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劳动厅甘劳发[1996]157号各地、州、市劳动(劳动人事)处(局),省级有关厅、局、公司:根据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转移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7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转移问题通知如下:一、职工在省
甘肃省劳动厅甘劳发[1996]157号
各地、州、市劳动(劳动人事)处(局),省级有关厅、局、公司:
根据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转移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7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转移问题通知如下:
一、职工在省统筹范围内调转时,只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养老保险基金不转移。
二、职工跨省(包括国务院批准实行行业统筹的部门)调转时,应办理养老保险基金和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
基金转移额为个人帐户中累计个人缴费部分(本息之和),计算公式是:
基金转移额=A年底个人缴费累计额(本息之和)×(1+年利率)+B年个人缴费额(1+年利率×1/2)+C年个人缴费额
C年指年中调转职工调转的当年。
B年指C年的上一年。
A年指B年的上一年。
年利率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B年的一定期居民储蓄利率。
对年中调转职工调转当年的个人缴费额的利息由调入地区(部门)按职工调转当年个人全年缴费一并计息。
职工调转时应填写并转移《甘肃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转移清单》(附后)和有关个人保险资料。
三、职工调转后,调入地区(部门)应依据职工调转的有关资料,按照调入地区(部门)的有关规定,做好养老保险关系的衔接和个人帐户的重新设置及连续计息工作。调转职工退休后,其养老金待遇按调入地区(部门)规定的养老金计发办法执行。
四、本通知从一九九六年七月一日起执行。
养老保险是劳动者在年老退出劳动岗位以后,由政府提供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的一项社会福利制度。 政府建立养老保险基金,并以税收优惠的形式负担部分费用,职工和用人单位按工资收入的不同比例,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费。...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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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基本和缴费问题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7给你规定自己看:r社保由单位和员工个人共同缴纳,五项社保的具体缴费比例各地有所区别,但大致分别为:r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个人工资的20%和8%;r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约10%和2%;r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约2%和1%;r生育保险:单位缴纳约0.8%,个人不缴费;r工伤保险:单位缴纳约2%,个人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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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管理问题,企业缴费比例是如何确定?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08企业缴纳搜索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企业缴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包括划入个人帐户的部分),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少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因离退休人数较多、养老保险负担过重,确需超过企业工资总额20%的,应报劳动部、财政部审批。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1997年不得低于本人缴费工资的4%,1998年起每两年提高1个百分点,最终达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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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与企业职工的转移关系是否相同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13到目前为止,社会保险关系中只有养老保险一个项目可以异地转移接续。具体政策如下: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切实保障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保证参保人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跨省)流动并在城镇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顺畅转移接续,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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