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失业保险金标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29 16:01:36 316 人看过

哈尔滨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

从6月30日召开的哈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7月1日起,哈市将推出失业保险新政策。

据悉,哈市将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自7月1日起,市区失业保险金由400元调整为588元,调整幅度为47%;县(市)由265元调整为370元,调整幅度为40%。市和县调标幅度均为历年之最,将全面提升哈市失业保险待遇水平。

同时,为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对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的医疗待遇政策进行调整,即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医疗保险,其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费,从而减轻失业人员个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负担,提高其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4日 20: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失业保险相关文章
  • 哈尔滨单位办理失业保险参保材料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材料到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登记:(1)单位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者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3)开户行帐号、参加失业保险职工名册。(4)失业保险参保登记表。
    2023-12-10
    190人看过
  • 哈尔滨失业保险停止领取的情况
    《哈尔滨市失业保险办法(2007年)规定第四十九条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六)无正当理由失业后六个月内不接受劳动保障部门免费职业培训,或者连续两次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工作的;(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3-05-29
    399人看过
  • 哈尔滨失业保险不可参保单位和人员
    按照《失业保险条例,哪些单位和个人可以不参加失业保险(1)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不参加失业保险。(2)参照国家机关管理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参加失业保险。(3)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可以不参加失业保险。(4)企事业单位雇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参加失业保险,但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2023-12-10
    61人看过
  • 哈尔滨:全体劳动者都享受失业保险
    记者从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新《哈尔滨市失业保险办法》从今天(5月15日)起开始实施。据悉,新《办法》扩大了失业保险覆盖范围,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失业保险体系。灵活就业人员纳入覆盖范围新《办法》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和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可参加失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失业后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据市劳动部门有关人士介绍,与原《办法》相比,新《办法》将失业保险覆盖范围扩大到全体城镇劳动者,明确了失业人员的定义: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要求就业而未能就业,并已参加失业保险的人员。强调了失业人员必须有就业愿望,突出了失业保险保障生活和促进就业的双重作用,将失业保险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更加明确的区分开。农民工和城镇职工待遇相同据介绍,原《办法》规定,农民工参加失业保险自己不承担1%的失业保险费,仅由用人单位按照上年度缴费工资总额的2%为农民工缴纳失业保险,农民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
    2023-06-09
    409人看过
  • 哈尔滨失业保险用人单位罚款情况
    《哈尔滨市失业保险办法(2007年)规定第五十三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变造失业保险登记证或者缴费证明的;(二)隐瞒事实真相,谎报、瞒报、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三)拒绝提供与缴费有关的用人情况、工资表、财务报表等资料的;(四)拒绝执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下达的监督检查询问书或者限期改正指令书的。
    2023-05-30
    238人看过
  • 哈尔滨市失业保险覆盖范围有哪些
    我市失业保险参保范围是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标准为:个人缴纳本人月平均工资的1%,单位缴纳职工月工资总额的2%。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2023-12-01
    69人看过
  • 在哈尔滨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哈尔滨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是什么?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一)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二)劳动合同期满,未续定劳动合同或者未被其他单位录用的;(三)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四)按照规定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失业前所在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可领取2个月失业保险金,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1998年7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年限视同缴费时间,与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后的缴费时间合并计
    2023-05-05
    232人看过
  • 哈尔滨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标准
    哈尔滨生育保险医疗费支付标准根据哈尔滨《关于调整哈尔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的通知(2007年)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实行最高支付限额制,最高支付限额按照医疗机构等级确定;不足最高支付限额的,按照实际费用支付。最高支付限额为:(一)生育1、产前检查280元;2、自然生产。三级医疗机构1300元,二级医疗机构1100元,一级医疗机构1000元;3、助娩产。三级医疗机构1800元,二级医疗机构1500元,一级医疗机构1200元;4、剖宫产。三级医疗机构3200元,二级医疗机构2500元,一级医疗机构2000元;5、多胎生育的每多生一胎在相应标准基础上增加300元。(二)计划生育1、放置宫内节育器。三级医疗机构150元,二级医疗机构130元,一级医疗机构110元;2、取出宫内节育器。三级医疗机构180元,二级医疗机构160元,一级医疗机构140元;3、皮下埋植剂放置(取出)术1
    2023-05-29
    355人看过
  • 哈尔滨领取死亡人员失业保险的规定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因违法犯罪导致死亡的除外),其家属凭失业人员死亡证明等有关材料,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领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补助金按本市在职职工因病死亡丧葬补助金标准执行。有供养配偶、直系亲属的,按照以下标准发给一次性抚恤金:(一)供养1人的,为死者生前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二)供养2人的,为死者生前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三)供养3人及其以上的,为死者生前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死亡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可由其家属一并领取。
    2023-05-10
    119人看过
  • 哈尔滨养老金现行标准问答
    问:养老金现行标准是多少答:1、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55元(现行标准);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领取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资金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养老保险][养老保险]
    2023-12-08
    280人看过
  • 哈尔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依据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计算:1、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每满1年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2、累计缴费5年不足10年的,第5年领取1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自第6年起计算,每满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3、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第10年领取20个月的失业保险金,自第11年起计算,每满1年增加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最长不超过24个月。
    2023-12-12
    436人看过
  • 哈尔滨生育保险生育津贴计算标准
    报销基数以哈尔滨市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一)生育:1、正常产90天;2、非正常产、多胞胎生育105天;3、晚育120天;4、高龄、高危晚育180天。(二)计划生育:1、12周(不含12周)以内的人工流产15天;2、12周至28周(不含28周)的引产(钳刮)30天;3、28周以上引产40天。
    2023-12-10
    465人看过
  • 2023年哈尔滨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
    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中重要的内容之一,但在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市民也是比较关注的。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呢?很多市民对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不是很了解,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哈尔滨失业保险缴费基数1.申报工资额低于月社会平均工资60%的参保人员,7月起失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为月社会平均工资的60%即2577.55元,同时补收4月至6月差额部分费用。2.申报工资额高于月社会平均工资60%的参保人员,7月起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为实际工资额,同时补收4月至6月差额部分费用。3.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纳失业保险的参保人员,7月起缴费基数为2577.55元。4.未参加度工资申报的参保单位,7月起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为上月缴费基数的110%,同时补收4月至6月差额部分费用。哈尔滨失业保险办理流程1、参保单位到道里区友谊路423号六楼办公大厅1-5号窗口拷贝单位参保报盘软件,同时领取并按要求填写《失业保险参保登记表
    2023-05-31
    61人看过
  • 哈尔滨《失业保险条例》主要内容是什么
    国务院令第258号(1998年12月26日国务院第11次常务会议通过,1999年1月22日国务院令第258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失业人员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本条所称城镇企业,是指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城镇企业。第三条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失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失业保险工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具体承办失业保险工作。第四条失业保险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缴。第二章失业保险基金第五条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一)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
    2023-05-05
    487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并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失业保险基金除用于支付失业保险金以外,还要将部分资金用于... 更多>

    #失业保险
    相关咨询
    • 哈尔滨市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
      湖北在线咨询 2021-04-08
      该费用针对非住宅类房屋运营性房屋进行补偿,因为属个案,补偿标准不能统一,一般是有征收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 哈尔滨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19
      享受失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另外,相关失业登记手续需要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天内办理有效。按照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失业前所在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可领取2个月失业保险金,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目前,哈尔滨
    • 哈尔滨市2018年医疗保险最低标准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10
      单位交费率通常为工人薪水总额的6%左右。用人单位交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兼顾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为30%左右。个人交费率通常为本人薪水收入的2%。个人跨兼顾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关系随本人转移,交费年限累计计量。参保人员必须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组织就医、购药或定点零售药店买下药品。在看病就医经过中所发生的医疗花费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事项、
    • 哈尔滨医保缴费标准表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6-04
      (1)基本医疗保险在职职工两个征缴标准:一是按照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9。5%比例缴费,用人单位和个人分别按7。5%和2%比例缴纳(以个人身份参保的,由个人缴纳9。5%),建立个人账户;二是用人单位或个人按5%比例缴费,只享受住院医疗待遇,不建立个人账户。退休人员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2)大额医疗救助金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分别按每人每月2。5元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由个人承担,每人每月缴纳5元。大
    • 哈尔滨养老保险如何交,标准是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29
      2017哈尔滨农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参保人群: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