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律师法》在保障律师刑事诉讼权利促进司法公正方面的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1 16:51:32 449 人看过

1、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的责任应由控方承担,辩护律师不承担证明责任。新《律师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律师担任辩护人的职责是“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删除了原《律师法》第二十八条“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中的“证明”二字。

删掉“证明”二字,意味着辩护律师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等可以是材料和意见,而不需要是证据。也就是说辩护律师针对控方的证据,只要提出证据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认罪事实中存在的问题,就可以为当事人进行辩护。从而更加明确了辩护律师不承担证明责任,证明责任只能由控方承担。

2、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有权复制诉讼文书和案件材料。新《律师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而原有法律规定律师在此阶段只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新《律师法》已将阅卷范围从技术性鉴定材料扩大到案卷材料。因此,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不但可以查阅公安机关移送的证据卷材料,还可以查阅、摘抄和复制检察机关所获得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结合律师自行调取的证据材料,相互比对,梳理证据中的问题和矛盾,找出辩护的切入点、突破口,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正确实施。

3、律师有申请司法机关收集、调取证据或自行调取证据的权利。新《律师法》第三十五条:“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而原《律师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律师承办法律事务,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调查情况。”

按新《律师法》规定,律师在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取证时,不必经他们同意,只需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就可以进行,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使长期以来流于形式的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调查取证权得到了明确的法律保证。

4、律师的辩论和辩护权利依法受到保障,律师的代理、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原《律师法》第三十二条仅概括性的规定了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新《律师法》第三十七条对此给予了详细的阐述,保证了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除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律秩序的言论外)不受法律追究。同时还规定律师在参与诉讼活动中涉嫌犯罪被依法拘留、逮捕的,拘留、逮捕机关应当在拘留、逮捕实施后的二十四小时内通知该律师的家属、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以及所属的律师协会,切实保障了律师的人身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8日 21: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逮捕相关文章
  • 刑事诉讼法律师权利的具体内容
    刑事诉讼法律师权利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享有的主要诉讼权利和法律义务如下:1、有依法执行辩护职务,受国家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个人干涉的权利;2、有查阅案卷、了解案情的权利;有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能信的权利;3、有经许可或同意向有关单位、个人调查与取证的权利;4、有申请延期审理的权利;法庭调查时有发问的权利;5、有对证人、证言询问、质证和对证据提出异议的权利;有申请调取新证据的权利;6、有参加法庭辩论的权利;7、有拒绝辩护的权利;经被告人同意,有代被告人提出上诉的权利;8、有控告权。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条的规定,辩护律师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或有人身侮辱行为的,辩护律师有提出控告的权利;9、有获得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抗诉书副本、自诉人的起诉状、上诉状副本、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副本等各种诉讼文书副本的权利;10、有在开庭前3天得到
    2023-02-25
    50人看过
  •  律师在法律诉讼中的权益
    根据我国《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辩护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享有向公安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了解案件有关情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权利。根据我国《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辩护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享有以下权利:向公安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了解案件有关情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 辩 护 律 师 的 权 利 是 什 么 ?辩护律师作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法律代表,享有多种权利。首先,辩护律师有权获得案卷材料,以便了解案件情况和证据,为案件提供辩护依据。其次,辩护律师在执业过程中,有权与侦查机关进行沟通,提出意见或建议,以便更好地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此外,辩
    2023-09-13
    161人看过
  • 律师在被逮捕后的权利保障
    逮捕后,律师可以为辩护搜寻证据,刑事案件逮捕后律师可以介入。律师自当事人被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可以作为辩护人介入。公安机关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就进入了审查起诉阶段了。检察院批准逮捕之后,公安机关还有两个月的侦查期限聘请律师的权利1、辩护人有权根据事实和法律,独立进行辩护。辩护人根据自己对事实的认定和对法律的理解,独立进行辩护,其他任何机关,包括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或团体、个人,都无权干涉。2、会见通信权。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在审判阶段,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通信。3、调查取证权。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辩
    2023-07-18
    244人看过
  • 律师进基层法律服务促和谐
    鹤壁日报讯(见习记者解静怡)12月11日,全市百名律师进基层,法律服务促和谐活动在浚县王庄乡东枣林村启动,市委常委、统战部长陈静出席启动仪式,并参观了浚县黎阳镇后毛村法律服务基层活动点,深入了解法律服务工作在基层的开展情况。百名律师进基层,法律服务促和谐活动由市委统战部、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联合开展,将动员和组织我市新社会阶层人士中的广大法律工作者,从即日起,用一年时间,深入基层开展普法宣传,提高群众法律意识,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和援助,以发挥统一战线优势,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促进社会和谐。陈静在启动仪式上指出,近年来,法律援助活动为服务我市大项目建设,推动经济发展作出了很大贡献。开展百名律师进基层,法律服务促和谐活动,是维护全市推动科学发展、率先崛起良好局面的要求,是发挥统战优势、服务基层群众的需要,是锻炼法律工作者队伍的重要途径。她强调,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
    2023-04-24
    494人看过
  • 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有什么规定
    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有什么规定《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一条为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充分发挥律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作用,促进司法公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尊重律师,健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度,依照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及律师法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保障律师知情权、申请权、申诉权,以及会见、阅卷、收集证据和发问、质证、辩论等方面的执业权利,不得阻碍律师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不得侵害律师合法权利。第三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应当建立健全律师执业权利救济机制。律师因依法执业受到侮辱、诽谤、威胁、报复、人身伤害的,有关机关应当及时制止并依法处理,必要时对律师采取保护措施。第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2022-10-16
    316人看过
  • 最新刑诉法律师阅卷规定
    新刑事诉讼法扩大了辩护律师的阅卷范围,规定辩护律师自移送审查起诉后可查阅、复制本案的卷宗材料而不再仅限于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从而为律师及时了解全案事实,掌握全案证据提供了便利,为律师高效、便捷行使辩护权提供了保障。新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第三十九条规定,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根据上述条文,分析得知:1、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也就是说,律师在案件到了检察院后,就可以查阅、复制所有的“与案件有关的材料”。如此规定,有利于律师及早了解指控所依托的证据体系,有充分时间
    2023-05-01
    211人看过
  • 保障律师调查取证权促进控辩平等的实现
    当今世界上主要有两种诉讼模式,一是大陆法系国家盛行的职权式诉讼模式;一是英美法系国家实行的抗辩式诉讼模式。前者较为强调检察官、法官在诉讼过程中的职权作用,相对淡化被告方的辩护职能;后者较为强调承担审判职能的法官在诉讼过程中的不偏不倚的仲裁者地位,以此来保证控诉、辩护职能的均衡性,使公诉人和被告方在诉讼过程中的抗辩性增强,从而更好地发挥控、辩、审三大诉讼职能的作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共同完成刑事诉讼的任务。我国现行刑事审判模式类似于大陆法系国家的职权式。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控、审不分,被告方在法庭上进行辩护活动流于形式的缺陷,如果律师的调查取证权得不到保障,将加深侦、控方与辩方之间的不平衡。有种观点认为,实现控辩平等的方法不应当是过多计较辩护方收集证据的权利和能力,只要通过实现无罪推定和沉默权就可以实现。但事实上,我国目前没有实行沉默权制度,通过沉默权来实现控辩平等的条件尚不具备;无罪推定需要
    2023-04-22
    167人看过
  • 新律师法如何与刑事诉讼法衔接
    律师“会见难”、“阅卷难”和“调查取证难”是我国律师在执业活动中长期存在的三大难题,2007年10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修改后的新律师法。新律师法,日前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办了“新律师法与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的衔接与互动”专题研讨会,来自全国人大、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的有关人士,与来自学界的刑诉法专家陈光中、樊崇义、卞建林、顾永忠等知名学者汇集一堂就许多大家关心的问题展开了积极深入地探讨。新律师法与刑事诉讼法:法律的位阶关系□律师法此次修改大幅度增加了律师执业权利的内容,且这些内容直接涉及到对刑事诉讼程序以及刑事诉讼法的修改。针对这种新的法律修改模式,学术界与实务界的看法不尽相同,一种观点认为此举值得肯定,必将推动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的进程。□另一种观点认为,律师法不应当对刑事诉讼的具体步骤、程序作出规定,刑事程序的内容应当在刑事诉讼法中
    2023-06-11
    152人看过
  • 在民事诉讼期间律师有权利?
    1、律师依法执行民事诉讼代理时,不受任何单位、个人非法干预,具有独立执业权,受国家法律保护。2、律师在民事诉讼代理中,有查阅案卷材料、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的权利。代理律师有权查阅、摘抄、复制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律师经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进行调查,以获取证据。3、律师在法庭上,经审判长许可,有向当事人、证人、鉴定人发问权;有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作证权;有申请调取新的证据权;有对当庭宣读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勘验录等证据提出异议权;有申请重新鉴定或者重新勘验权。4、律师发现被代理人伪造、隐藏、毁灭证据,提出无理或非法要求的,有拒绝担任代理人权。5、律师在诉讼中,对审判人员、执行人员侵犯国家、集体和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揭发检举和控告的权利。6、律师在民事诉讼代理中,因案情复杂,开庭时间过急,出庭准备时间不足,有向法庭申请延期申请权。7、解除委托关系权。对于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
    2023-06-26
    475人看过
  • 律师的职责——保障合法利益
    辩护律师的职责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的公正。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泄露的有关情况和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但是,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除外。审判阶段辩护律师的职责是什么?该阶段是律师工作全面、综合的体现。是律师发挥辩护作用的最后也是最关键的阶段。在这个阶段里,律师将根据此前他所掌握的一切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情节依据娴熟的法律知识全面地对抗公诉机关,与公诉机关展开全面的唇枪舌战,真正的一场法庭鹿战将全面展开。此时公诉人代表国家对被告人提起公诉,并将依据事实、证据、法律请求法院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律师则恰恰相反,律师将根据事实、证据法律提出被告人无罪、罪轻,并请求法院充分考虑自己的意
    2023-07-07
    112人看过
  • 新刑诉法律师辩护权规定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这种辩护权的设立和行使,其任务和目的是为了反驳控诉,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论证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或者应当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所谓辩护权,是指法律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事实和法律,针对指控、起诉进行申述、辩解和反驳,提出证明自己无罪或者罪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诉讼权利。刑事诉讼法赋予当事人及其辩护人针对控诉而进行申辩活动的权利。一、现代辩护制度在刑事诉讼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意义辩护是现代刑事诉讼的重要职能之一,刑事诉讼的进行依赖于控诉、辩护、审判三种职能交互作用,三者相辅相成,共同推动刑事诉讼的进程。在刑事诉讼中,辩护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最基本的一项诉权,诉讼中的其他权利皆由辩护权而产生,或者密切相关,如申请回避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
    2023-03-25
    141人看过
  •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法律规定概览与权利保障?
    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拘留、逮捕后,自案件立案侦查、审查起诉直到审判阶段,犯罪嫌疑人及其近亲属都可以委托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进行辩护。律所接受犯罪嫌疑人或其近亲属委托后,辩护律师即可持三证前往看守所要求会见犯罪嫌疑人。三证是指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会见证明、犯罪嫌疑人或其近亲属的委托书,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由法律援助处指派的律师需要持有法律援助公函会见犯罪嫌疑人。律师持有合法证件就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无权拒绝,除非案件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辩护律师在会见犯罪嫌疑人时有权向其了解案情,并就案件情况提出法律意见。律师不得夹带物品交给犯罪嫌疑人,比如钱财等。以前会见犯罪嫌疑人时经常会有律师递烟或者带食物给犯罪嫌疑人,但这都是违规的,是被看守所禁止的行为。【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
    2023-12-22
    224人看过
  • 新律法充分保证律师的执业权利
    没有哪部法律的颁布,能像新修订的律师法这样引起理论界和实务界的高度关注。今天,最高人民检察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坦率地告诉记者,究其原因,新修订的律师法赋予律师更为广泛的执业权利。根据修订后的律师法,律师的执业权利将变得更为明确和具体,这对于当下的检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检察机关特别注意到新修订的律师法有着如下表述: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借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在审判阶段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律师凭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调查取证。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但是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除
    2023-04-22
    355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47条辩护律师的权利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七条: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认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有权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或者控告。人民检察院对申诉或者控告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一、《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
    2023-02-24
    207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逮捕
    词条

    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格的一种,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依法拘留嫌疑犯、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逮捕不仅剥夺了嫌疑犯和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拘留时间也很长,一般在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前。... 更多>

    #逮捕
    相关咨询
    • 如何保障辩护律师权利,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8-31
      保障辩护律师权利的方式,是包括通过调整开庭时间、充分听取律师的辩护意见、保证律师在辩护的过程当中申请调查取证的权利等。需要注意的是,辩护律师的权利范围其实是很大的,包括知情权、阅卷权、出庭权等。
    • 依据现有法律法院怎么保障律师诉讼权利?望解答。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4-06
      规定中要求为律师依法履职提供便利,要进一步完善网上立案、缴费、查询、阅卷、申请保全、提交代理词、开庭排期、文书送达等功能,依法保障律师出庭权,庭审中的辩论、辩护权,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权利,申请调取证据的权利,以及律师在庭审中的人身安全。
    • 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条文有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9-11
      法庭审理过程中,法官应当注重诉讼权利平等和控辩平衡。对于律师发问、质证、辩论的内容、方式、时间等,法庭应当依法公正保障,以便律师充分发表意见,查清案件事实。法庭审理过程中,法官可以对律师的发问、辩论进行引导,除发言过于重复、相关问题已在庭前会议达成一致、与案件无关或者侮辱、诽谤、威胁他人,故意扰乱法庭秩序的情况外,法官不得随意打断或者制止律师按程序进行的发言。
    • 哪些法律规定保障胎儿民事权利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5-08
      胎儿在某些特定的民事法律领域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 刑事案件开庭诉讼时,律师律师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05
      《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一百五十四条【开庭】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 第一百五十五条【法庭调查】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 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