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为劳动者买社保的法律风险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6 08:32:45 327 人看过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该义务是法律负加给用人单位的强制性义务,该义务不得免除。违反该义务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具体而言,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根据该法第46条的规定,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赔偿给劳动者造成的损失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社会保险包括医疗保险、生育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养老保险等,如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购买保险,将导致劳动者无法依法享受医疗、失业、工伤以及养老等社会保险待遇,这些即构成其损失。根据民法的一般原理,违反法定义务导致他人损失的,应当赔偿。由于此前没有明确的规定,因用人单位未购买社会保险导致不能享受社保待遇的劳动者没有明确的法律救济渠道,往往通过信访等方式维权,给社会稳定带来很大的隐患。

凡因单位未为劳动者购买社保,导致劳动者不能获得社会保障待遇的,均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如:未购买医疗保险导致劳动者不能通过社保基金报销医疗费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未购买生育险导致劳动者不能报销相关费用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并且,根据民法原理和该司法解释的精神,劳动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无须经过劳动仲裁程序

一、员工入职后多久交能买社保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二、工作了几年公司一直不给交社保有什么办法吗

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这是法律上的强制义务,而且是双方的法定义务,劳动关系的双方对此不可协商变通。

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及时履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即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劳动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用人单位自行申报后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用人单位未按时及时缴纳社保的由社保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补缴社保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或其银行查询其银行账户,并可申请县级以上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

1、员工可随时向劳动监察举报要求用人单位缴纳,处理结果往往是限期补缴;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3、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费,员工在职期间一旦发生此类情况,相应的费用由社保基金负担。相反,如不缴纳社保,发生了此类情况,用人单位按照社保的标准自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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