者出具退货处理通知单并书面告知海关,海关凭退货处理通知单办理退运手续;其他项目不合格的,可以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技术处理,经重新检验合格的,方可销售或者使用。当事人申请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证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及时出证。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