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的条件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5 05:00:26 66 人看过

(一)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特殊情况除外)。

(二)报批宅基地时向村集体承诺建新拆旧而又不自行拆除旧房的原宅基地的。

(三)经批准实施旧村改造或下山移民的村,已迁入新居(村)居住的原宅基地的。

(四)骗取批准或非法转让宅基地的。

(五)其他应收回宅基地使用权情形的。

一、违章建筑应该怎样界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违章建筑:

(一)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

(二)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

(三)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

(四)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建设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特区内城市化的居民委员会或股份合作公司的非农业用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

(五)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违反城市规划或超过市政府规定标准的建筑;

(六)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

(七)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

(八)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其他建筑。

二、申请宅基地的条件主要有什么

申请宅基地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现在住房影响乡(镇)村建设规划,需要搬迁重建的。

2、农村村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3、经主管部门批准,由外地迁入的农户无住房的。

4、集体组织招聘的技术人员要求在当地落户且户口已迁入的。

5、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需要建房而又无宅基地的。

三、宅基地批准书的有效期是多久

农村宅基地批复有效期是2年。根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权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一)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特殊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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