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促进____市社会信息化的发展,更好地满足广大用户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和中国公众多媒体信息网(163、169)的需求,乙方愿意承担“网吧”业务的经营和服务。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签定本协议。
第一条经营范围
1、乙方的“网吧”业务经营范围只限于提供用户使用计算机开展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业务或公众多媒体信息业务。
2、乙方向甲方申请电话上网帐号______个,用于网吧正常经营。上网费用采用包月制,普通电话每线每月____元,ISDN每线每月_____元包月。费用从指定电话_______上收取,并按时交纳费用,若超过电话交费规定时间未交费用,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按规定停机,追缴电话费。
第二条双方责任
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应负如下责任: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经营网络所需的网络端口(地址)。
2、甲方对乙方的信息安全和经营行为负有监督检查的责任。
3、乙方必须遵守国家信息安全和江苏施?网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4、乙方必须在营业场所的的醒目位置,悬挂《江苏省公共信息网络信息服务场所安全合格证》、工商营业执照,张贴“网吧用户上网须知”、各种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
5、乙方应对上网用户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上网起始终止时间进行登记。
6、乙方营业场所的改变应报甲方备案。
7、乙方经营期满后若不再继续经营,必须到公安部门和工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乙方不得将“网吧”经营权出卖或出租、转让(包括变相转让)他人。
第三条违约责任
协议生效后,双方必须遵守。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第四条其他
1、若乙方因违反国家规定等,其“网吧”经营资格被取消,本协议中止,责任由乙方承担。
2.本协议在乙方的“网吧”经营申请经公安部门审核批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后方可正式营业。
3、本协议有效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4、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2份,双方各持1份。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签字签字
盖章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
网吧守法经营保证书样本
72人看过
-
网吧经营股权抵押转让协议的格式是怎样的?
245人看过
-
【网吧零点断网】两会提案:经营性网吧应实行
470人看过
-
无照经营网吧如何处罚
469人看过
-
星宇网吧转让协议
109人看过
-
网吧维修服务协议
213人看过
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 更多>
-
怎么写协议书合伙开网吧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3建议您委托律师起草协议,如有需要,可以马上拨打我们头像下面的联系方式详细说明案件情况,让我们直接为您解答,以便尽快为您制定更详细更合理更高效的方案。
-
网吧变更法人协议书(法律文书)上海在线咨询 2023-07-28但对于网吧法人变更协议书是变更登记还是注销登记,法律没有规定。一般来讲,变更登记有利于投资人,注销登记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为了平衡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利益,如果适用变更登记程序,就应当在转让协议中明确规定由谁对转让前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如果转让协议中没有规定企业原债务由谁承担,就不能适用变更登记程序,而应当适用注销登记程序和新设立登记程序。
-
黑网吧经营罚款多少浙江在线咨询 2022-01-31黑网吧,通常指未依法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的营业场所。对黑网吧,工商、公安等部门可依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27条的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取缔,查封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场所。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对无照经营网吧的,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在1万元以上;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在
-
黑网吧经营处罚标准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14“黑网吧”属于未办理证照,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擅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或者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取缔,查封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场所,扣押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
-
网吧经营条例分哪几条?甘肃在线咨询 2022-04-10通俗地说就是没有申报经国家相关部门同意偷偷设立的网吧。没营业执照、不依法纳税的。经营网吧要遵守以下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国际联网管理办法》、《中国公众多媒体通信管理办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和国家相应管理机构其他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