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问题包括哪些方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2 08:50:12 283 人看过

我国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形式一般包括转包、出让、出租、转让、入股、合营或出租用于非农建设等形式。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的规定:“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只有不宜财权协商等方式承包。”因此,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的主体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只有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才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集体土地的流转也显现的日益活跃,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这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提供了法律依据。农村集体土地使用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因为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企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已可以作为企业的资产,破产、兼并时对企业的资产处置应当包括土地使用权。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一、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必须符合两个条件:

第一,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企业破产后只能拆除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

第二,必须是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并随厂房等一同转移的,如果是农用地,或土地上没有房屋等设施的将不得转让。

对于集体土地使用权入股、合营指的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依法以其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或作为投资、合作、联营的条件,与其他单位、个人合办乡镇、村企业或其他经营性组织的行为。与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一样,在一定条件下,国家也允许农村集体组织或者集体土地使用者以其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的条件,与提供资金等其他生产要素的单位、个人共同举办联营或者其他经营性经济组织,合资、合作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集体土地使用权入股、合营,应遵循有关规定的要求。

(一)主体应合法。提供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合营者,应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农用地的使用者不得将其农用地使用权用于非农业建设;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非农业建设用地的乡镇、村企业,可以依法将其土地使用权作为联营条件入股、合营。

(二)对土地进行评估,签订联营协议。联营的双方或多方应当就联营的条件、期限、经营管理权限、利润分成、财产处置、违约责任等有关事项,签订书面联营协议,以明确各自在联营中的权利义务关系。

(三)用地必须经过批准。以集体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举办的企业用地,必须报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批准;未经批准的,不得擅自将土地入股、合营。

(四)对原土地使用者予以补偿。

(五)办理登记手续。有关联营当事人应当持联营协议、批准文件等材料,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地政部门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8日 19: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集体流转土地可以抵押担保吗,土地流转的方式
    一、集体流转土地可以抵押担保吗集体土地流转后,集体土地是不能抵押的,但法律另有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禁止抵押的财产范围】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二、土地流转的方式1、土地转包,即承包方将自己承包期内承包的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2、土地转让,即承包方将其拥有的未到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的方式和条件转移给他人。3、土地出租,即承包方作为出租方,将自己承包期内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
    2023-04-18
    243人看过
  • 集体土地流转相关规定中规定的流转方式有哪些
    集体土地流转方式有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符合有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承包方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符合有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流转。第十六条承包方依法采取转包、出租、入股方式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者全部流转的,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双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不变。第十七条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方之间自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双方对互换土地原享有的承包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也相应互换,当事人可以要求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登记手续。第十八条承包方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经发包方同意后,当事人可以要求及时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注销或重发手续。第十九条承包方之间可以自愿将承包土地入股发展农业合作生产,但股份合作解散时入股土地应当退回原承包农户。第二十条通过转让
    2023-02-23
    145人看过
  • 土地使用费包括哪些?土地使用费的计算方法
    土地使用费是指外商投资企业通过不同的方式使用土地(出让,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者除外),国家向其收取得的有偿使用土地的费用,是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交纳的费用,它是调节使用土地资源的手段之一,是国家财政收入的组成部分。土地使用费和土地使用税不同,土地使用税是国家使用土地的国内部门和个人征收的税金。土地使用费的具体标准,没有全国统一的规定,根据现场用途、地理环境条件、征地拆迁费用和企业对基础设施的要求等因素,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原则上沿海地区高于内地,大中城市高于中小城市,城市中心,繁华地区高于其他地区和郊区,在原工业区设置工厂高于新开设的工业区,利用原企业改造高于新建工厂等。土地使用费的计算包括征用土地的补偿费、原建筑物的拆迁费、人员配置费和公共设施费。为什么抵押登记要先缴纳土地使用费?抵押人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之前应先向规划国土部门交纳土地使用费后方可办理。具体要求
    2023-08-18
    197人看过
  • 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哪些流转方式
    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是指土地使用人将建设用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如转让、互换、出资、赠与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基于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法律事实,新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即取得原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律师补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处分有什么注意事项1.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的,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2.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3.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这就是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中的“房随地走”“地随房走”原则。4.建设
    2023-05-06
    145人看过
  • 集体土地是什么?集体土地使用权类型有哪些
    一、集体土地: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主体为特殊民事主体,主要为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集体经济组织设立的企业和公益性组织,只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允许的个别情况下,才可包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二、国有土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第8条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条规定,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土地即国家所有土地:(一)城市市区的土地;(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三)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四)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六)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三、
    2023-03-04
    418人看过
  • 集体商标使用存在问题包括什么?
    1.认识差异导致集体商标的创设各地不平衡。有的地区认识到位,领导重视,主管部门积极推动,重在挖掘和培育,不失时机申报注册。有的地区则相反,缺乏动力,付之阙如。个别地方对集体商标的认识不到位,如把集体商标当作当地企业的“福利”,申报注册下来后并不是依法规范使用,而是听任非成员擅自使用或者所附产品达不到标准,造成商标显著性淡化,失去区别功能,没有起到提高和增加产品知名度和美誉度的初衷,反而造成该商标的美誉度每况愈下。3.准入、退出等使用条件不适度。有的畸紧,有的畸松,有的不全面、不科学或缺乏操作性,导致要么集体商标成员偏少,成员中个别企业“一股独大”,集体商标沦落为少数成员的垄断性排他工具,要么成员鱼龙混杂、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危及产品的生存和发展。由于集体商标巨大的品牌效应,传统遗留下的人文积淀深厚,商业价值较高,很多集体商标,尤其是由地理标志申请注册的集体商标均被大量的非成员单位使用,侵权现
    2023-04-19
    253人看过
  • 集体企业改制土地使用的相关问题
    集体土地改为国有土地按法律规定只有通过国家征收一条途径,然后在补办土地出让手续,除了价格一点,办理手续和新征一块土地差不多。土地性质是国有还是集体,和你企业的性质是不搭边的两回事情,一般情况下集体企业改制的时候,改制文件中对土地的处置应该有比较明确的办法。“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的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集体土地证书作为零资产同样可以和房产在一起抵押的。“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其他关于集体企业改制的注意事项:县属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对象:企业改制时,与县属破产、关闭、撤销、解散等情形的改制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现仍未就业的原正式职工(含劳动合同制职工)。不包括:1、临时工、轮换工等未经劳动人事部门办理正式录用手续的职工;2、省市属企业(含下属劳服企业)的失业人员;3、机关事业单位的失
    2023-03-02
    115人看过
  • 国有土地包括那些土地?集体土地包括那些土地?
    国有土地的包括:1、城市市区土地2、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用、征购为国有的土地3、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4、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6、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在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集体土地包括:1、村农民集体2、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3、乡(镇)农民集体
    2023-06-05
    374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集体土地使用权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土地使用权是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一、土地使用类型有哪些?土地使用类型只有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两种形式。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二、如果二手房交易成功不满半年,到底可以住多久一般住宅的使用年限是七十年,住宅用二手房的使用年限是七十年减去已使用年数。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另外,工业用地的使用
    2023-03-14
    499人看过
  • 集体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是什么
    集体土地流转问题:①集体土地所有权得不到保障,导致土地产权混乱。集体土地所有权属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只有土地使用权。只有村民自治组织和村民代表大会有权处分,任何个人都无权处分。由于集体土地所有权属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土地处置收益应当按照所有权合理分配。作为私人交易的结果,个人利益、集体利益和国有资产都将受益。③新一轮违法用地的形成,原来,国家鼓励集体土地流转,主要是为了方便群众,鼓励农民充分盘活存量土地,合理利用闲置宅基地,而农民盲目认为土地流转就是随意流转土地,导致土地非法交易。(4)集体土地无序流转不利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也不利于农村建设规划的实施,也给未来新农村建设造成诸多障碍。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对策建议:管理的目的是规范,规范的基础是法律法规。《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明确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转让、出租用于非农建设。”。因此,在集体土地流转中必须注意以下
    2023-05-31
    494人看过
  • 国有土地包括哪些,集体土地又有哪些
    在征收维权中,如果被征收人拨打某一家专业征收维权律所的咨询电话,常常会被问到这样一个问题:您家的房屋是在国有土地上还是集体土地上呢?实践中,这个看似并不十分复杂的问题确实难住了部分被征收人。那么,当面临征收项目时,被征收人究竟该如何辨识自己房屋所在的土地性质呢?这一区分又有什么样的意义呢?我们先来看看法律对这一问题都有哪些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第8条也有类似的规定。据此,我国土地的所有权主体只有两个:国家和农民集体。其中国家所有的土地主要包括:(1)城市市区的土地。(2)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和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3)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
    2023-04-18
    380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与投资主体问题?
    我公司买了一块地准备盖办公楼、车间,但是由于资金紧张,又不想让土地被收回,正好我的兄弟公司需要建车间,请问:我公司能不能做土地转让?兄弟公司能不能直接投资建造?他们的出资能不能算我公司的投资?这种情况我们该如何处理好?律师解答: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相关法律知识:土地使用证证书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土地使用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随着面积和界线的变更,附图也应作相应改动。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其主要内容包括:①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②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
    2023-06-10
    322人看过
  •  集体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的问题与解决方法
    本文描述了一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重新发包土地的情况。发包方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了发承包合同,并重新确定了分配方案。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原则上,分配对象以发包时具有本集体成员资格的人员为限,并提交村民大会讨论决定。重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发包,并同发包方签订发承包合同。重新发包时,由村集体确定分配方案,提交村民大会讨论决定。原则上,以发包时具有本集体成员资格的人员为限来平均分配。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集体土地发包规定集体土地发包规定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集体土地进行发包,由中标者承包一定期限内进行种植、养殖等农业生产活动的管理规定。这一规定在《农村土地承包法》中有所规定,旨在规范农村集体土地的发包行为,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
    2023-11-09
    350人看过
  • 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户费用包括什么?
    (1)交易服务费:6元/平方米(2)产权登记费:80元(3)契税:评估价2%农村父子之间的土地使用证过户是被允许的,很多人肯定以为父子之间的过户不用任何费用,其实不然,所以只要当事人双方携带相关的证件材料到国土资源部门就可办理好过户手续。而最新农村土地使用证父子过户费用与他人之间过户费用一致,既包括交易的服务费,也包括登记费、工本费等。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户具体流程是什么1、集体土地可以过户,但前提是,买方必须是本村村民,否则不予变更。集体土地如果土地证不办理变更,房产部门是不会给当事人变更房产证的。(国有土地变更:先更房产证,后土地证。集体土地:先土地证,后房产证)。2、持有房地产证的房屋出售,交易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申报成交价格,到市房地产交易申请办理交易过户和登记手续,购房者领取房地产证。3、土地证过户费用若属抵押(按揭)购房,在办理交易过户同时办理抵押登记,核发《房地产他项权
    2023-08-05
    420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 是否改变集体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的问题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0
      根据你所反映的情况,此案件不仅是改变集体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的问题,还涉及到违法转让集体土地、擅自在集体土地上建设商品房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第八十
    • 使用集体土地的土地使用证问题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9
      如果你不是本集体组织成员,只能走出让.就是先将集体土地征为国有建设用以,然后再缴纳出让金后,将土地使用权转到你的名下.出让的征地补偿都需要公告,需要村里出具意见,你是不可能抛开他们办理相关手续的.你所说的村大队替你办理我想应该是走联营的形式,但现在也行不通了.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转移只针对集体...。
    • 土地经营权流转,其中土地使用权流转协议包括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2-30
      土地经营权转让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姓名、住所; 2、转让目标包括土地面积、四到界限、质量等; 三、土地经营权流转期限; 四、土地使用; 5、流转价格; 六、违约责任等当事人约定的条款。
    • 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形式有哪些, 以及流转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条件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2-11
      流转形式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开发——天诚国土。现存问题以往,由于农民没有土地所有权,在缺乏民主监督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可以种种理由,取消农民的土地使用权,或重新分配,或将土地另行承包给他人,或将土地出售中饱私囊,等等。在当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背景下,对土地的需求会大大增加,从而有可能掀起新一轮大规模的土地征用潮。在这中间,不可避免地,会有人打着新农村建设的旗号,利用修水渠、道路
    • 国有土地使用权流转合同主体问题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2-30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签订主体为: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土地使用者; 土地使用者应当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费。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